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分手计划(附作者漂亮照片)「有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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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有故事的人]发表的第286个故事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艺女青年)
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分手计划
?黎子
你告白了我们就分手
第一次车站送别我们就分手
通话记录够一千个我们就分手
把你睡了我们就分手
去越南旅行回来我们就分手
交往满三周年了我们就分手
……
不行,再这样下去,我还会继续为自己找借口说:等我毕业了我们就分手,等你赚大钱了我们就分手,等我的小说出版了我们就分手,等你求婚了我们就分手,等我们生baby了我们就分手……oh,神!这太恐怖了!
第一弹~消失的女友
按照现代人对于人群的分类,我差不多属于文艺女青年这个种群,但我确信自己不是贴标签的那种'伪青年',原因很简单,不是因为我长发及腰还喜欢四处旅行,而是因为我有着非常性感的大脑,且骨子里带几分痴狂。真正的艺术家们血液里都携带着癫狂的基因,我认为我的癫狂是一种天分。
我能把《诗经》三百篇信口拈来,知道《山海经》里面所有奇幻故事与神的来源,通读过中国思想史,也研究过《红楼梦》与《金瓶梅》里私房话的异同;我读遍国外名著与小说,熟悉中外所有著名女作家们的罗曼史与独特癖好,也知道历史上伟大艺术家们五花八门的自杀方式;我可以用哲学思维解释物理原理(这是从牛顿那个自大狂那儿学来的),能用心理方法分析如今火爆的'朋友圈'依赖症以及'网红'现象,还应用美学视角帮男友解决了一个本应该属于经济学上的问题。
我说上面这么一大串,并不是装逼,而是为了向我的男友证明我们这些天天徜徉在文艺殿堂里的女生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也并不是一无是处,我们能构建出一个美的世界,并在这个世界里把生活过成诗。男友对我的这番话翻翻白眼,一副很不不屑的样子,但他还是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我。
我的男友姓程名羕,大我四岁,高我三厘米,戴一副黑框眼镜,幸亏他脸蛋蛮帅加皮肤黑黑,要不然我当时可能真不会喜欢上他。我们是异地恋,很漫长的距离,每去一次对方的城市就得穿越大半个中国的那种,常常蕴着泪水痛苦地等待彼此,却又感觉幸福得要疯掉。刚开始觉得挺刺激的,每一场约会都是一次长途旅行,可是渐渐地,就觉得倦了,半年才能接一次吻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我就开始认真思考,要不分手吧?要不分手吧!
其实我第一次产生这个想法并不是我们异地约会终于感觉到难捱的时候,而是,他第一次跟我告白的时候。
他向我告白的那一刻,我脑海里开始飞速旋转起来:'今天我刚收到被大学录取的消息还有一个月我就要去南方了,很快,他也会离开这座我们相遇的小城回到属于他的城市,我们之间不可能!'我看着他的眼睛,仿若深情的一汪水,我读过无数本爱情小说,中学时也遭遇过几场告白,可是没有一个男孩的眼睛如他这样,缓缓的,湖水中央升起一团焰火,我知道,那是爱。
红酒的光泽在灯光下轻轻摇曳,就在我还在千百般纠结当中想到底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已经吻上了我的唇,深情而漫长的一个吻,即使我双眼大睁,想说的话还是被他堵了回去。于是闭上眼睛,傻傻点了头。
这一吻之仇我一直铭记于心,瞅准时机我就想报仇。当然了,报仇的方式肯定不是强吻回去,而是saygodboy!
对一个在黄土高原上生活了十八年的纯正北方姑娘来说,在中国地图上,西安以下那都是南方,广东,更是南方的南方。读大学,我如愿来到南方之南,在广东一个湖水众多的小城里,整个校园像一座大花园,美得不像话。而程羕在重庆,开始了他的创业史。几年前他大学读到半截,兴致勃勃想赚大钱,潇洒辍学混社会去了,刚开始,他凭着聪明的头脑加英俊的外表,灵活的处事方式与一身的江湖义气混得风生水起,可年轻都敌不过一个心高气傲,有一天他突然觉得自己的成功好像来得太容易了,人生巅峰要是这么扶摇直上就能达到那还有什么意思?于是他辞去工作,漂流他乡,从头再来。从这一点上来说,程羕和我一样,骨子里含有'作'的基因,比起顺境里的安逸,更喜欢逆流而上的疯狂。
程羕说遇上我的那段时间,是他人生中最落魄最低潮的时期,所以他很感谢我。后来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说每个男人在面对喜欢的女人时,都会说一套类似的甜言蜜语,而且这套蜜语甜言是所有情话中最能打动女人,并且会让她们产生以身相许的冲动。只恨我当时太青涩,没看到他的落魄低潮与花招,只看到了他身上那不可遏制的光芒。
程羕因为创业屡屡失败被父母姐姐强令收回家,呆在他姐姐的一家手机店里打工,他心情低沉,蜷缩在方寸之间宏图大志不能展,只好日日计划着寻找新的出路。我刚来到大学,被各种社团活动与新鲜事物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暇顾及他的感受。我唯一能做的,也是做得最多的,就是每天晚上站在宿舍五楼的走廊拐角处跟他打电话。我在电话里安慰他,'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我相信你,也相信自己的眼光!'我是班里的文娱委员,那段时间正被学院的迎新晚会搞得焦头烂额,我从来都是个只喜欢安静读书且患有人际交往障碍症的人,一下子要跟那么多陌生人打交道,要协调各种关系,心里受了委屈也只能在电话里向他哭诉,他温柔而耐心地告诉我该怎样去做,该如何处理好这张人际关系的大网。我们也在电话里说其他的,比如南方的饮食与天气,比如聊聊最近的国际新闻与270的《侣行》,只是我们谁都不提关于以后,谁也未曾许给谁一点点的承诺。一切疏离得刚刚好,轻描淡写地像不曾发生过。
我们不会有以后的!
