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系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的办法
关于本系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的办法
(暂行)
为了鼓励本系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本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暂行)。
一、本系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
二、本办法涉及的经费从本系经费预算中列支。
三、本办法所涉及的学术会议指由与本系学科相关的学会、兄弟院校和官方
机构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教学改革研讨会等。
四、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基本开支的50%。基本开支包括:长途交
通费、住宿费、资料费和会务费。
五、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按以下程序申请资助:
1、向主管学科建设的系领导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学术会议通知和参会资助申请表;
2、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签署后的申请书留存办公室存档。
3、经批准参加学术会议的开支由主管系领导按照所签署的申请书以基本开支的50%签字报销。
六、得到资助参加学术会议者必须向系部提交参会纪要和会议资料复印件,
作为系部学术资料档案。
七、学科建设负责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和课程建设负责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
所需经费开支,与本办法条款无关。
八、系领导代表本系参加有关课程指导委员会年会等所需经费开支,与本办
法条款无关。
九、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和教研论文的教师,在年终考核中可
以加分。
十、本办法解释权在系务会。
外语外贸系 2007年3月
外语外贸系
第二课堂活动(辅助教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量计算规定
(暂行)
为了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提高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鼓励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积极地为学生健康成长而努力工作,本系决定将为学生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辅助教学活动和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列为教学工作量,纳入年度教学工作量津贴计算范围。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人员为本系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生辅导员。
二、本办法所涉及的工作量,指那些在计划课时或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所开展的、对学生学习课程所涉及的知识以及形成能力或提高自身素质有促进作用的活动所需要的劳动量。
三、本办法所涉及的工作量总额为不超过本系年度总课时数的5%。
四、本办法所涉及的工作量计算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由任课教师和学生辅导员根据所教课程的特点,在每学期初以表格形式提出工作量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活动内容、活动依据、活动方案、可行性论证、效果预测、所需工作量时数,等;
2、由系学术委员对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申报的合理性及方案的取舍。
3、学术委员会审定的活动方案交由系教务秘书存档,以备年终核算教学工作量作为依据。
4、学期结束时,已获批准的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性材料用表格的形式提交系学术委员会审核,经学术委员会评估之后,确定其最终工作量。
五、本办法的实施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参与这个过程的人员应该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全系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系务会。
外语外贸系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