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北京市新地标
谈论北京市新地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施工管理也越来越规范化,国家和北京市对工程资料及城建档案管理也不断的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等单位主编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代替原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将施工、监理资料的分类、内容、形成过程以及表格格式等做出了新的规定。此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工作。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发[2010]76号”和“京建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此规程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适应于北京市建设领域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资料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质监等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一、《DB11/T695-2009》与《DBJ01-51-2003》的对比
1、编制内容
1.1 新资料规程加入了从03地标发布到现有阶段内建设部、住建委新发布的规范和标准的资料管理方面的内容,例如节能保温部分内容,智能建筑部分增加了大量施工试验资料;增加了工程管理人员信息表,并由建设单位复核,监督站负责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强化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1.2 删除了锅炉、电梯方面的施工记录和施工试验表格;预检记录表格删除,使用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格;删除了分部(子分部)报验、分项报验、物资报验、放线报验四张表格。
1.3 删除了混凝土开盘鉴定、碱含量计算书,将这2项资料归档到搅拌站,明确责任,谁形成的工程资料,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资料编号
保证工程资料的更好查询和追溯,形成9位编号。在原分部工程后面增加2位子分部编号,查询、追溯更清晰、明了。
施工资料编号的形式:
××—××—××—×××
1 2 3 4
注:1 为分部工程代号(2位),01地基与基础;02 主体结构;03 建筑装饰装修;04建筑屋面;0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06 建筑电气;07 智能建筑;08 通风与空调;09 电梯
2 为子分部工程代号(2位)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附录B填写。
3 为资料类别编号(2位) 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附录B填写。
4 为顺序号,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从001开始逐张编号。
3、资料分类
资料分类发生了变化,B类监理资料中的大部分划入C类施工资料,报审表、申请表等资料划入C类施工资料,C0-C7改为C1-C8,C0中的验收资料表格移至C8。
4、资料归档、组卷
城建档案馆收录的部分进行的大幅简化;资料管理目录表格换了,原来要求必须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新地标不做强制性要求。
二、《DB11/T695-2009》内容更新
1、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更全面、交底层次更清晰;交底内容应详细,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真正做到层层到位、面面俱全。
1.1技术交底应分层交底,“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缺一不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应签认。技术交底内容应详细,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切忌只照般引用标准内容甚至条款号。设计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等。
1.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理、质
检人员、安全人员、分承包有关人员进行交底。
1.3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应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对工长进行交底,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设计要求、现场情况、工程难点、施工方法及措施、质量指标和验收,以及施工、安全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季节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还应重点明确季节性施工特殊,用公共的组织于管理、设备及料具准备计划,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消防安全措施等项目内容。
1.4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专业工长对劳务班组长交底,再由班组长跟每个劳务人员交底。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应已工艺为主,由工艺流程图,在交底过程中应详细说明每个分项工程各个工序如何按工艺要求进行正确施工。
1.5“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相关人员编制并对专业工长交底。
1.6 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修改量大变更内容复杂的技术变更及工程洽商应编制设计变更、洽商交底。
2、物资资料的追溯性
物资资料报验时,删除了报验表,只需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简化了表格形式;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3、总包单位责任降低,真正意义上做到谁分包、谁管理的管理模式,更具有实用性、科学性。
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要求,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避免了传统模式中的不合理做法,不管谁分包,工程资料全部汇总总包,由总包移交甲方。
4、隐检记录
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工程检查项目,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并填写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建立工程质量数字图文记录制度。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钢筋安装工程、混凝土试件留置、防水工程等施工过程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必须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留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和检验批。
5、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名册留存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分包、监理、建筑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涉及工程质量管理的所有责任人编录成册,并注明其各自的质量职责及其经手的工程质量内容。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此册汇编进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汇同其他工程验收文件提交城建档案馆备查。
三、施工试验资料的比重加大,材料复试的要求越来越高
1、复试材料进场项目增多,见证比例100% 。
央视大楼惨遭火灾的沉痛教训,提高了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水平,增加进场材料的复试力度。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附录H。
2、节能保温、智能建筑部分试验要求大大提高
减少建筑能源的浪费,是我们国家大力提倡的。智能建筑的验收标准越来越高,智能建筑工程已成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整个建筑工程内容的延伸和扩展,对建筑工程先进技术水平的度量以及工程的投资取向,已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四、简化表格形式、更具有实用性
1、删除了分部(子分部)报验、分项报验、物资报验、放线报验四张表格。 表格删除,对应的内容并没有删减,分部(子分部)报验、分项报验、物资报验、放线报验四项报验内容同样需要甲方(监理)签字认可。相对应内容包含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相应的测量记录资料中。删除了重复表格,更具有实用性。
2、监理B类资料进行大的“缩身”,大量监理B类表格划入施工C类表格。
报审表、申请表、动态表、回复单四项资料,一般情况是施工单位形成的,为了工程资料的管理,划入施工C类资料更加合理。
五、结束语
本次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修改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作为祖国的首都,北京市各项管理都走在前面,对全国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及企业内部资料管理都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加强新地标的学习,也是提高企业资料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