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3+4)合同
桥、门式起重机(3+4)合同
合同编号:P/CBZX/1234/ZB1204/005
买方:XXXXXX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XXXXXXXXXX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 月 日
P/CBZX/1208/ZB1201/003
目 录
1、卖方提供的设备的描述及要求
2、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3、产品检验、验收
4、产品的包装、运输方式
5、交货地点
6、交货时间
7、付款方式
8、服务与担保
9、违约责任
10、不可抗力
11、争议解决方式
12、特别约定
13、最终用户权利
14、合同生效
15、联系方式
16、合同附件
附件1:MG20/5t-26m A5 & MGX订货《技术协议》;
附件2:桥、门式起重机械《改造协议》。
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
P/CBZX/1208/ZB1201/003
采 购 合 同
编号:P/CBZX/1208/ZB1201/003 签订地点:青岛 签订日期:2012- -
买 方:XXXXXXXX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 邮 编:2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卖 方: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大道6号 邮 编:XXX
法定代表人: XXX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友好
协商、共同确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各项条款,买方购买且卖方出售本合同规定
的货物并提供相应服务。
1、卖方提供的设备的描述及要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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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1) 卖方所提供合同产品必须是在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产地:
河南长垣)制造的全新产品(改造设备利旧部分除外),必须严格按照买方招标文件要求、本合同“技术协议”、“改造协议”(见附件1、2)及GB/T14406-1993《通用门式起重机》、GB/T14406-1993《通用桥式起重机》、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等有关标准要求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改造维修、验收;完全符合检验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改造协议与合同要求及投标文件的质量承诺。产品质保期为货物自双方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 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批
a.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必须将设计制造的总图和技术文件在5日内提
交买方审查,买方应在3日内审查完。在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将审查这些文件是否符合技术规格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批准或不批准或带有修改意见的批准)通知卖方,同时把已审查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寄交卖方;卖方应再次修改,直至获得买方认可。如果上述审查结果没有在 3 天内通知卖方,并把已审批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寄给卖方,则这些图纸和技术文件可视为已被买方认可。反之,如果卖方没在 3 日内对买方的意见答复或没提交修改方案给买方,则视为卖方全部接受了买方的意见。
b.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条款a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反复修改而导致
交货期延迟将由卖方负责。
c.无论买方批准或不批准上述提到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都将不免除卖方在合
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d.附于本合同的“技术协议”、“改造协议”为买方对合同产品的最低技术要
求。在签订合同时,卖方已清楚地了解了买方需用产品的技术功能、质量、安全及使用条件等要求,产品的成套性由卖方负全责。由于卖方未在签合同时提出图纸和技术文件的错误,而作为有经验的卖方是可以预见的,由此导致费用的增加应由卖方自己承担。除由买方提供的用户现场产品基础资料外,经买方确认的产品其它所有设计、制造、检验、验收等资料,均不免除卖方责任。
买、卖双方发出图纸和技术文件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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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检验、验收
① 若买方认为有必要派监造人员到卖方工厂,对卖方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
量与工期进行监造,对于买方监造人员的工作,卖方要提供方便并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② 在货物发运之前,买方将派人到卖方工厂进行设备预验收,接受卖方对操 作人员的培训。买方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查,预验收完毕同意后,方可出厂。此次验收由卖方组织。
③ 不管买方在货物发运之前是否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在产品出厂/发货之 前,前都应按国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等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本合同条款相符,各项指标达标后方可出厂。这些检验证明将形成合同支持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
④ 买方在收到合同产品后,会同卖方现场代表一起验收,检查产品是否有
外部损坏、变形或随机备品、工具短缺现象等,并按照设备随机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经双方验收确认无误后签署产品验收报告。
● 初步验收:设备运抵买方指地点后,由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对设备的供货
范围、数量和外观等进行验收,并签署初步验收报告。
●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100 小时的 负荷试机工作完成后,双方对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全面验收,全部通过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 质保验收: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由买方最终用户及设备主管部门对
卖方所供设备质量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评价,签署设备质保验收报告,凭质保验收报告支付质量保证金。
⑤ 在买方使用/接收地点验收时,买方免费提供在其现场最终验收时的辅助
设备、耗材、辅助人力和场地。
4、 产品的包装、运输方式
① 合同设备为发往胶州生产厂区(胶州西路377号)使用,所有货物包装
应足够坚固且适合长距离、恶劣条件下的内陆运输。进行必要产品包装,包装物不回收;由卖方负责联系车辆及装货,汽运送货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② 配件包装要结实牢固,防潮防震适合长距离公路运输。卖方将对交货后
由于货物包装不适当、应由卖方提供和实施的防护措施不充分或不适当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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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货物损坏、缺失、腐蚀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
