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碣镇关于推选东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
石碣镇关于推选东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工作的决定》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东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按照通知要求,各镇(街)将在5个类别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依靠和动员群众,不断改进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障。
二、评选范围与标准
凡在东莞学习、生活、工作满一年以上,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公民,都可列入
推荐评选对象。每个公民只参加道德模范一个奖项的评选,荣获“东莞市十大杰出青年”、“东莞市优秀新莞人”、“东莞市巾帼十杰”、“东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等称号的市民可参加道德模范评选活动,2009年当选东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的市民不再参加本届东莞道德模范评选,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具体条件如下:
东莞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东莞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东莞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东莞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
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东莞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组织机构
推选活动由镇宣传文化办主办,由镇经贸办、科技办、工会、团委、妇联、公安分局、文广中心承办。推荐先进个人的日常工作由镇宣传文化办负责,并统一将推荐人物材料报送市文明委。
镇宣传文化办联系电话:86631067 传真:86018966 四、责任分工
(一)东莞助人为乐模范,推荐单位:团委; (二)东莞见义勇为模范,推荐单位:公安分局; (三)东莞诚实守信模范,推荐单位:经贸办; (四)东莞敬业奉献模范,推荐单位:工会; (五)东莞孝老爱亲模范,推荐单位:妇联。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推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评选标准仔细物色对象,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镇文广中心、阳光石碣网等新闻媒体
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丰富评选活动的专题内容,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认真组织评选。各推荐单位,要优中选优,优选推荐对象,评选出来的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要认真组织填好申报评选推荐表(附后,表内填写300左右字先进事迹概要),并收集整理好候选道德模范有关材料,分别有: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3张候选道德模范的一寸免冠彩照——照片为jpg格式,并注明××类别、××人名;一句能概括候选道德模范的精彩话语——此话语应注意与候选人入选的类别联系起来,重点体现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如:用“谎言”延续妻子生命的好丈夫;5-10张反映候选道德模范事迹的生活照或风采照——照片为jpg格式,并注明××类别、××人名、××事迹等,生活照或风采照可在市组委会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公示后收集提供。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5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镇宣传文化办,并由宣传文化办统一报市文明办。
附件:东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石碣镇宣传文化办 2011年4月12日
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