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评张凡修诗集[地气]
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
——评张凡修诗集《地气》
苗雨时
我曾经说过:“张凡修天生是个诗人,而且是本质意义上的诗人。因为他是自我生命本真的守护者。他的诗,也是真诗,诗中之诗。无论所写是亲情、乡情,还是农事、劳作,都不能为其诗命名,因为这些只是表面题材界定,不足以洞彻他的诗的精神内核和深层气韵。”
那么,什么是他的诗的隐秘的潜深的意蕴呢?
我以为,那就是他的诗所蕴含的文化诗性哲学,也就是:由乡土情结向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的现代性流转与深化。
这些话,似乎比较抽象,简单说,人来自土地,又归于土地。人与土地,是生死相依的命运共同体。这种生命体验积淀于人的集体无意识,就是乡土情结。乡土情结,作为人类原始的文化母题,根深蒂固。今天的诗人以一种现代意识对此予以审视和观照,使其超越自身的局限而进入人类共同追求的精神命题。“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就成了一个人类生存的哲学意象。作为人类之母的土地,不仅是人的衣食之源,也是他行汲汲以求的精神彼岸。诗人与土地的每一次目光交接,都是灵魂的互相叩响与契合。
一
张凡修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乡土诗人,他的乡土书写的独异之处在于,它不是一般知识分子离乡之后的回眸与张望,尽管也可以情真意笃,但由于是空灵意相,所以其乡愁也只是精神返乡。而他却一直是乡土人生的亲历者、在场者,以和土地打交道为最基本的生存方式。虽然他也曾从冀东到辽西,从平原到丘陵,对两地的差异性也有比较,但此种比较,却使他的生命更深地楔入土地。这样,他对大地母亲的呤咏,便带本体意义,从而凸显了他的乡土诗的极为本色而醇厚的特质。
地气,是大地的呼吸、泥土的生命。地气通,则万物复苏,地气滞,则草术摇落。从春到秋,年复一年……
诗人作为道地的农民,长年与庄稼为伍,把生命根植于泥土。他对土地的依赖,以及由依赖而产生的亲近与感恩,都深潜于生命底层的体验中。这种体验,由于心灵的脉动与自然的生息相呼应,接通了地气,既激活了历史的记忆,也因其亲在性和切身感,而把那古老的乡土情愫打磨得犁铧一样镫亮与锋利:真切而陌生,悦目而醒神。
土地,赋予诗人的生命以归属感。而大地的深度呼吸,也为他的诗歌创作提供了不尽的灵感源泉。他把自己浓郁的乡土情怀投射到这片土地上,那些田间的劳作、日常的场景,以及各种地域物候,都在审美理想的光照下,重新获得生命,而展示出一派蓬勃、葱郁而又旖旎的诗意风光。
诗人对置身其中的乡土世界,是极为熟稔的,他的生命与土地几乎融为一体,甚至可以说,在没有星月的夜摸黑他也不会走错回家的路。至于大地上那林林总总的田园意象,更犹如他的指掌纹。此种生命对土地的植入,不仅使他的泥土情愫直击生存现场,而且能把历史积淀召回,从而葆有一种穿越时空的纵深感。土地,既是农民休养生息的场域,也是他们一部人生命运的历史文本。两者的叠加,便构成诗人的生命存在所处的“人间”镜像。他站立镜像前,认识了自己,确立了个人的主体地位,然后与生存境遇拉开距离,进行审美观照。这样,乡土,就成了他心中的诗,诗,就成了他梦中的乡土。
