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励志实践团章程
大学生励志实践团
章 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全名称为“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励志实践团”,英文译名“Self-improvement Group for Undergraduates”(缩写SIGU) (以下简称本团)。
第二条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大学生励志实践团是一个主要从事学院招生及就业服务和大学生励志实践工作的学生团体,秉承“服务、团结、务实、创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团训。
第三条 本团的宗旨是:坚决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精神,协助我院招生就业部门,以“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原则,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做好招生就业服务工作和大学生励志实践工作。
第四条 本团接受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和学院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宣传、贯彻学院关于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招生
(一)协调、指导、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及招生基地建设工作;
(二)在指定部分中学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新生入学时车站接待,指引工作;
(四)新生入学时的手续办理程序的咨询工作。
三、就业
(一)做好同学的职业规划指导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及档案移交等工作;
(三)协助就业办公室做好毕业生就业辅导、讲座的相关服务工作;
(四)拓宽短期培训、校企合作、社会实践等渠道;
(五)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六)收集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建立就业基地,开辟就业市场,为学生自主择业提供服务、咨询和指导; (七)协助各系部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就业推荐、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
(八)联系合作企业,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兼职咨询系统;
(九)做好各类大、小型招聘会的现场服务工作。
第三章 队员
第七条 本团队员由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在校学生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的队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 有加入本团的意愿;
(二) 拥护本团的章程;
(三) 本校在读大学生,并积极、热情愿意为他人服务。
第九条 队员入团的程序:
(一) 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 参加本团纳新评选;
(三) 经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
(四) 由大学生励志实践团发给新加入队员工作证。
第十条 队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本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优先参加本团的各种活动;
(三)获得本团服务的优先权利;
(四)对本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凡正式纳入本团队员均属于院级学生干部,享受院级学生干部评优同等权利。
第十一条 队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本团的决议;
(二)参加本团的会议,按时完成本团交办的工作;
(三)向本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接受本团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 队员退团,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团申请。
第十三条 按照团量化管理条例,如有低于团量化60分者,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团内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 本团团长行使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本团会议;
(二)主持开展本团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提交副团长人选,交主管部门决定后任命;
(四)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本团副团长行使以下职责:
(一)协助团长搞好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团长检查本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召集和主持本部门的会议;
(四)处理本部门其他的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本团各负责人的任免:
(一)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可直接决定本团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二)本团有超过70%的干部在本团的会议上或直接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对团长的罢免申请,即可罢免当任团长;
(三)副团长所主管的部门有超过70%的干部在本团的会议上或直接向就业主管部门提出对副团长的罢免申请,即可罢免当任副团长。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证书、奖品等。
第二十一条 设“服务之星”奖,奖励每次成绩和表现最突出的团员。
第二十二条 对犯有错误或过失的队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不同的惩罚: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团。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队员,本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勒令退团的处罚。
(一)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遵守队员义务行为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授权,盗用招生就业团队名誉办事,且严重影响学校形象、本团队协会形象的;
(三)三次以上无故不服从团队各级理事安排,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或多次恶意顶撞团队各级干部的;
(四)其它形式多次违反就业团队相关规定;
(五)队员所受的一切奖惩由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 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大学生励志实践团所有;
2、本章程自大学生励志实践团办公室核准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可讨论修改。
附则一:大学生励志实践团主要职责
职能简介如下:
一、接待部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空缺职务等) ;
2、拟订接待方案(座谈会地点及参加人员等) ;
3、负责接待来招就处咨询就业信息的同学和家长;
4、负责接待前来我们学院招聘的企业,并准确的向办公室传达信息,并做好统一的安排;
5、接待组的队员应准确地了解被接待人员到达情况及一些细则问题。
二、职业生涯规划部
1、在各个行政班进行宣传,让他们了解职业规划的意义;
2、开展职业规划的培训,让同学更加了解自己的职业规划;
3、进行职业规划测评,收集相关资料,指导学生的职业规划;
4、不定期的举办一些讨论会议,让同学说出自己的职业规划以及执行的情况。
三、招生部
1、协助招生处的老师在学校的宣传活动,完成招生工作;
2、发放学校的宣传资料;
3、对新生进行交流工作,让他们能够更快的了解学校,适应大学生活;
4、联系部分中学的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招生宣传工作;
5、协助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宣传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招生咨询接待等工作。
四、就业部
1、协助就业指导中心老师做好就业形势、政策的宣传工作;
2、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工作, 完成就业信息网的建设和布置;
3、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信息,收集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
4、做好招生就业市场调查与预测,为学院申报新专业提供参考资料;
5、组织就业市场调研,了解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对学院在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宣传部
1、负责制作学院有关招生海报;
2、负责在每年新生报到时对家长,向新生们介绍我们学院基本情况;
3、负责定期做出有关就业信息的海报在活动中心和各寝室楼下张贴;
4、可以在宣传组内组建一个“流动服务队”,定期到各个行政班级去做一些有关就业的宣传和演讲;
5、组建问卷调查组,定期问卷调查并进行数据统计。
六、社会实践部
1、联系商家为同学们提供兼职工作;
2、保持与就业组的紧密联系,拓宽招生就业小队活动的渠道和形式;
3、积极响应学校招生就业处的号召,联系学院各学生分会,社团实践部,做好各项实践工作,引导和组织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建立和巩固社会实践基地;
4、严格按照《四川师范的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社会实践工作,积极引导、鼓励拓展学生实践活动,打造出学校的品牌。
七、创业部
1、搜集有关大学生创业的资料和创业项目(在网上、书籍、朋友等多种渠道去了解创业经验);
2、建立资料库(对已帮扶对象的回访记录、对其经验的介绍);
3、对向银行申请创业贷款的创业者应给予相应的信息帮助;
4、做好学院SIYB 创业培训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学院的各种创业宣传工作,组织“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工作。
八、网络部
1、 建立完善大学生励志实践团的网站和论坛,维护好招生就业信息网;
2、 收集整理团内各个部门信息做成电子档,上传到各个网站上。
大学生励志实践团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