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买卖合同(一)交付标的物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注会)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买卖合同(一)交付标的物● 详细描述:
1.交付时间:
(1)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链接】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示例】8月15日甲乙订立买卖合同,订立买卖合同前,货已委托乙保管,9月15日前付清买卖的款项。交付是何时?8月15日,因为简易交付下合同生效时为交付。
(2)电子信息产品的交付: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注意】流程:约定不明→协议补充→按合同条款交易习惯→买受人收到即为交付。2.交付地点:
例题:
1.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
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
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
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指示交付”。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由于本题没有对交付问题进行约定,甲也未将返还原物的权利转让给丙,因此依照合同相对性的原理,丙仍然有权要求甲交付。而合同法又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①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甲丙之间对交付电脑的问题未作出约定,丙无法取得要求第三人交付电脑的权利,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排除选项CD;②根据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3天。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
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简易交付”知识点。按照法律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就是“简易交付”,即当事人关于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生效时,标的
物的交付完成,此时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5月14日)为交付时间。选项AB: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5月14日转移;选项CD: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5月14日转移。
3.某宾馆为了2011年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宾馆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8月15日,宾馆按照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摄像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正确答案:C
解析: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8月9日)为交付时间。
4.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
正确答案:B,C
解析:(1)选项A: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2)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5.甲与乙签订销售空调100台的合同,但当甲向乙交付时,乙以空调市场疲软为由,拒绝受领,要求甲返还货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存这批空调
B.空调在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因遇火灾,烧毁5台,其损失应由甲承担
C.提存费用应由乙支付
D.若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乙不领取空调,则归甲所有
正确答案:A,C
解析:(丨)选项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2)选项BC: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乙)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乙)负担,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有()。
A.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
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已将标的物提存
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
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正确答案:A,C
解析:(1)选项A:货物“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说明双方明确约定了交付地点,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B: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由债权人(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选项C: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4)选项D: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曰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