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职责
04-13
学校党支部职责
1、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师生;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放在教育工作的第一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
2、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制定党的工作计划,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职工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及时发展新党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领导和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和各科教学过程中去。努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5、教育党员和教职工服从校长的领导和指挥,支持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认真积极地贯彻落实学校的工作计划。
6、做好教职工培养、教育工作,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中青年干部,协助上级党委搞好干部的选拔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7、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党性教育。要求党员做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
8、领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民主合法权益,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职权。
9、加强对工会、少队工作的领导。审议工会及其少队的工作计划、总结。支持工会、少队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