我在心里想,分手是迟早的事情,只是现在不能说。他处在人生低谷,我虽不曾经历,但懂得那种巨大的绝望感与失落,他需要我,哪怕只是每天隔着电波给的一些虚无缥缈的鼓励。历史上,哪一个男人不曾经历风浪,哪个成大事的男人,在最落寞无助的时候不曾有一个默默帮他度过难关的红颜知己?这样想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仿佛有一种光荣的使命感,陪他一起走过这段时间是我的责任。
对,我们不能在这个时候分手。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开始不满足了,孤独、矛盾、无望、纠结、痛苦开始在我的世界里野蛮生长。我开始怀疑自己爱情的纯净度,怀疑我们之间的感情。他是真的爱我?还是只把我当做一枝精神上的芦苇?我是否真如想象中那么喜欢他?还是只为了满足我侠义情结的虚荣心?
宿舍的女将孩子开始陆陆续续和男生们出去联谊约会了,而我抱着双膝蜷缩在蚊帐里想不通这个问题。最后干脆想:还是分手吧,长痛不如短痛,反正这一步是迟早都要走的。
那么,要以怎样的方式分呢?
打电话。
在电话里把一切都说明,这是最好的方式,用我们之间最亲热的方式来分手,算是一种残忍的安慰。下定决心之后,我抱着手机等待天黑,等待星星爬上天空,每天晚九点是我们的电话约会时间,今天,这一刻也将变成我们的分手纪念。
我提前一个小时就趴在阳台上看着星空酝酿心情,心里想好要说的话,一遍遍提醒自己一定不能哭,哭也不能哭出声。手机屏幕终于亮了,是程羕,我点开接听键,手指止不住微微颤抖。
'你喝酒了?'我听见他含糊不清地叫我的小名。
'喝了一点儿,夜里凉爽,我骑摩托车出来兜兜风。'
我一下子就知道不能说出口了,他兜风是因为他难受,我不能再往他伤口上撒盐,而且,他喝酒了,还骑车,这时候说这样的话很危险。我终于长呼一口气,一股如释重负般的气流窜过全身,不用说了--不用说了,明天再说吧!
然而,到了第二天,第三天,我拿起手机,总有各种各样的借口阻拦我说出那句话。我说不出这一句分手,像一只渴死的鱼,被搁浅在沙滩上,被砂砾炙烤,被海浪浸润,在爱与理智之间来回飘荡,我做不了自己的主,做不了这爱情的主。
都是手机惹的祸!
要是没有手机这种东西,我们恐怕早都尘归尘,土归土,忘记彼此名姓了。多了一件这样随手不离的东西,我就老有一种我的男朋友住在手机里的错觉,于是真实的生活里就多出了一个莫须的叫做'爱情'的东西,这东西简直比真理还荒谬。咦--那干嘛不丢掉手机呢?没有了手机,男友不是就不存在了吗?
