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代理协议
商场活动代理协议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活动事宜提供如下服务项目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活动的服务代理期限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代理内容
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服务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 活动提供如下服务,并由甲方承担在推广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
3、乙方提供如下媒体资源:
(1)电视节目播出
播出频道:
播出栏目:
播出形式:
总节目量:每周≥3期,历时12周,≥36期
4、甲方依据乙方提供且双方确认的验收发布证明(如监播证明等)与乙方结算。结算完毕且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第三条 代理费用及其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代理费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甲方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
2、代理费用支付时间
(1)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2)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3)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3、代理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笔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期限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必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有权拒绝使用该资料或图片。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及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该及时、完整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稿件修改,至甲方签字后视为定稿。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和审稿、定稿不及时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之规定及时支付相关各项款项,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2、乙方有权根据本次活动的特点以及推广服务工作的客观情况,自行设计并制作相关的推广服务计划,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材料并有权对该材料进行审核。
3、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定稿进行输出。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定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5、如经甲乙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资料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相关的活动内容及媒体宣传义务,并向甲方提供执行记录资料供甲方审核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六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资料提供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等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对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十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5、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
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该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进行,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前提下而擅自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须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各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