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标准
Q/CDT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Q/CDT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缺陷分类 ............................................................................ 2
5 职责分工 ............................................................................ 2
6 缺陷应对 ............................................................................ 4
7 缺陷工单管理流程 .................................................................... 4
8 缺陷管理工作要求 .................................................................... 5
9 附则 ................................................................................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缺陷管理流程 .................................................. 7
A.1 填写要求 .......................................................................... 9
A.2 缺陷工单的适用范围 ................................................................ 9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EAM工单策划工作的规定 ..................................... 10
B.1 时间要求 ......................................................................... 10
B.2 工单转移 ......................................................................... 10
B.3 工单撤销 ......................................................................... 10
B.4 工单延期 ......................................................................... 10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设备缺陷分析格式 ............................................. 12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托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奖惩细则 ................................ 15
D.1 责任划分 ......................................................................... 15
D.2 奖励方法 ......................................................................... 15
D.3 考核内容和额度 ................................................................... 15
前 言
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缺陷管理办法》、《关于深入开展“设备降缺陷”活动的通知》(大唐国际生〔2010〕9号)和目前托电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此标准。
本标准中的缺陷分类方法引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缺陷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入开展“设备降缺陷”活动的通知》(大唐国际生〔2010〕9号)中相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批准人:段文伟
本标准由设备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彦、李兴旺、张爱军、王刚、蔡广宇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付俊杰、孙惠海、邢百俊、方志和
本标准是第三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原标准作废。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缺陷奖惩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2005)》
《关于深入开展“设备降缺陷”活动的通知》(大唐国际生〔2010〕9号)
《托电公司设备退复役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缺陷
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设备异常现象是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需要加强监督运行。
3.2 缺陷发生率
是指全厂在统计期间内每台机组每天平均发生的设备缺陷数量,检修机组除外。