我把手机大卸八块,电池藏在一双不敢穿的高跟鞋里,电话卡藏在枕头棉絮里,耳机藏在抽屉里,机身藏在衣柜里。我一边听痛痒乐队一边藏,只为了能尽量混淆记忆,忘记自己到底把它们藏在何处。他会在今晚照例打电话过来的时候第一次发现她的手机关机,然后,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会发现他的小女朋友从手机里面消失了。
我把自己关进学校图书馆里,一头扎进小说的世界里,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北回归线》、《广岛之恋》到张抗抗的《作女》,反正只要是高中听说过名字却还没读过的书我都来者不拒。
小说TMD的比男朋友体贴多了。
他没有我的任何朋友同学与家人的电话,他唯一有的,就是一串可能再也拨不通的乱码数字,让他难过吧,让他绝望。打不通的电话,他应该会明白我的意思,慢慢放弃,这样的分手于谁都好过一些。
可是慢慢地,一周过去了,越来越感觉不对劲了,情节再撩人的小说我也读不进去,心跳加速,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我知道,不能再等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从图书馆奔回宿舍重新组装手机的那几百秒,是疯狂的、挣扎的、绝望的,我知道,一旦重新接收到来自于他的讯息,我的星球会再次被他击溃,这一切努力也将白费。手机刚开机,他的上百条信息千军万马一样涌进来,手指根本已经不够用,眼泪却开始奔涌而出。正一片慌乱中,程羕的电话炸进来了:
'你傻啊--不在服务区怎么回事,你知道我有多担心吗!'一周没听电话了,他声音大得差点震掉我耳膜。
'我--我手机掉水里里,一周了才修好。'
我怯懦而妥协的声音,小得仿佛只有自己听得见。
第二弹~致我的异地恋男友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艺女青年)
痴迷文艺的人都有几分癫狂劲儿,而我与生俱来就有这种天分。
上次的电话分手计划不但光荣就义,还让我与程羕的关系突飞猛涨,恨不能冲破手机飞到对方的面前,现在一天一个电话都不能满足了,还要时时刻刻上微信调戏对方才能够做好各自手中的事情。然而,甜蜜与欢喜只是暂时的,那种焦虑感和强烈的分手欲望又席卷而来了。
最近在看美国作家EricaGong的《我挡不住我》,她在里面说:'我的心灵是那样的饥渴,无论我喂它吃下多少男人,书,食物,人形姜汁饼,不像男人的诗或像诗的男人,它仍然无法静下来,永远不会满足的。'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同她一样的无力感与贪婪。我总感觉我爱不够,这样虚无缥缈的异地恋相当于慢性自杀,它会将我夭折的。程羕对我的喜欢,很多时候,我甚至感觉不到,它那么稀薄,每天早晨,只要我睁开眼睛它就消失。还是分手吧,我再也受不了这样干枯的焦灼。
可能是为这件事思虑过度,以至于心力交瘁,第一股寒流侵袭这座南方小城的时候,我终于病倒了。在迷迷糊糊中,我打电话给以前的高中好友小鱼,她是我六年多的闺蜜,在电话里我说:'我快要死了,我为爱情发着烧,你快救救我吧!'
小鱼听完了我声泪俱下的哭诉,先叫我冷静,最后丢给了我两句话:第一,'最好的分手办法就是懂得拒绝。'第二,'怎么开始,怎么结束。'
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呼啸着的遥远的海风,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我们在我家乡的小城相遇,做了一个月的朋友,一个星期的恋人,然后各自奔向不同的城市,开始了漫长的'隔空恋',我们要如何开始?如何结束?
要不写一封信给他?我想,我本来就喜欢写东西,文字表达是我最擅长的方式,我既可以说清楚自己的想法,让他的难过少一点,又不用怕自己开不了口。上天赐予我高于别人的长处,不就是为了让我在分手时派上用场的吗?这样想的时候,我又热血沸腾了,翻身起床去找纸和笔。
要手写吗?不,我的字写得太正经了,没有一点分手要的潇洒劲儿,而且邮寄的过程太漫长了,我等不了。如果更不幸,信笺寄丢了怎么么办?我发着高烧挥汗如雨写出来的,情书一般浪漫的分手信啊,丢了太可惜。
还是打字吧,他天天坐在电脑跟前,我的心情会第一时间展开在他面前的。
于是,我裹着被子抱起笔记本电脑,下定决心,开始写信。
致我的异地恋男友
亲爱的羕:
不要问我为什么写这封信给你,你知道原因的,你应该预感到了。
我对你爱得几近无力,此刻,我生着病,发着高烧,但我没有告诉你,告诉你又有什么用呢?你的拥抱与温暖,我感受得到,但却不能揽在怀里。与其让你担心着急,还不如让我一个人想想心事,独自痊愈。
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好和你谈谈的,可总是那么忙。我们被卷席在生活的浪潮里无止境的泅渡,被支配着,被忙碌着,被掏空,被榨干,被变成它的傀儡。好害怕自己有一天就这样被淹没在生活的浪潮里,庸庸碌碌,再也找不回自己。
羕,和你相遇是这滚滚人潮很幸运的一件事。从翻滚着热浪的秋,到寒气萧杀人的冬,你在风涌的阳台上给我的感动,我都在用心珍藏着。你给的爱,让我找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感,仿若幻灭后的重生。
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对爱情没有勇气,对自己感到绝望。我生性的孤独,偏执,无所畏惧,不受约束。这样的女孩子从来是不适合家养的,你说的那种平平淡淡的生活里的小幸福,我是多么的渴望,可我明白自己给不了你。有时候我常常想,要是你爱上一个单纯简单一点儿的姑娘也许会更好,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温暖的双手,可以和你过简简单单小日子的那种女孩,恬淡,美好。我是牧着羊群流浪的姑娘,不会许给你一个地老天荒。
我知道,昨晚在电话里的话可能让你难过了,可是,我不得不承认,那一直都是我想对你说却未说出口的话。
我说,我怕你要的,我给不了你;我害怕你会失望,你心里面那个善良知心的我可能不是真正的我;我说,爱情于我只是生命中的不值得一提的小部分,我随时准备为了自己的追求而放弃我所拥有。
而我现在,要放弃的,就是我们之间这段感情,原谅我--
不--我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句子来?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为何要欺骗自己,把自己逼到这条找不到出口的隧道里?不要说不要,不要说不在乎,不要说一个人可以的。其实,自己到底有多爱他,自己心里是清楚的不是吗?我写这样的信,这样一遍遍折腾自己,不就是因为自己太想念他了吗?一颗心被拔地而起、分崩离析,一次次在午夜失眠的黑暗里被泪水淌遍脸颊,无限膨胀的恐惧与落寞要湮没我了。
'程羕,爱情真的好痛苦,我们还是分手吧!'