张凡修的故乡地处冀东平原的腹地,站在田野上,北望,有淡运的燕山如黛,脚下,有还乡河婉蜒的流淌。而那片蓊郁的树林和翠绿的庄嫁掩映下的红瓦灰墙的房舍,就是他视辈相守的村庄。他生于斯,长于斯。这里有他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有和睦相处的邻里。一年四季,春花、夏果、秋收、冬藏,伴随着农民的耕、种、锄、耪,昭示着天、地、人的亲密与和谐,然而,回忆它过往的岁月,却也有饥饿、灾难与痛苦,上世纪60年代大饥荒的阴影永远挥之不去地萦绕在心头。如今,社会的转型、历史的跃迁,乡村又被挤压在商业文明与农耕文明冲突的夹缝中,置于尴尬与矛盾的境地。此种状态,形成了巨大的历史张力:既有千年古柏的积淀,又有弱小禾苗的新生,既有“尘埃”落定的老屋的倾圮,又有“燕子低飞”带来的融融春意,而从前被切削的越来越瘦的“地界”,正在消弥,那“老河套”上,仍上演着人间悲喜剧。正如诗人在《人间》一诗中所写:
蹄窝敞开……
一团水洼照出了各自的身份
草、茎秆、叶片、枝丫……
已是不可久望的洞穴
被踩的嫩芽,又徐徐开放
这种马踏回旋的征象表明:过去的与现在的,都是脚下这块思绪纷繁的土地,掺和着风与雨的日子,不平静中又有几分宁静。他的诗,在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沧桑中,试图守护那行将被遮蔽的原始生命的动力和真纯,力求在中华现代文明构建中,不能任凭乡村的自然伦理凋蔽与流失,而应把它纳入现代人的价值共同体和民族精神的重振中,以保诗人性的完整,使人在大地上的生活充满诗意……
二
人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当今时代,工业文明高速、高度的推进,不仅大量地侵蚀土地,败坏自然,而且也在精神上摧毁着土地上的良善和人伦道德,既造成了人类世界的生态危机,也使现代人陷入了物欲澎涨、人性异化、灵肉裂变的生存困境……
早在60多年前,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就曾针对人类的这种危难,援引荷尔德林的诗句,为诗人们出了一个艺术历史课题,那就是:“……在贫困时代里诗人何为?”
张凡修作诗,起步较早,大约上世纪70年代。但中间停顿了18年。当他2006年,重新提笔,准备开始恢复写作的时候,迫面撞上的,却也是与荷尔德林相同的课题。不管他是否有明确的意识,但直觉告诉他:在一个物质丰裕而精神贫困的时代,一个诗人不可回避地应该担当起拯救世界的历史使命和艺术责任。18年风狂雨骤,世事变迁,他田野上洒汗,烈日下思考。因此,他归来后的诗歌,就能从个体生命存在的深切体验中,感悟到历史脉息与大地呼吸的应和与激荡,从而获得了全身心的灵感,他的诗魂在躁动不宁中,一下子便抵达了时代中心地带。虽然所写仍是一些农事、劳作、乡土、乡情,但其泥土的根性哲学已突破了一般乡土诗的界线,使它的精神气韵甚至带有一定人类学的价值和意义。
人类的生存智慧是相通的。在这里,一个中国的农民诗人,以他个体的生存经验与民族的记忆的融会,在人类最高伦理的基准上,获得了与世界伟大诗人对话、沟通的文化想象空间。
荷格格林的诗:
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
栖居在这片大地上
张凡修的诗:
小日子,像微微晃动的高梁
反反复复地絮语叨叨
庸常,平静,知足
一个文雅,一个土气。但其所昭示的人的生存直理却是一致的。那就是人与大地灵性相通的自然道德。不同的是:一个理性直诉;一个是更为生动的感性拟喻。
那么,他们如何达成自己的愿景呢?