3.3 消缺率
指统计期间内实际发生缺陷中消除数量所占的比率,计算方法为已消除缺陷与实际发生缺陷的比率,即已消除缺陷/(发生缺陷总数-撤销缺陷)。
3.4 重复缺陷
是指统计期间内同一设备、系统多次发生的相同或不同缺陷,或在同一类设备或系统上发生的相同缺陷。
3.5 A类设备
●是指设备损坏后,对人员、电力系统、机组或其他重要设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以及直接导致环境严重污染后果的设备。
● 该类设备指汽轮机、发电机、锅炉及主变压器,及机组重要保护装置、系统等。
3.6 B类设备
●是指设备损坏或包括自身备用设备都失去作用的情况下,会直接导致主设备或机组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后果的设备;本身价值昂贵且故障检修周期或备件采购(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
● 该类设备主要指小汽轮机、凝结水泵、汽泵组、循环水泵、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等。
3.7 C类设备
●是指除A、B类设备以外,不影响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其他设备。
● 该类设备主要指排水泵、循环水前池排空泵等设备。
4 缺陷分类
缺陷分为一、二、三类、其他及文明生产类缺陷缺陷五种。
4.1 一类缺陷
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4.2 二类缺陷
是指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大、小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
4.3 三类缺陷
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4.4 其他类缺陷
● 指不直接影响主设备安全运行以及C类设备的缺陷,否则应划至一、二、三类缺陷。
● 对于跑冒滴漏类缺陷,依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其类别。
● 就地显示的压力表、非重要参数的DAS点测量元件类缺陷。
● 消防、采暖、输煤、除灰、化学等公用系统的不影响机组出力或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
缺陷,原则上纳入其他类缺陷进行管理。
4.5 文明生产类缺陷
指不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主要是指与文明卫生、生活、生产设施有关的缺陷,该类缺陷主要包括门窗玻璃损坏、灯泡不亮、积水、积油、积灰、积粉、步道、平台、栏杆等缺陷。
4.6 备注
设备的异常现象视作缺陷同等对待,即根据异常的严重程度,纳入问题库统一进行管理。
5 职责分工
5.1 生产副总经理
对缺陷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5.2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对缺陷管理的技术问题负领导责任。
5.3 维护部(项目部)
维护部(项目部)作为设备维护和消缺的执行部门,负责按时、保质、保量消除缺陷,主要对以下工作负责:
● 对检修质量、设备台帐、检修记录负责;
● 负责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成,保持设备的自动化水平,保持设备的性能和
精度,即负责设备的“四保持”工作;
● 按照托电公司制定的定期工作计划,负责对设备定期给油脂、补油、滤油、设备定期检查以及
参数测试等工作,并建立定期工作台帐记录;
● 负责所有缺陷的验收工作;对于其他和文明生产类缺陷的验收,由维护部(项目部)全面负责。 ● 负责确保设备的现有健康状态水平,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参与重大设备缺陷和疑难问题的分析
工作,提出改造意见。
● 负责定期(每周、月、年)对缺陷进行分析、总结,协助设备部制定完成降缺陷措施。 —— 维护项目部生技部职责
● 深入现场巡视设备,检查、指导设备缺陷消除工作,掌握设备缺陷消除情况;
对频发性或重大设备缺陷,负责组织鉴定和诊断,提出相关措施和整改方案;
● 负责各维护班组安全、技术台帐、检修技术记录等技术资料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 对于三类及以上设备缺陷,负责检修过程现场的动态检查及缺陷的验收。
—— 专业/班组职责
● 是所管辖设备维护和消缺的执行者,负责维护部(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5.4 设备部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对以下工作负责:
● 负责编制设备定期给油脂、补油、滤油、定期检查等维护保养的定期工作计划,并对定期工作
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奖惩意见;
● 对于频发或重大设备缺陷、疑难问题,负责组织维护部(项目部)以及相关专家等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和改造方案。
● 负责三类及以上缺陷的验收工作。
● 负责组织维护部(项目部),定期(每周、月、年)对缺陷进行分析、总结,编制降缺陷措施。 ● 负责监督、检查维护部(项目部)的定期工作台帐记录以及各维护班组安全、技术台帐、检修
技术记录等技术资料的质量、归档,提出奖惩意见。
—— 部门主任
● 负责本部门缺陷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缺陷管理工作;
● 定期通报缺陷发生和消除情况;
● 负责本部门缺陷指标完成,是部门缺陷管理第一责任人。
—— 主任工程师
● 对频发性、重大缺陷及疑难问题,负责组织点检员及相关部门、专家等技术人员进行专题
分析,负责审核其技术方案和措施;
● 提供缺陷消除的技术保障,对缺陷管理负技术责任。
—— 专业负责人
● 负责本专业缺陷管理工作,定期(每周、月、年)对缺陷进行分析,并定期汇报;