信写到一半,又发起高烧来,梦里,我穿着洁白的婚纱与程羕走在红地毯上,耳边回响着旋律动人的大提琴曲,香槟、鲜花、五彩的泡沫,交换戒指的那一刻,趁着程羕手忙脚乱寻找戒指的那一刻,我提起裙边跑了。
早上醒来,感觉好沮丧。
看吧,即使在梦里,我都是个'逃跑的新娘'。
'谢天谢地,你醒了!昨晚你发烧,梦里反反复复一直喊着一个人的名字,是个男生的名字哟,那谁呀,是你男朋友吧?'舍友们急急地围过来,一边送药,一边打探关于我神秘男友的消息,'不对啊,从没听你说过啊!'
我尴尬地点点头。
是啊,程羕,你看,你在我的世界里,真的就跟不存在似的,可是我却为着一个遥远的你发着疯,被我们的爱情烧到39度2。
第三弹~每一场约会都是一次长途旅行
(作者本人是一位漂亮的文艺女青年)
因为异地,我们的故事似乎少得可怜;又因为异地,每一场见面似乎都变得轰轰烈烈,每一件小事都能让我们铭心刻骨,爱情,也在这长久的分离与短暂的相聚里愈燃愈烈。长久的陪伴,要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默默进行,短暂的相聚里,要上演相逢、约会、惊喜、吃喝、玩乐、吵架、怄气、道歉、和好、如胶似漆、相濡以沫、车站泪洒等各种大戏,我忙得不亦乐乎,也爱得马不停蹄。
谁说异地恋辛苦,我却越来越喜欢这种感觉了。
每一次跳上火车去看他,黄昏的余晖洒下来落满轨道,火车笃笃着驶离南方奔向北去的时候,感觉自己仿佛是一部电影里的女主角,镜头缓缓拉长,忧郁的长睫毛姑娘靠着最右边的车窗,南方的雾气升起来,渐渐模糊了镜头里最后一丝明亮,这个时候,电影片头若隐若现跳出来--《每一场约会都是一次长途旅行》
多完美。
时光如白驹过隙,须臾之间,我和程羕已经走过了近两年时间,这真有点不可思议。这其间,我也想过无数次分手,可是没有一次真正付诸行动的,到最后,干脆抛弃我那套所谓的鬼直觉了。当初,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很快就会分手的,我们不会超过一年的,然而事实却是,我们相爱越来越深,那些所谓距离啊时间啊根本就不是问题。我的直觉骗了我,还差点毁了我的爱情。我不会再相信它了。
相反地,这两年里,我们几乎没吵过什么架,只要我一耍横找茬,程羕立马道歉,说温柔的话,把我捋得服服帖帖的,想胡搅蛮缠都没借口。
这期间,他去深圳学习,路过我的城市,来看我。那是我们分别八个月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见了面,像老友一样亲切微笑,并轻轻拥抱;坐在饭桌上时却像陌生人一样别扭,整天在电话里说不完的话,憧憬了无数次见面的场景,真正面对面坐在一起了,却局促地像两个做错事的孩子。
真绝望,这就是我的爱情。
这一刻,我在心里想。
那段时间,脸上突然生了痘,在见他之前,我就开始惧怕,怕用这样的一张脸面对他,尽管出门之前已经仔细搽了厚厚的一层BB霜,但这一刻,我仍能感觉到那一颗颗痘在灯光下晶莹剔透的刺芒感。
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
后来几次,去深圳看他,他对我和以前一样好,带我去玩儿,搜罗各种美食,但我仍能感觉到这样一颗'痘'横亘在我们,无法剔除,让我们本来就稀薄的感情更加缺氧。'还是分手吧,如果我的痘痘一直好不了呢?难道我要永远在他面前搽着不均匀的粉底,躲躲闪闪不敢跟他在在阳光下约会,不能在每一个一起醒来的早晨深情望着他双眼?我会疯掉的。'我被围困在一面巨大的叫做自卑的墙壁里,天天用头撞墙,又开始想分手的事情。
我打电话给程羕:'我们还是暂时先不要联系了,我最近要写东西,要忙很多事情,我好累!'
