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测试实施方案3
浑南二中2015年学生体质健康
测试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案
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市教育局积极推进体育考核内容和方法改革,它既有利于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又有利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学校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原则,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确保测试结果的科学、公正和准确。
二、组织机构
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由本校政教处、体育教研组、医务室、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要求,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评小组:
组 长:许玉平(校长)
副组长:赵振国 朱铜
成 员:李宝泉、孙忠海、王艳华、吴宏丹、卢海滨、佟德良、张爽、刘丹、刘洋、郭新、徐丽娟、许永爱及全体
班主任。
六、等级评定与登记
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有体育教研组负责评定等级,报校教务处和班主任,作为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并计入学籍册。
七、其它
1、免考与缓考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要有残疾证复印件)及有严重伤病(须有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医务处审核批准)的学生须统一填写《免于执行体制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申请表》),按测试“合格”对待。凡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缺考者,将按测试“不合格”处理。
因伤病、因伤暂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要事先向学校递交缓考申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缓考申请表》,经学校体质健康测试领导小组同意,安排参加缓考的学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标准》测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学校考试作弊、违纪的规定,给予处理。
浑南二中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