● 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年度和专项降缺陷措施;
● 负责监督本专业范围内机组大小修及日常消缺工作,是本专业缺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 负责本专业缺陷指标的完成。
—— 点检员和专责人
● 是缺陷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缺陷处理方案、措施,是消除缺陷的现场管理人员; ● 负责所辖设备缺陷的策划,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质量验收卡、质量监督计划、专项安全
技术措施等质量管理文件;
● 对缺陷管理负现场责任;
● 负责三类及以上缺陷的验收工作。
—— 可靠性主管
● 负责设备缺陷的汇总、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等工作。
5.5 发电部
负责组织相关生产单位和人员进行日常点检工作,及时发现、提出缺陷并配合消缺工作。在突发设备缺陷后,对正确执行应急措施和保证人员、机组、设备安全负全面责任。
发电部相关人员职责如下:
—— 值长
● 及时和正确地应对各类设备缺陷,保证机组经济性的同时确保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 每日汇报重要缺陷和急需消除的缺陷;
—— 专工 ●
发电部专工每日要了解本专业缺陷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对设备重大缺陷的消除给予技术
上的支持,必要时提出技术措施(方案)和运行配合措施。
—— 单元长、辅控长
● 负责审核缺陷录入的准确性;
● 负责向值长汇报主要的和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
● 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点检员进行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分析工作。
—— 运行值班员
● 及时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对提出缺陷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
● 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点检员进行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分析工作。
● 积极配合点检员、检修进行设备消缺工作。
5.6 物资部
负责提供检修过程中所需的备品备件,保证设备部各专业所提备件按时到货。
5.7 总经部
负责公司缺陷管理信息化系统维护工作。 ●
6 缺陷应对
6.1 一类缺陷应对
一类缺陷发生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响应,正确应对以避免事态恶化,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将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做到如下要求:
—— 发电部运行人员应根据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正确应对,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到位; —— 副总工及以上主管生产领导应根据事件情况给予必要的指示和指导意见,以便于各相关单位
高效协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 设备部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 发电部应对事件处理过程进行总结,修订和编制相应的事故预案,并定期演练。
6.2 二类及以下缺陷应对
二类及以下缺陷发生后,发电部运行人员应根据缺陷的影响范围及时正确应对,避免事件的影响扩大。
缺陷被隔离或机组已经稳定后,运行人员可按正常缺陷处理流程进行EAM登录以及检修结果验收、试验等工作。点检员、设备专责人以及维护部(项目部)按正常的缺陷处理流程完成工单策划和消缺工作。
7 缺陷工单管理流程
7.1 缺陷工单处理流程
参见附录A《缺陷工单处理流程图》。
7.2 发现和登录缺陷工单
任何人在发现设备缺陷后应将缺陷内容及时登录至EAM缺陷管理系统或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缺陷登录工作;
为保证缺陷提出的质量,应按照附录B《填写EAM工单申请的要求》填写EAM工单时。
7.3 工单策划以及消缺准备
点检员、设备专责人在看到所辖设备的缺陷工单后,应到现场落实缺陷情况,确定安全措施、检修方案、所需备件和检修时间等,然后再进行缺陷工单的策划。
对于需要降出力或进行设备倒换、隔离措施的检修作业,点检员/设备专责人还应办理检修申请(具体要求参见《托电公司设备退复役管理标准》)。
点检员/设备专责人在策划工单的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对于简单作业,可编制《检修作业质量卡》替代。
为保证消缺质量,点检员和设备专责人必须执行附录C《EAM工单策划工作的规定》。
7.4 开展缺陷消除工作
维护部(项目部)是消除设备缺陷的实施单位,应认真执行工单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相关规程、标准,对消缺的安全、质量及进度负责。
对于缺陷的处理按照“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的原则执行,对于夜间发生的缺陷,暂时对机组、设备、人身安全不构成影响的,根据情况可以白天进行处理。
缺陷处理工作的时间应在规定范围内(见附录B),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缺陷应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7.5 异常情况的处理
