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皮士嬉皮士
雅皮士(Yuppies)和嬉皮士(Hippies)是二战后代表美国主流文化的两类青年的形象。嬉皮士们否定既有的社会制度、物质文明,他们留长发、蓄胡子,奇装异服,时常共同生活,反对越南战争,因为经常将花朵插在士兵的枪口上,所以又被称为“花之子”。他们热衷于摇滚乐、吸毒。嬉皮士由于过分放纵自己行为,从而失去了理性,为人处事变得盲动,也有害于社会。
朋克(Punk),又译为庞克,诞生于七十年代中期。它是最原始的摇滚乐——由一个简单悦耳的主旋律和三个和弦组成。朋克音乐不太讲究音乐技巧,更加倾向于思想解放和反主流的尖锐立场,这种初衷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在英美两国都得到了积极效仿,最终形成了朋克运动。同时,朋克音乐在年轻人中十分流行,为世界多地青年所喜爱。杀马特一词源于英文单词smart,可以译为时尚的;聪明的,在中国正式发展始于2008年,大部分杀马特都留着五颜六色的长发,画着很浓的妆;穿一些很个性的服装,戴着稀奇古怪的首饰;喜欢自拍,在网吧的摄像头前做些奇怪的动作;自称是:一个集潮流、视觉、杀马特为一系的群体,看不惯的网友们将他们称为“山寨系”,“脑残”划上等号脑残族并列。
雅皮士(yuppie) 又称为“优皮士”,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他们的着装、消费行为及生活方式等带有较明显的群体特征,但他们并无明确的组织性。雅皮士从事那些需要受过高等教育才能胜任的职业,如律师、医生、建筑师、计算机程序员、工商管理人员等,有着较优越的社会背景,如较高的社会地位,丰厚的薪水等等。他们不一定年轻,但他们对奢华物品、高级享受的追求依然热情十足。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一共有一千三百万人参军。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由于战争而没有时间顾得自己的婚姻大事。因此在1945年战争结束后,他们就纷纷开始组织家庭,生儿育女。在1946年到1964年这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美国的人口急剧猛增,新生婴儿的人数一共有七千八百万人。美国人为这一代人起了一个名字:baby boomers。他们当中不少人在事业方面已经有了成就。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美国为这些成功者命名为“Yuppies”,前三个字母是“young urban professionals”缩略, 意思是"年轻的都市专业工作者"。对“Yuppies”中那些不要孩子的人,美国人又将他们称为“Dinks”,它是“Duble Income, No kids”的缩写。“Baby Boomers”并不都是富有的“Yuppies”,有的夫妇不仅有孩子而且有老人要抚养,这样另一个名字又产生了,那便是“Sandwich Generation”,意味着这些人象三明治中的肉一样夹在老人和孩子之间,负担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