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1
项目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要求
1.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网上填报打印);
2. 法人执照(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有关专业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4.2014年度会计报表及2015年6月份会计报表;
5. 单位管理制度明细表;
6. 服务中小企业人员汇总表及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7. 单位自有服务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8. 服务情况总结(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服务模式、特色服务内容描述、服务资源集聚、服务绩效、服务规划。另外,综合服务机构重点描述政策宣传、诉求处理和服务对接情况;专业服务机构重点描述服务流程及收费管理、服务方式创新、专业领域研究成果;
9. 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导出的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服务档案汇总表;
10. 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互动平台参与情况表;
11.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正文应包括: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机构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指免费或收费低于成本的服务)支出占总服务支出的比例;按申报的公益性服务业务类别,列明服务业务收入金额、费用支出金额。报告附表应包括:申报的公益性服务业务收入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收入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 1
金额);支出凭证明细表(包括序号、费用名称、凭证号码、凭证日期、金额、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名称)。
12. 集聚服务资源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
13*.政府表彰或荣誉证明材料;
14.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5. 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出具的单位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查询报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6*.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注:1、关于信用报告的查询方式可选择:方式一:登陆“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 ), 点击飘窗“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用实事项目查询入口”,进行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在线查询,自行打印查询报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式二:登陆“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 )首页“快捷预约”栏,根据网站提示携带必要资料至华山路1358号南2楼(近平武路)现场查询,现场打印查询报告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本次信用报告查询为免费事项,查询咨询电话:
62125035。同时,我委将对部分信用查询报告予以抽查。
2、注“*”为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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