③ 随货同行的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并采取防水防潮措施,放臵在该批货物的
其中一个包装箱内,并在该包装箱上至少2个侧面上注明“随货资料臵于此箱中”,该标识要求清晰醒目。同时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的一侧牢固钉上带有塑封的装箱单一份,以便现场检查和验收。
5、 交货地点:
地点:山东省胶州市胶州西路37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装备制造 分公司工厂内。
6、 交货时间:
本合同产品应于2013年01月10日前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2013年01月
31日前调试验收合格,达正常投用状况。卖方必须在货物发运前3天以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信息通知买方联系人,以便现场做好接货验收准备。
7、 付款方式
(1)买方以电汇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7天内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额10%的履约保函(保
函截止期限2013年02月28日)后,买方在七日内付给卖方30%合同货款;设备在卖方厂内制作完成后,买方到卖方厂内预验收,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40%发货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检验合格且卖方提供新购3套门式起重机全额增值税发票及改造4套桥、门式起重机械全额安装发票后,买方支付25%验收款;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异议,一个月内买方支付清。
(2)买方在付款时,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的开户行及账号进行付款。如果卖
方提供的付款信息与本合同所写的不符,买方有权予以拒付,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卖方收款信息:
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大道6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XX
账 号: 41001XXX0XXXX税 号: 4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 话: XXXX
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信息:
P/CBZX/1208/ZB1201/003
单位名称: XXXXXXXX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X
邮 编: 2XXXXX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XXXXX
帐 号: 37001XXXXXXXXX
税 号: XXXXXXXXXXXXXXXX
电 话: 0XXXXXXXXXXXXXXXXXX
8、服务与担保
(1) 卖方有责任根据合同规定的产品标准及买方的需求,免费为买方提供技 术培训、指导、安装调试、现场使用维修服务等。产品在卖方工厂制作期间,卖方免费为买方、最终用户相关管理、操作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学习(包括安装、操作、维修)支持。
(2) 卖方承诺合同配件清单价格质保期内保持不变,且在本合同义务履行完 毕,合同终止后,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最终用户可直接向卖方购买该设备的零配件,卖方给予全程使用、维修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3) 交货时服务 产品到达用户使用现场后,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卖方立即
安排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对产品进行全面、正确地调试,且告诉用户或操作人员本产品的性能,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对产品进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时该如何采取措施及订购零部件的渠道等,以减少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
(4) 维修服务 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问题,卖方收到用户报修后8小时内
必须明确回复,24小时内到达最终用户现场。
(5) 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坏,卖方承担所派技术工程师人员 服务费、设备配件费及交通、食宿费;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坏,或质保期外,买方承担相关费用。
(6) 卖方服务工程师到达现场后实施2 个工作日解决制,即到达现场后2个 工作日内解决无需换件或常用易损件质量问题;到达现场后3 个工作日内解决一般外购件及自制件质量问题,到达现场后5 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7) 标准担保 产品交付后,属卖方设计制造质量问题的卖方负责三包壹年; 产品使用质保期之内,出现配件损坏需要更换,经电话联系、过程分析、照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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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等方式确定在包赔范围内的,在确认后3 日内无偿的将所需更换配件发运至最终用户。最终用户也可自备部分备件在确认责任后先行替换。
(8) 延伸担保 卖方对产品的主梁大型结构件等,在用户严格按产品使用说
明书要求使用的情况下,实行终身免费保修,对因用户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以上部分损坏的构件,卖方保证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同时委派技术工程师上门提供优质有偿服务。
9、延迟交货和违约金
(1) 如果卖方未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不可抗力引起的,每延迟交 货一天,买方有权从未支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迟交货货款的0.5%作为违约金, 违约金总数不超过迟交货全部金额的10%。如果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14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违约金。
(2)如卖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产品制造分包(包括在分厂
制作)等违约,或所提供产品为非合法占有物品,致使买方履行产品生产制造合同违约;卖方应承担全部索赔责任及买方相应损失并按本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3)如果货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因验收发现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
保期内因为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第三方进行检验,并有权向卖方索赔,索赔比例为原设备材料价值100%。
(4)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本
合同不符之处,若为卖方原因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或补齐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检验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费用、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和由此引起的对工期负面影响的损失将由卖方承担。