荷格德林的思路是:人在大地之上,天空之下,他的生存的诗意何在。他在辛劳中,仰首向天。神不可知,但神所呈现的日月星辰、自然万物,却于冥冥中给人的纯朴善良以启示。这种神性的现身,规定了人在大地上为人的尺度。人到这个世界上,既然葆有生命先天的爱,那么同时也必然伴随着痛苦。然而,辛劳也罢,痛苦也罢,人只要持守生命存在的本真而不被物质异化,也还是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之上。那爱,那痛,那辛劳,也许正是人作为大地之子应有的担当和幸福。
张凡修的“小日子”,其实并不小,它体现了中国农民对土地最深厚最纯朴的情感,以及踏踏实实把握人生幸福的智慧。小日子,大格局。那株土地上挺立的红高梁,它的摇动中所充盈的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精神气韵。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处于天地轮回中,“道”乃做人之本。自然乃道的本性,是人应禀有的生存态度,也是他所能抵达的最高的人生境界。
三
我们知道,西方的存在主义思想与中国的天道观有亲缘关系。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也就可以借用海德格尔的“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的命题,来演绎中国土地上的故事和人类传奇。
张凡修的诗歌,处于当今浮躁与媚俗的文化风习中,面对物质压迫精神的人的生存困境,他的生命以顽韧的泥土根性逆风生长,秉持“天人合”这一最古老也最现代的主题,书写他的土地人生,致力于营造人在大地上栖居的浓浓的诗意。
这主要从三个维度上展开:
其一,热爱乡土,融入自然,尊重生命。在诗中,把土地上的庄稼、飞鸟、昆虫,都当成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亲人,与它们和谐相处,从大地深处汲取爱的源泉和生命的力量。他精心呵护春天里那瘦弱禾苗的“细小”,给它们以爱的培植(《细小本身》);他关注冬季一棵树的冷暖,于寒冷的尽头觉察到春的降临(《这温暖》);他怜悯那搬开的草垛下,小虫子们的慌乱与无助(《不安》);他忏悔因扭曲植物的自然生性面犯下的罪错(《罪人》);他弥补不该“忽略”的忽略(《忽略》);他感戴地“接受”大地的恩典与赐予(《接受》);他甚至“深刻”到一株庄稼的内心,自己也变成了一株庄稼(《深刻》)。他的生命仰赖泥土,也被泥土所塑造:乡土是他心灵上的“净土”,“梯田”是他生命向上的阶梯,他从“一条虫子”对一穗玉米的“依托”中,学会了满足,因为人的一生所需并不多(《一条虫子一生的依托》),他从12岁俯身割草的记忆中,领悟了人的生命的谦卑与宽厚,于是低调做人、平实做事,就是写诗,也要在最后一行压下来——“匍匐”(《匍匐》)……
其二,享受生活,感念美好,于点点滴滴中,放飞灵魂的自由,提升生命的质量。人的一生是一个从虚无到虚无的有限的旅程。他踏上这片土地,行走在大地上,往往忙于生计,匆匆而过,很少停下来,领略一下周围的美妙。其实,人生的幸福,就是在行走不错过路边的风景,和享受看风景的心情。大地上,那春秋的轮替,感应着人的生命的律动;那树林里的“黑木耳”,.谛听着大自然的天籁;那走在路上的“风”,在诗人看来,也是大地气息的升腾,当它呼啸而过的时候,除了掀运“风衣”之外,也以大自然的韵律,给人们的忧郁与痛楚以抚慰(《风衣》);即使“落日”黄昏,到井边打水,那近处青蒿掩映的青杏,那远处天空舒卷的白云,都一起倒影在水桶中,好像一匹马奔来,屁股上叮着“虻蝇”(《落日》),这样一种空阔而又精微的景致,怎能不使人心胸荡漾,怡然而自得……
其三,折抵内心,以静悟道,随情任性,返璞归真,以此涵养生命,使人生萧洒自然,最后走向终极境界。道,乃万物之起源,也是为人之根本。道的感悟,只有凝神静气,从万象变幻中,择求其奥秘。写诗,讲究虚静,而诗乃存在之思,真正思留心于存在的真理。思,就是悟道。得道,便一通百通,世界敝开。于是,在诗中,大地才真正成为大地。在这样的大地上,什么劳累、灾难、痛苦、甚至死亡,都在土地爱的覆盖和包容下,化为云烟。因此,他能够从容、淡定地对待人生:“母亲的胃”,承载了饥荒年代的痛苦,但也铸就了爱的博大(《母亲的胃》);一捆青麻在死水中“沤”,却从浑浊中“沤”出一片洁白,“吐之为污泥,呼之为莲藕”(《洁白》);人,生于乡土,死于乡土,生死如草木、如昼夜。他向死而生,守护足下的“土为止”。在诗中,他这样自得地吟唱:
我,又能退到哪儿呢
这儿净水泼地,这儿净土铺道
无风,无尘,不冷,不热
大路朝天。我有自己的行李
把天空,河流都让给你们吧
在泥坯搭建的一方土坑。足以
睡着一只鸟
睡着一条鱼
睡着一个我
这是一种怎样真纯、豁达、洒脱、安适的精神气度和澄明、敝亮的心境!……
四
海德格尔说:人类应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关于如何诗意栖居,他阐述说:“我们必须凭借一个区域,在这种区域里通过‘仰望’贯通天空与大地‘之间’,置身于这种‘之间’实现自身栖居的诗意”。他还曾说过:“语言是存在的家。”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人类诗意栖居,就是栖居于语言所筑之家中。区域,语言,这就从人类诗意栖居的总体建构上,为诗歌方言的使用,提供了文化诗学意义上的理由和依据。在这里,方言的词汇与句法,不只具有修辞学的意义,更是一种地域文化渗透力极强的载体,也因此可以成为构筑人类精神家园的基本材料。
张凡修的诗中,主要使用的是他故乡所在地的冀东方言。这种方言是和整个民族母语融汇在一起的,因此它既有历史的包容性,又有极强的现实生命力。他从自己的生存体验出发,有选择、有节制地运用地方方言,不仅极为生动地表现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具有地域特色、乡土气息,而且蕴含着对土地的尊重、对人的关怀和对自然的热爱,因此,在能激活此在语境中,而成为对生命根源性的诗性言说,使人感到贴心的温暖和亲切。例如,他写季节转换:“大旱不过五月十三。眼瞅着/地里的小玉米,蔫巴了身子/一个活在农谚里的人,开始/烦躁农谚。烦躁一场雨的远……”(《一场雨的远》);他写父亲种大叶烟的劳作:“这其间,两天一小水,三天一大水/治虫、掰杈、掐尖、褪老叶/大量追施碎豆粕、草木灰、棉仁饼、麻油渣、驴马粪……”(《叙述父亲的烟叶》),这些诗句,都十分鲜活而有效地状写了乡土上的自然与人文风情。那土地上的五颜六色、云蒸霞蔚,都充盈着农民缤纷千年的感情。他的诗中,涌动着冀东大地的呼吸与脉动、憧憬与梦想……
当前,中国乡土诗的创作,或是偏于恬静、纯美的田园牧歌的挽唱;或是农耕庆典的远古召回的图腾书写;或是超越民族文化心理的喧嚣、躁动的所谓变革叙事。而张凡修的诗歌,则表现为对土地地深层进入和对人类的终极关怀。因此,呈现了与这些乡土诗的迥异的“色调”和境界。我们说,他是大地诗人。他长期生活在土地上,阅尽历史风云的变幻,历经人生的磨难,当他站在大地上沉思的时候,现实的生存经验便点燃了他的灵感,他如梦初醒似地发现土地对人的根源性意义,体悟到人应该皈依大地,在土地之母的血脉中,找回自己生命的源头。正是这种生命的彻底觉悟,使他的诗歌写作,既不同于一般乡风、乡俗的外在摹写,也不同于乡情、乡恋的浅层次的主观直抒,而是在对事物的感性直观中,透射出更多的理性。诗即思,思即诗。“存在之思是为诗的原始方式”(海德格尔语)。这样的诗,也就是本质的诗,真正的诗。他与周遭乡土世界的人事景物照面、或相遇,从它们的绚烂与寂灭中,领会到天地之大道的眷顾与垂怜。所以,他诗中的一系列意象,诸如村庄、人民、庄稼、镰刀、驴车、瓷器、树木、河流、汗水等,都被赋予了各自独立的生命。它们与诗人同生共在、和谐相处,不仅绘制了诗人心灵上多彩多姿的艺术图谱,也为人们在大地上栖居,营造诗意的精神家,布设了壮美的风光和怡人的景象……
至于具体的诗的写作构成,如建基于生命体验之上远思的奇思妙想、细节选用的独一无二,整首诗的有机性、节奏感,以及开端的直接与终结的顿挫、延荡等等。此外,虚实相生的张力,词语的跳跃与畸联,乃至各种现代艺术手法,如反讽、隐喻、张力、变形等的运作,也都巧妙、内在而不外显。几乎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完世界。因为,本文只在宏观地论述“张凡修诗歌现象”。这些技艺和形式方面,就不着重论述了。
最后,我们俯身大地,亲吻泥土,然后站起身来,凝眸远眺:
一个中国农民诗人,以劳苦、谦恭的姿态,迈着稳健、潇洒的坚实步履,从天空下,向我们走来,他走在温厚的大地上,走在诗的原野里,种植庄稼,也种植诗歌,用锄头和笔,为人类的生存,构思着,谋划着,他在自己的乡土上打量和张望,期盼人类在大地上诗意栖居的日子早日在世界上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