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员工婚丧嫁娶和生育事宜慰问金管理制度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 婚丧嫁娶生育等慰问金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员工婚丧嫁娶和生育事宜慰问金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在职职工。
2.2婚嫁、生育对象为员工本人或配偶。
2.3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仅指员工父母或养父母及其子女)。 3.职责权限
3.1公司所有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人资部代表公司进行慰问及发放慰问金。
3.2由行政部协助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及眷属的婚丧嫁娶的操办事宜。 3.3由行政部按照公司标准负责购买慰问物品。 3.4由行政部负责员工生日礼品的采购与发放工作 3.5由财务部严格按照公司标准进行核定。 3.6由审计法务监察部监督执行。 4.慰问金及礼品的发放标准
备注:1.员工生日均以礼品形式发放,礼品主要包括鲜花一束,蛋糕一个。2.丧事在发放慰问金的基础上购买花圈一个,金额不得超过100元。
5.婚丧嫁娶用车规定
5.1公司员工婚丧嫁娶用车仅指行政部管辖的车辆,在昌吉周边城市及乌鲁木齐市范围内使用,其它地区不予考虑。
5.2公司员工婚丧嫁娶用车分对内、对外两种类型,对内使用指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及其子女)使用,其它属对外使用。
5.3公司员工婚丧嫁娶,公司免费派一辆小轿车,一辆考斯特。员工如额外使用其他车辆,需办理租车手续。在公司用车不紧张的情况下,公司行政部予以派车。
5.4公司员工申请用车不得与接送员工上下班时间冲突。用车时,由员工向其所在的部门申请批准后上报行政部开具派车单,凭派车单使用车辆;对外使用时必须依次经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批。
5.5公司员工婚丧嫁娶申请额外用车原则上要收取一定的车辆使用费,其标准为:
5.6由行政部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负责做好员工婚丧嫁娶申请用车的派车工作,需将收取的车辆使用费上交财务部后方可派发车辆;由财务部根据上述标准核定车辆使用费用。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起草、解释和修订。 6.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7.附件
7.1车辆外借审批表
附件一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辆外借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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