在发现如下情况时按本编准附录B相关条款执行:
——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消除的缺陷;
—— 不属于本专业的缺陷;
—— 属于重复或不存在的缺陷;
—— 属于运行人员调整问题的缺陷;
7.6 质量验收
消缺工作结束后,其他类缺陷由维护部(项目部)进行验收;三类及以上缺陷由设备部点检员、设备专责人负责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通知当班运行人员进行验收。运行人员按照规定对缺陷设备进行再鉴定,判定合格后在EAM管理系统中对缺陷工单进行验收审批,并关闭工单。对于需要试运的再鉴定工作,试运条件又暂不具备,可申请办理工单延期,但应填写延期具体原因。对于已关闭缺陷工单的设备在试运中仍存在缺陷的,可重新下发工单。
设备消缺工作验收合格后,运行人员负责系统恢复及复役工作。
8 缺陷管理工作要求
8.1 设备缺陷分析
8.1.1 设备部各专业专工和点检长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业缺陷分析会,对本专业缺陷的发生数量、消除情况、重要缺陷、频发缺陷、重复缺陷、延期缺陷等进行分析,总结缺陷发生规律,发现点检、维修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修订相关技术标准,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力争抑制和降低缺陷发生数量,提高设备的可靠性。缺陷分析格式见附录C。
8.1.2 设备部各专业点检长是本专业设备缺陷分析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专业缺陷分析应于每周一进行,主要分析内容为上周缺陷发生总量、未消除和延期缺陷总量、重复缺陷数量及原因、缺陷原因分析、各设备缺陷发生趋势分析以及改进方案分析等内容。缺陷分析格式见附录C。
8.1.3 设备部每周要对缺陷发生情况和消除情况进行通报,每月要对缺陷消除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通报消缺情况和消缺质量及考核情况,安排下一步消缺重点,确定设备检修方向。
8.1.4 月度缺陷分析的书面分析报告应在每月8日前上报主管部长、副总工及以上主管生产领导。
8.2 设备状态分析
8.2.1 设备部各专业、维护部(项目部)必须引入相关设备的缺陷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分析工作,以此来达到全面分析,找出尚未暴露的设备隐患。
8.2.2 对构成障碍和异常的设备缺陷,相关专业和责任单位必须开展专题分析活动,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出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9 附则
9.1 为保证消缺工作的及时和高效,对缺陷延期、缺陷处理超期以及其他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录E。
附 录 A 缺陷管理流程
C
条件a:
非重要设备缺陷或延期7
天以内的缺陷
条件b:
重要设备缺陷或延期7天
以上的缺陷
填写EAM工单申请的要求
A.1 填写要求
A.1.1 填写工单申请的过程中,应使用电力系统术语和规范用语,避免使用可能使他人理解错误或概念混淆的用词。
A.1.2 录入缺陷过程中,责任部门和责任专业应填写准确。对于不能确定责任部门、专业的缺陷,可先联系点检员咨询,严禁同一缺陷录入多个专业。
A.1.3 录入缺陷前,可通过查询缺陷管理系统和工作票管理系统,避免登入的工单内容重复。 A.2 缺陷工单的适用范围
A.2.1 缺陷工单适用于正在运行或处于备用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其它情况应避免使用。
A.2.2 属于定期化验、定期试验、设备诊断、定期维护和设备保养的工作应使用相应的工单类别,避免使用缺陷工单(CM)。
A.2.3 不宜使用设备缺陷工单的情况:
—— 办公设施的缺陷
办公系统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座椅等设施发生缺陷时可采用电话通知等方式联系维修,不使用设备缺陷工单。 —— 处于检修状态或调试阶段的设备
检修人员已经办理工作票并开展消缺工作的,不应再提出设备缺陷工单。另外,对于未移交生产的,尚处于调试阶段的设备缺陷,也不宜使用设备缺陷工单。
对于季节性工作(例如空调投运、暖通投运、防寒防冻措施等工作),在15天内属实验调整期,对于点检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尚未发现的问题,发电部可通过部门间沟通方式集中提出问题(不使用缺陷工单的方式),由设备部、维护部(项目部)集中处理。在15日后,上述设备则属正常投运状态,任何人员均可对其存在的缺陷可通过缺陷工单的形式提出。 —— 未处于稳定状态,可能由于运行措施未到位情况造成的设备异常
对于未处于稳定状态的设备,其异常问题可能为运行调整不当,可通过分析和调整处理,不宜使用缺陷工单。例如:机组启动并网后三天内属于阀门内漏确认期,运行人员经就地检查确认后,再经点检员确认的可提出设备缺陷工单。
附 录 B EAM工单策划工作的规定
B.1 时间要求
B.1.1 所有一、二、三类设备缺陷消除时间以24小时为原则,其他类缺陷以48小时为处理原则。设备部点检人员、发电部运行人员和维护部(项目部)专责任人在缺陷工单策划、工作票办理等方面应积极配合,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缺陷的消除和工单的流转工作。 B.2 工单转移
B.2.1 当运行人员无法确定设备缺陷所属专业导致其所提出的工单中责任专业有误时,工单中责任专业应首先核实设备缺陷情况,根据设备分工管理标准联系相关专业负责人,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对工单进行操作,将工单转至对方专业。若不能达成一致,应及时汇报相关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B.2.2 上述问题发生时,转工单手续应在12小时内完成。 B.3 工单撤销
B.3.1 缺陷不存在或重复工单,由点检员提出撤销申请,可由点检员提出撤销申请,经运行专工确认后,由运行专工执行撤销操作。
