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走读承诺书
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办理走读及校外租住房管理的暂行办法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和完善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及校外租住房制度,切实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理走读的条件
1、家住红塔区,且征得父母同意。 2、因考研需要,且征得父母同意。
3、因重大疾病需要办理走读的,须持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办理时间
1、每学年开学第一周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2、走读有效期为一学年,期满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在各学院填写《走读申请表》并签订《玉溪师范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提交3张两寸免冠近照,因病申请走读学生需提交二级甲等或以上资质医院的诊断证明。
2、家长认可
需有家长签名的走读申请并附其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申请在校外住宿已经征得家长同意。
3、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学校批准
学生持学校批准的走读申请到宿管委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经学校审批允许走读的学生,走读时间从申请批准之日起至学年末。下一学年需要继续走读的学生应当重新办理走读手续。
2、经学校审批允许走读的学生需与学校签订《玉溪师范学院学生走读承诺书》。 3、走读学生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否则按相关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5、走读的学生必须定期(一个月)主动向所在院系班主任汇报有关详细情况。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走读申请
学生走读承诺书
申请须知:
1、申请走读的同学,须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复核、学工部同意,方可到宿管委、计财
处办理相关手续。
2、“家长意见”栏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填,并提交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作为申请材料附件。
3、本申请一式四份,学工部、学院、计财处、申请人各执一份。
承 诺 书
承诺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本人是玉溪师范学院 学院 级 专业学生,学号为 ,现因
需要申请在校外住宿。现我经过慎重考虑承诺如下:
1、本人申请在校外住宿已经征得家长的同意。 2、本人在校外住所是: a. 在校外租住民宅;
b. 本人的直系亲属家, 直系亲属与本人是 关系。
3、本人保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非法组织及违法活动;不组织外出旅游、踏青、野营活动;不下江河、湖、库游泳;不打架、酗酒;不进营业性网吧、舞厅、迪高厅、电子游戏室;不赌博或参与赌博;不留宿异性。
4、学校已告知本人在校外住宿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如果本人在校外租住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5、本人上述承诺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家长或担保人(监护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