'你看,写诗的二劲儿又上来了吧,你忙你的,我不打扰你。'可是晚上的时候,他的电话还是按时打过来了。我说过好几次,他从不当真,大笑一声只当是玩笑话。
于是,分手成了一个永远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在海浪扑腾几下,感受一下被潮水灭顶的感觉,又扑打着翅膀上岸了。
很多当初以为过不去的坎儿,最后,都会在不经意的时候,跟随时间的河流悄悄溜过去了。就像长痘,当初为它撕心裂肺多少回,后来发现它也不过是每个女孩成长过程中必经的一道难关罢了,过去了,当脸部恢复青春白皙,所有受过的磨难与惶恐都不复存在。
交往一周年的时候,在酒店六楼的月光里,我们终于把彼此睡了。
从此以后,'备胎'转正,手机里的男朋友也终于变得鲜活而肉感了。这时候,更加舍不得分手了。
只是,'分手'这个梗在脑海里根深蒂固,要是不认认真真分一次手,我们的爱情肯定活不长久。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逻辑。
第四弹~劈腿--劈或被劈
'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和她的女友分手?或者--死心?'
宵夜桌上,我问江平。江平是半个学者加半个作家,一个四十岁的英俊男人,我大学里的导师跟好友。
他悠悠地把最后一颗云吞送进口中,缓缓放下汤匙,看着我说:'你知道什么叫爱情里的禁忌吗?把那些条款挨个儿犯一遍,看天下哪个男人还受得了这样的女人。'
宵夜之后我百度了一下,发现那些恋爱中的所谓禁忌我能犯的都犯过了,还有最致命的一条--劈腿,还没有!
曾经有段时间,我千方百计给程羕和他的女同事制造机会,想让他们在一起,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那个脸圆圆的女孩子是喜欢程羕的。我几个月甚至大半年去看程羕一次,在店里遇到她,她看着我与程羕手牵手上下班,眼睛里嵌满羡慕,又悬挂几分落寞,每当这个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真坏,远在千里之外还要霸占着人家姑娘近在眼前的男孩。我设计了很多'机缘巧合'给他们,想让程羕也喜欢上她,只要他们情投意合从此牵手,那我终于可以释然了。我不会怪程羕劈腿的,他终于可以有一个人天天陪在他身边照顾他的一切,我会感觉庆幸与安心。而我,也可以从此自由畅游男人的海洋了。
可是程羕就是个木头,人家女孩子天天给他买早餐送午饭约看电影,他就是无动于衷。
看来让他劈腿是没戏了,只有我来。
程羕这种爱情观还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的男生,肯定受不了女友劈腿。为了让自己下定决心断彻底,看来我也只有这样一个办法了。
可是,劈谁呢?
大学里的男同学?说实话,我没一个看上的,太青涩、太天真、太阴柔、没有feel;外面的文友或编辑老师们?no!no!no!我立志成为一个好作家呢,睡了自己人以后还想不想在圈儿里混了;江平?不,虽然他长得帅,和我的关系也好得有点近乎暧昧了,可是,我一直把他当大朋友当父亲看,不能乱来。
哎,看来劈腿也不是谁想劈就能劈的。
我说过了,我并不是那种大胸却无大脑的人,除了恋爱,我还有才华,我能做很多事情。两年中,我一个人背着相机,走了十几座城市,拍了上千张相片,把旅行中的故事写成游记,在蚂蜂窝上开了旅行专栏,很多陌生人在我的故事里来了又走,留下属于自己的独特记忆。旅行,于我而言,成了和谈恋爱一样重要的事情,在爱情里男友被我折腾,在路途上我被旅行折腾,这种相互作用力的爱让我的青春抵达平衡。因此,我喜欢。
我开始写小说,废品收购站的16岁少女、沙漠里与一头骆驼恋爱的牧羊女、北京地下室为爱受难的北漂女,我突然发现,写作真的是一种很绝妙的解脱方式,从小单亲的孤单感,对母亲的不信任感,对爱情的不安全感,我都可以把它们镶嵌进故事里,当别人看着故事流泪,我内心痛苦的血流也就干涸。
小说发表的稿费不低,写小说渐渐让我有了丰腴的盘缠四处游荡旅行,也让我有资本去重庆频频看望男友。
