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再婚后的财产问题
关于老年人再婚后的财产问题30分
金仕达饰品
我母亲去年过世,我父亲今年64岁,我有一姐姐,已结婚独立成家。我父亲今年四月经人介绍与一老太一起共同生活,目前属于同居关系。我想咨询:1、如果我父亲与老太一直不办理结婚手续,我父亲过世后,未立遗嘱,我父亲的财产如何分割;2、如果我父亲与老太办理了结婚手续,我父亲过世后,未立遗嘱,我父亲的财产如何分割。
问题补充:我做一下声明:我父亲现在的这个老伴还是我和我姐姐积极张罗给他老人家找的。
我在这里咨询财产问题,只是想以防万一,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不想我母亲辛苦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一份家产落入他手。
我这里所关心的只是他们在一起之前的属于我父亲母亲的那一部分财产。
父亲
结婚
老伴
过世
老太
2006-08-14 15:39来自爱问知识人浏览量:4164
推荐
举报
关注
分享
评论
满意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果果
如果不办理结婚手续,那就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父亲去世后,财产(房屋属不动产)属于子女,但是(流动现金)就说不清楚了。若你父亲觉得老太太对他好,为了保证他去世后,老太太有生活来源,他有权利到公证处留遗嘱(法律规定立遗嘱不需要告知其他人,),将他的那部分财产(指:一套房屋二分之一再加上你们亲母去世时所继承另一半房屋的三分之一)自行分配。(可以给子女,也可以给老太太,或者子女和老太太共享)
如果办理结婚手续,在婚姻期间一旦父亲和老太太离异,那房屋就作为婚前财产,老太太不享有。但是在婚姻期间父亲一旦去世,并且没有留遗嘱,那房屋(指房屋一半加上继承你们亲母的三分之一)及现金必须按法定条件——子女、配偶(老太太)共同分配父亲的那部分财产。
需注意的是:你们的亲生母亲去年去世,那房屋属于你亲母亲和父亲共同的财产,你们母亲和父亲一人一半。母亲那部分按法定继承程序由子女和父亲共享。也就是说整套房屋中,父亲不仅仅占房屋的一半还有继承你们亲母另一半房屋的三分之一,你和姐姐各占房屋另一半中的三分之一。!!(现金也是按这比例分)。
建议最好在父亲没有再结婚时,把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重要的房屋)赠与你们,但是为了保证你们孝顺父亲,在赠与合同中需注明一条: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决不虐待老人。若没有尽赡养父亲义务,你父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屋收回。(这条是为了避免你们拿到房屋后,因父亲和老太太与你们发生矛盾时,你们过河拆桥不赡养老人)。产权分在你和姐姐俩人共同身上。若让父亲留遗嘱,那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以最后的一份时间为准。也就是例如:父亲可以在2006年9月留一份给子女你们拿着,也可以在2006年11月留一份给老太太。一旦父亲去世后,法律以2006年11月留的遗嘱内容为准。
果果 来自爱问知识人 2006-08-21 10:48
评论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谢谢果果的回答!
为您推荐的相关问题
老年人再婚,在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