(5)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买方用户指定地点安装后,因卖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
约定交付期及时调试验收合格,不能全部交付正常投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一个月后卖方仍不能正常交付,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卖方索赔和/或退货。
(6) 质保期内,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或采取任
何弥补措施,买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从卖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对于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买方有权从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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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或向卖方索赔。
10、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转运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
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应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事故发生之后的7日之内快递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
11、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谈判友好地 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把争议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12、特别约定
⑴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⑵ 不合格货物处理
① 货物由卖方自行运回处理。
② 卖方同意重新免费提供相同品种规格的合格货物,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
特殊运输等费用,买方现场解决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买方从货款中扣除。
⑶ 存在问题但不能判定不合格的货物处理
卖方负责处理或提供维修配件委托买方现场处理,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⑷ 买方使用现场出具的验收报告是经过最终用户技术质量部门、采办部门
及使用部门等共同验收确定的,具有权威性,卖方要予以认可,若有异议由卖方决定是否到现场复核,期间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卖方承担。
⑸卖方提交的文件
① 按新购与改造(3+4)合同额分别开具正本增值税及安装发票各1套。卖 方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开票通知后7天内将此增值税发票提交买方经办人。
② 卖方提供的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报检及最终交工资料,应完全满足买
方和用户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产品竣工图纸每套设备资料叁套,其他相关资料按“技术协议”、“改造协议”规定执行。
以上文件的数量和内容必须完整和正确。如果由于卖方提供上述文件的原因 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报验、验收、正常投用,延误最终用户现场生产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
⑹ 卖方在用户现场安装调试设备期间,必须遵守用户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工厂QHSE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3、最终用户权利
P/CBZX/1208/ZB1201/003
⑴ 本合同最终用户: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⑵ 最终用户有权监督买、卖双方履约情况,一旦得到最终用户的书面要求, 买、卖双方均应无条件作出回应。
⑶ 卖方应承诺,在与买方履行完双方义务、终止合同后,在产品的使用寿
命期限内,最终用户可直接向卖方购买零配件。
1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自双方签字盖章日期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柒 份,买方执伍份,卖方执贰份。
15、联系方式:
所有联系、答复和本合同所要求的文件,除非另有详细规定,均应传递至
如下通联:
买方: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沿街楼 邮编: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XXX
卖方: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大道6号 邮 编:4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 电话/传真:137XXXXXXXXX
电子邮件:wXXXXXXXXXX.com
16、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为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效力:
附件1:MG20/5t-26m A5 & MG160/50t-26m A5订货《技术协议》;
附件2:桥、门式起重机械《改造协议》;
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
桥、门式起重机(3+4)采购合同附件 (所属合同号:P/CBZX/1208/ZB1201/003)
一、买方桥、门式起重机(3+4)采购基本要求
合同货物为买方新购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3套及改造桥、门式起重机4套(详见合同条款1),供货范围含产品设计、制造/改造维修、检验、包装、运输、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及培训与售后服务等(包括卖方提供设备土建基础图及负责轨道安装),除买方提供轨道并负责土建基础施工外的一体化交钥匙工程。有关要求如下(新购3台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一)桥、门式起重机改造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32t桁架式门吊主梁改造可由卖方提供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在原主梁基础上加长,另一种方案是重新制作。
2、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如主梁的改造方案、图纸、强度计算和校核等),并负责拆卸(提供拆卸方案和拆卸用的工具)、运输、除锈喷漆、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售后服务。
3、改造方案需提交买方进行沟通交流,确认后双方签字认可。设备改造应符合技术协议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4、新购160吨吊车位于东跨,改造后的50吨和20吨吊车位于西跨,滑线在两跨吊车的中间,新购和改造后的吊车司机室在滑线侧(如下图)。
东侧
(二) 设备使用需要电源由买方提供至设备总柜,使用环境条件: 1、温度:-10℃~40℃ 2、相对湿度:≤90%
二、随机备件、专用工具及两年备件明细表(为设备原厂配臵产品)
2.2专用工具清单
三、分供(包)商清单
合同附件1:MG20/5t-26m A5 & MG160/50t-26m A5订货《技术协议》(单独装订
成册);
合同附件2:桥、门式起重机械《改造协议》(单独装订成册)。 合同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电子版)。
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份有限公司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