大二的夏天,我在北京,那个时候,我的第一篇小说意外获了一个文学奖,由此认识了一群在北京搞文学和艺术的朋友。阿布是我在一次画展上认识的,他是个画家,画油画,穿一件棕褐色棉布长衫,卷发,胡须干净。我一直以来都对画家怀有一种非常激越的情愫,说不清是为什么,反正挺激动。晚上他带我去看廖一梅与孟京辉创作导演的话剧《柔软》,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句台词反复说:'每个人都很孤独。在我们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第二次去他的画室,是一个雨天,他的画室光线迷离,摆满各种完成与未完成的画作,书架上隔着《圣经》与阿多尼斯的诗集,我们聊得很愉快,华灯初上的时候,他骑车穿过夜晚北京城映着灯光的水洼,送我回我朋友的家。
后来,我脑海中反反复复出现那句台词,遇到了解,是比遇到爱更稀罕的事情。我不确定,阿布与我是否能够达到更好的了解,但我确定,我所追求的某些东西,程羕永远都不能与我了解。
写字的人爱犯傻,爱情是最不应该被书写的东西,爱着时写下的情话,恨不得用尽全世界所有美好词句,字字珠玑如履薄冰。可是有一天不爱了,白纸黑字的甜言蜜语,都成了罪证。
我把自己与程羕的故事也写成了小说--《致我的异地恋男友》,发在一个微信大号上,有人读了我们的异地恋故事,纷纷留言说感同身受,还总结出'折腾千百遍,只为见一面'的奇葩口号。后来,我又写了一篇《写给我的母亲与男友》,获得一个不小的奖项,北京那边的编辑微信上发来祝贺,我怀着欢喜的心情去重庆见程羕,见了面,才发现我关心的事情他本根不在乎。
我的写作、我的旅行、我的无助、我的思想,甚至我写作期的间接性抑郁,他都不懂得,也好像不在乎,他喜欢的,'也许只是我灿若夏花的笑脸和青春饱满的身体',我在心里恶狠狠的想。
在西餐厅朦胧的灯光下,我听他说这本个月又进账多少多少万、他的工作室要整改的程度、苹果手机的换机与售后几个环节间能巧夺多少利益……我看着灯光下他的脸,如同看一个陌生人,我并非不关心他的工作与事业,也不是觉得在饭桌上老谈钱觉得俗。而是--一种深深的绝望,他又怎么会懂得呢?他又怎么会懂得我读《爱丽尔》会落泪,为写一篇小说《女王之舞》而发疯呢?他不会懂的,我们之间冥冥中隔着一整条星河,声嘶力竭也无法跨越。
'分手吧。'
从电影院出来,在凉凉的夜风中,我说。前些天研读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错还是对。'我不知道我说出这句话到底是对还是错,我只知道,我必须要说。
程羕以为我在开玩笑,笑一笑,靠过来抱我。
他又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推开他:'我是说真的--我们分手吧!'我朝他吼。
撕裂的声音终于划破夜空,刺穿了我们中间那层隐形的薄膜,终于说出口了,这句话,我藏了两年,酝酿了两年,也担惊受怕了两年,今天,我们的爱情结束,我们将各自解脱。
程羕愣在原地,像一个丢了玩具的孩子,落寞,无助:'黎--我们不要这样好不好?'
'对不起!'泪水夺眶而出,那一刻,真真切切感受到胸腔里那颗心撕裂的声音。
为什么会痛?明明是我提出的分手?
回房子里收拾东西,准备半夜赶火车回广东,一刻再不能等了,一刻再不能留了,再多呆一刻,我鼓了两年的勇气又会在一瞬间崩溃掉。他坐在床头,仰起头灌红酒,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收拾。
我拎起包,转身出门。
'黎--'他从身后抱住我,'求你了,留在我身边,就当最后一晚。'
泪水哗哗留下来,我点头。
睡不着,他蜷缩在床上,哭成一个孩子的模样。我从他的烟盒里夹出一根喜万,站在窗边点起火,看窗外的月光。夜里,挣扎睡去,朦胧中,他哭了,孩子一样的啜泣。天空泛起丝丝鱼肚白的时候,我听见他说:
'我们殉情吧!'
'好啊。'我起身,脱掉他的宽T恤,穿上我来时的红裙子。就算要殉情,我也要美丽地死去。
他拉着我的手,一直走到乌江边,走进深邃的夜幕中,走进冰凉的江水里,走进水花旋转的漩涡边缘。
'你怕吗?'江水已经淹没了膝盖,他停下来,转过身,拥我在怀里,问我。
'我不怕。'我抬起眼睛,看着他。
'你连死都不怕,还怕跟我在一起--?'他瞪圆眼睛,朝我呼喊。
我的肩膀被他摇得生疼,脚踝被江水翻涌着,浪花溅至大腿深处。这一刻,我被他巨大的爱包裹着,簇拥着,感觉眩晕。
'他是爱我的。'我想。
我低头,眼泪掉进乌江的水中,溅起冰裂的水花。再不会拥有了,这样的爱情!再不会拥有了,我深爱的人。
江边的渔火星星点点,两个人正哭着抱成一团,被早起打渔的阿伯大喝一声:
'哎--三更半夜的站江里干啥子!是不想活了还是想喂鱼?'
