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与事业编制
王攀:打破事业单位铁饭碗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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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1 07:18:22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作者:王攀 正文 我来说两句(34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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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条例实施后另一个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6月30日《广州日报》)
事业单位养老并轨、用工合同制,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回应了社会上长期以来,有关养老双轨制差距过大,不平衡、不公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事业单位“国家人”的身份,在制度上画上了句号。因为在很多人眼里,吃财政饭,那就是铁饭碗,只进不出。可以说,养老和用工上的这两个变化,对事业单位来讲,应该是其人事制度设立以来的最大变化;而且这个变化涉及全国111万个单位、3153万人,人数之多、范围之大,也是罕见的。所以说它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变化,并不为过。这也是全社会关注的原因所在。 但也要看到,名义上的变化,容易;实质上的变化,比较难。尤其是很多事情,不是一纸规定就能够改变的。并且,目前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还比较粗糙,“方向标”是有了,但是具体的“路线图”还是不太清晰。
比如说,事业单位养老并轨,以前是财政供给,变为现在的社会统筹。在制度对接中,钱的问题如何解决,是财政补贴,还是让社会统筹负担?如果让社会统筹负担,是否公平,等等,这仍是大家关注、热议的焦点。但这个事关找钱、发钱、管钱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虽然养老金在领取上有一些滞后性,有着更多的时间来思考,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回避不了的。
再比如说,用工形式改变了,就一定能够打破铁饭碗吗?未必。理论上看,在中国是不存在铁饭碗的,在原有的制度设计中,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做得不好,照样能解聘;即便是公务员也有退出机制,但问题是实际当中并没有出现过。
之所以如此,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不涉及负责人的切身利益,他干吗要得罪人呢?不像私人企业,是老板自己的,员工不胜任,毫不犹豫重新选择;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人是全民,它的具体负责人是花别人的钱替别人办事,而且又没有严格的约束机制,当然是最不考虑效率的。如果不触及到这个层面,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无论怎么变,都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变化。就像国有企业一样,早就实行了合同制,照旧是大家眼里的铁饭碗。
所以,养老并轨、用工合同制,有总比没有好,可如何真正落实,而且不回避一些问题,恐怕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UN639)原标题:打破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