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代维技术人员认证考试纪律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代维技术人员认证考试纪律
为严肃全省代维技术人员认证考试纪律,省公司拟定了《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代维技术人员认证考试纪律》,现予发布,请参加人员认真遵守:
第一条 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六)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第二条 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第三条 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人员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二)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三)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四)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第四条 违纪处分
(一)所有违纪人员及违纪行为由监考人员记录,上报省公司。
(二)违反考试纪律1次,先口头警告,考试成绩扣10分;违纪2次视为作弊,没收试卷,成绩以零分计。
(三)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没收试卷,成绩以零分计。
(四)对于作弊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而且不得参与补考,同时该代维公司的平均成绩扣除1分。
(五)由非本公司人员参加考试的,该代维公司的平均成绩扣除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