他朝我们跑过来了。
'答应我,我们好好地,好不好?'程羕看着我的眼睛,问我。
我点头。
他拉着我,上了岸。
从此,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但相爱的人终究还是要分开,回广东的列车总是在第三天的傍晚。热恋中的爱与痛同时击打着我,我知道,单纯的欢乐并不会持续太久。虽然我确信了我们的爱,但我们之间的难题并没有解决。
基督说,信,望,爱。
要爱,首先要有信仰和希望。
可是我们之间没有共同的信仰与希望,我们之间的爱情该如何继续。
我把自己的焦虑与分手过程写成一篇帖子,发在微博上,并附赠问题:'我该如何与男友成功分手,又让他少受伤害?'原本发微博只是想汲取广大博友的智慧,寻求一些英明建议。没想到却被骂了个鸿烈惨淡:
A:该散就散,不要拖泥带水,伤了自己害了别人。
B:他要真的爱你,就会为你而改变,不要轻易分手,前些天看过你写的那篇《致我的异地恋男友》,很感动。试着再多给他些时间吧,让他有个思考你们之间到底合不合适的空间,他毕竟是男生,事业心重是好事,要多体谅。
C:'贱啊,知道不合适,还要在一块你把人家当狗耍啊,糟踏感情会有报应!
D:虽然列出了一大堆理由,但看得出来,你明明很爱他,那干嘛还分手,且行且珍惜啊?
E:我最恨这样的女孩了,睡了嫖客,还立贞节牌坊!
F:不要打着怕伤害对方的幌子,其实,分手时无论选择什么样的方式,都是自己能接受的方式,而绝非为对方考虑,无非是,在这最后的时刻,想让自己安心一点,虚伪。
刷了三分钟评论之后,我把微博删掉了。可还是有人在我以前发的微博上发截图质问我为什么删博,是不是踢掉男友心虚了?
这一刻,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的故事多么精彩,或者撕心裂肺,对于别人来说,那不过就是看戏,众人看你掉眼泪,看你哭,看你笑,能给你同情或者掌声已经是厚爱你,永远不要试图让看戏的人了解你,你的挣扎装在心里是精神高贵,说出来就一文不值,如此而已。
第五弹~我们分手好不好
程羕带我去过他们家,他的家人都很喜欢我。
只是我不知道,这里面,真正喜欢我有几分?喜欢我是因为我可能给程羕做媳妇又占几分?
程羕的创业情况不错,他现在的事业正处在重要的发展期,每一天都忙到发疯,经常,我告诉他,我在广州参加文学笔会在江西采风,他的电话从上海打来从深圳打来,他在外出学习或谈合同。我为他高兴,他那么聪明,那么努力,有一份荣耀早该降落到他身上。
不久,程羕在他所在的城市买了房,他的爸妈和五个姐姐都催他赶快结婚,他压力也大。当他嘻嘻笑着把房钥匙交给我时,我拒绝了。
'羕--你知道,我毕业后,不会来重庆的,我想去广州工作。'我说得很直接。
我毕业之后有很多打算,有两座城市的选择是广州和上海,没有重庆,是的,没有他,他不在我的计划之内,即使到了今天。我无法想象自己能够适应婚姻生活。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莎士比亚的戏剧《无事生非》里女主角贝特丽縣的那句台词:'男人都是泥做的,我不要。一个女人要把终生托付给一块顽固的泥土,还要在他面前低头俯小,岂不倒霉!'尽管我们相爱,但我深知,我们是一条江里分出的两条溪流,终究是要分头走的。
我不能忍受有一天我们轰轰烈烈过的爱情将死于柴米油盐。
一想到这个我就难过。
记得有一次和好友去南京听李志的演唱会,当他唱到:'如果我们不能结婚/你怎么能受得了/宝贝/我知道/虽然你不说/如果我们就要结婚/我怎么能受得了?宝贝/我想和你在一起/直到我不爱你……'撕裂的音乐穿透耳膜,现场的情侣们全都在歌声中流着眼泪接吻拥抱,我摁住包包的手机,多想打一个电话给他,要是他能和我一起听一次这样的现场,听一听歌里面我的心声,该多好。可是,即使我熟悉李志所有歌曲里面的每一个鼓点,每一次长途旅行中耳机里都惯性播放他浪荡不羁的声音,可是我知道,程羕还是从来都不喜欢李志的歌。
李志是我们之间的断裂带。之一。
7月29日,是我们恋爱三周年纪念日。
正值暑假,我在广州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实习,程羕突然从重庆飞来看我。
晚上在珠江边散步,小蛮腰五彩霓光的照耀下,程羕把一枚小小的指环套上我的左手无名指。
'手指这样修长这么靓,被别的男人抢走就太可惜了!'他坏笑着。
'羕--不'我习惯性缩回手指。
'我知道--我知道,黎,你不用担心,我不给你压力,三年都走过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恋爱几年,我一直都忙自己的事情,对你关心不够,也几乎没送过你什么礼物,这个戒指没什么特别寓意,就当送你的三周年恋爱纪念,如果可以,我还是很想明年六月,在你毕业那天,把真正的订婚戒指戴在你手上。'
