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摘录整理)
高压架空线路对地距离要求
1.8 我国输电线路和居民房屋距离的规定
为确保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同时考虑公众的利益,电力部门在输电线路设计时,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确保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的距离既符合安全要求,又满足环保有关标准。 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距离的有关规定大致如下: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压等级
距离 m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居民区 7.0 7.5 8.5 14 非居民区 6.0 6.5 7.5 11
交通困难地区 5.0 5.5 6.5 8.5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距离 m 4.0 5.0 6.0 8.5
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KV,220K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KV,三相为380K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3.0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4.0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5.0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6.0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7.0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9.0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1.5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3.5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4.0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5.0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6.0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8.0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 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6.5米 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7.5米 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8.5米 非居民区6.5米 330 KV 居民区9.5米 非居民区7.5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6.5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5.5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4.5;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7.5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