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作动词
词的活用是一种特殊的用法,在特定的条件下,为了表达上的需要,临时借来一用。在修辞学上,就是词的“转类”,即改变词性,转类活用,以适应特殊语境的表达需要,获得案语法规范用法所不及的活泼、生动、幽默、诙谐的修辞效果。例如: “咱们总算夫妻了一场” “你可真牛”
在上古汉语里,词类活用的现象比现代汉语更多一些,有些词可以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而灵活运用,尤其是名词用如动词的现象相当普遍。例如:
“孟尝君怪其疾也,衣冠而见之”
“衣冠”的意思是:穿好衣服,带好帽子。
左右欲刃相如。
“刃”的意思是用刀杀。它的前面是能愿动词,后面是名词作宾语。
在古代汉语里,究竟哪些名词可以用作动词,哪些名词不可以用作动词,这完全取决于古代的语言习惯。我们鉴别一个名词在句中是不是用作动词,需要从整个句子的意思来考虑,同时还要注意它在句中的地位,以及它前后有哪些词类的词和它相结合,和它构成什么样的句法关系。
近年来,名词用作动词的情况大量出现。
我要宝贝我的皮肤。(《心理月刊》2012年3月)
“宝贝”一词的前面是能愿动词,后面是名词性短语作宾语。所以“宝贝”在这里是名词作动词用,意思是“我要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我的皮肤”。 老马在我们的舞台上已经妖孽多时了。(《谁能百里挑一》2012年4月14日) 这里的“妖孽”在句中当动词作谓语。“已经”作它的状语,“多时”作补语。意思是“像妖孽一样作怪”
学会攀比了,学会物质了。(《爱情保卫战》2012年4月14日)
这里的“物质”与前面的“攀比”是对应关系,活用为动词,意思是“追求物质化的生活”
人家不仅婚1了,还婚2得高调。
“婚”经常作名词,偶尔也可以作动词,如:不婚、新婚、未婚,但是作动词时有很大的局限性,即不能单独作谓语,前面得有状语修饰。而在这
个句子里,本该使用“结婚”的地方全都用“婚”字代替,这就赋予了“婚”字更多的用法。“婚”字可以用作一般动词直接作谓语;可以代替离合词“结婚”直接跟补语。而“婚2得高调”的两种正常说法是:“结婚结得高
调”或“婚结得高调”。
名词作动词的原因
1名词作动词的主观性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的作用就是表达观点、传递感情。所以,语言尤其是贴近人们日常生活的词和短语往往会带有很强烈的主观性。“主观性”是指说话人在语言表达过程中的“自我表现”,即说话人在说话时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沈家煊2001)上例中的名词活用现象,就表达了说话者喜爱、厌恶、不满的主观感情。可以收到用动词或动词性短语所表现不出来的效果。
2会话的幽默准则
在语用学和传播语言学中都提到,语言交际要有幽默意识,要有情趣性。语言是人的内涵的外在体现。在口语中,说话人有意识地灵活运用词语,使语言表达生动鲜活、富于创造,既可以体现出他的语言修养,也能反映一个人的智慧和他的随机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