他眯着眼睛笑了,我的眼泪却又不争气滚落脸颊。
是啊,有什么过不去的呢,如果真的放下这些虚无缥缈的梦想,奔向他的城市,也并不是不可能。在珠江边翻涌的人潮里,我想,他是我分了千百回都分不开的爱人,不必再寻找了,命运早已把真命天子送到我身旁,只是我一直不曾醒悟。
然而,上天才是真正的智者,我们这些傻瓜被它耍在掌心里,玩得团团转。
当我坐在livehouse迷幻的灯光下,听着音乐开始幻想属于我们的美好未来时,真相很快就把美梦刺破了。
程羕起身去洗手间,我要了他手机来看刚才在珠江边拍的照片,滑到最后,翻出一张女孩子的照片,是从微友圈里的截图,上面附有文字:某某女征友,24岁,重庆,身高160,幼儿教师,兴趣广泛,无不良嗜好,做一手好菜,三观正,温柔贤淑。刚才因为兴奋,点了杯龙舌兰一口喝掉,这会儿晕晕乎乎有点醉,我以为自己眼花了,盯着看了半天才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
他口口声声说不给我压力,说支持我的一切选择,说无论如何他会等我,刚才还说会在我毕业那天举着红玫瑰向我求婚。然而事实上,却在做着两手准备,一边哄骗着异地恋的浪漫女友,一边酝酿着自己的相亲对象,一旦我毕业飞走了,他就会把戒指套上别人的无名指。
呵呵,这就是我自以为是的爱情,我知道他的压力大,我知道他父母姐姐都在逼他,但他完全不用这个样子欺骗我啊,我早跟他坦白过,只要他看上了别的女孩,我会第一时间退出。他当时摇着头装圣洁,这会儿却作出如此龌龊的事情来,让我莫名其妙成了他脚下的一只船。
手段还如此低级,什么'微友圈',你想找个媳妇完全可以正儿八经地找啊,去这种圈子里征友,简直毁灭人类情商。
我怎么会交一个这么低俗的男朋友?
好啊,你不是想找个备胎吗?
不用处心积虑找来了又当备胎,直接换上吧,换上你的轮胎直奔你的康庄大道,我给你自由,也给你借口。
胸口的火焰滋啦啦上升,千算计万算计还是栽在了男朋友的手机里,我想过千百个要分手的理由,都是因为自己,从没想过会是他,是他对我们的感情先泄气。
好吧,无论如何,终于要结束了。
我平静地放下男友的手机,把自己的手机从包里拿出来,翻到一张照片上,放到程羕的酒杯前。
他从洗手间走出来,笑意盈盈地走到我面前坐下。
我把手机递给他看。
'我们分手吧,程羕!我早已经不爱你了,看到了吗?我和他上床了,他是个画家,我喜欢他!你不能懂我的地方他全懂,我和他在一起才感觉生活有了意义。我和你不会有未来的,三年了,也该结束了!'
我起身,取下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还给你,你还是留着送别人吧,比如微友圈的姑娘什么的。'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表情懵懂,好像还没反应过来似的。我心想,不要再装无辜了。我把戒指扔进他的酒杯里,转身走了。
我手机上的那张照片,是我和阿布的自拍合影,裸露的半身照。
出门拦了一辆的士,直奔珠江边。
在刚才程羕送我戒指的地方,我打开手机,拍了最后一张江影,然后,拔出手机卡,扔进江水里。三年了,靠一串电话号码来维系的荒谬爱情,手机卡一旦落水,爱情就是停机。
小蛮腰的霓光已经关闭,江水中摇曳着华丽而落寞的虹影。如果分手是一个噩梦,三年的时间也够长,该醒了。
给程羕看的那张半裸的合影是真实的,只是我和阿布并没睡过,那张照片,是那天他来接我时,没有打伞,雨淋湿了他外套,他进画室就脱掉了上衣,而我那天正好穿着一件吊带连衣裙。他开玩笑说:'嘿嘿,我俩儿这样挺搭啊!'
我说'是啊是啊,要不我们拍张照吧!'
于是,就有了那张看起来容易让人误会的'裸照'。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突然产生拍照的想法。也许,那个时候,潜意识里就在为今天做着准备吧。
'所有的爱和孤独都是自作自受。'
我爱过、恨过、作过、彷徨过、孤独过,如今痛苦,我也甘愿承受。
高跟鞋在路灯下叮当作响,长发在风中翻飞,加班回来,独自一人走在大城市深夜的街头,想起柏拉图在《会饮篇》中一个著名的传说:以前人类是两性同体的,上帝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情,是我们对自己失去另一半的渴望。
原来,我苦苦寻找的那个另一半,只不过是我自己。
美女作家
黎子有故事的人一个脚步流浪在北方和南方之间的女子,喜欢有震撼力的文字,触角常伸到生活中那些有裂缝的角落里,探寻社会底层那些让人不忍直视的故事和撕心裂肺的美。现为韶关学院文学院大三在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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