B.3.2 由于运行人员调整问题造成的设备参数异常,可由点检员提出撤销申请,可由点检员提出撤销申请,经运行专工确认后,由运行专工执行撤销操作。
B.3.3 与正在检修的系统或设备相关的缺陷工单,经核实确已正在进行相关的消缺工作,可由点检员提出撤销申请,经运行专工确认后,由运行专工执行撤销操作。
B.3.4 对于除以上原因新发生的、点检员误撤销的缺陷,按重复发生缺陷加倍考核责任人。 B.4 工单延期
B.4.1 凡不能按时处理的缺陷,必须办理延期缺陷手续。
机组重要保护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延期,机组重要保护退出必须经副总工及以上或本专业公司领导审批。
B.4.2 延期申请中必须如实填写延期原因,延期原因包括:缺少备件、系统无法隔离、工期不足、其他原因(检修力量或技术水平不足)四种。
为确定延期原因的真实性和责任单位,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必须填写如下内容:
—— 缺少备件:应填写备件采购计划单号、提报日期以及备件物资编码。责任界定方法以合理的
采购周期为界,采购计划提出到缺陷发生日期超过合理采购周期的,责任在物资部,短于上述时间范围的,责任在于设备部。
—— 系统无法隔离:应填写设备检修申请、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公司领导驳回的意见。凡系统无法
隔离情况属实的缺陷,延期责任不需要界定。 —— 工期不足:应填写作业指导书确定的检修时间以及实际工作所需时间。检修工作需要时间确
实超过24小时的,不对维护部(项目部)进行考核。
—— 其它原因:填写“无检修方案”或“检修力量不足”等原因。对于无检修方案的,责任在于
点检员,对于检修力量不足的,责任在于维护部(项目部)。
B.4.3 延期缺陷的审批:
—— 非重要设备的缺陷或延期申请7天以内的缺陷需要由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审核、由值长或发电
部副主任批准; —— 重要设备、装置、系统发生的缺陷或延期申请7天以上的缺陷需要由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审核、
由值长或发电部副主任审核、由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公司领导批准;
—— 重复延期的缺陷,在办理延期申请时,则提高审批等级。例如7天以内的延期缺陷,再次办
理延期时,应由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公司领导批准。
B.4.4 在延期工单中,凡延期原因为需要停机处理的缺陷,在遇到有停机机会时,必须及时处理,若因工期等原因所限不能处理的必须由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公司领导批准。
附 录 C 设备缺陷分析格式
设备部 专业 周(月度)缺陷分析
20 年 月 日
1. 缺陷发生数量及消缺率
上周(月)( 月 日至 月 日)本专业共发生缺陷 条,已处理 条,处理遗留缺陷 条,综合消缺率 %。尚有 条未处理完成,其中 条需要延期处理。
在上周(月)发生的所有缺陷中:
一类缺陷 条,处理 条,及时消缺率 %,最终消缺率 %;二类缺陷 条,处理 条,消缺率 %;三类缺陷 条,处理 条,消缺率 %;其他类缺陷 条,处理 条,消缺率 %; 2. 缺陷原因汇总分析 2.1. 缺陷原因汇总表:
2.2. 从上表中可见:(1) 原因是造成缺陷数量较大的主要原因;(2) 原因是造成缺陷数量较大的次要原因。针对此问题本专业将采取如下措施以降低缺陷发生率:
(1) 填写降低缺陷发生率的措施1; (2) 填写降低缺陷发生率的措施2; 3. 超期缺陷情况及原因分析
造成缺陷处理超期的主要原因是: 。 针对此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消缺率: (1) 填写提高消缺率的措施1; (2) 填写提高消缺率的措施2; 4. 典型缺陷情况
4.1. 频发缺陷情况分析
上周(月)本专业频发缺陷的主要原因是 ,共计 条。 针对此问题,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以降低缺陷发生率:
(1) 填写降低频发缺陷的措施1; (2) 填写降低频发缺陷的措施2; 4.2. 其他典型缺陷情况
(1) 填写应对措施1; (2) 填写应对措施2; 5. 重复缺陷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提高检修质量和检修工作效率、降低缺陷发生率,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 填写减少重复缺陷的应对措施1; (2) 填写减少重复缺陷的应对措施2; 6. 重要缺陷分析 7. 延期缺陷情况
7.2. 延期缺陷分析及应对措施
上周新增延期缺陷 条,消除历史遗留延期缺陷 条,目前累计延期缺陷 条。
全部延期缺陷中由于工期不足的缺陷共计 条,由于缺备件无法处理的缺陷共计 条,
由于系统无法隔离不能开工的缺陷共计 条,由于方案措施不力共计 条。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是: (1) 填写消除延期缺陷的措施1; (2) 填写消除延期缺陷的措施2;
7.3. 未按期消除的延期缺陷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为止,应消除的延期缺陷有 条,实际消除 条,有 条未消除,未消除的原因如下:
(1) 填写未按期消除延期缺陷的原因1; (2) 填写未按期消除延期缺陷的原因2;
附 录 D 托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奖惩细则
D.1 责任划分
D.1.1 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缺陷责任归属发电部。
D.1.2 由于设备劣化趋势分析不到位、未及时策划定期工作等原因造成缺陷责任归属设备部。
D.1.3 由于“四保持”工作不到位、消极消缺、检修力量不足、消缺质量不佳等造成的缺陷责任归属维护部(项目部)。
D.1.4 由于缺备件的延期缺陷在采购周期内责任归属设备部,超出采购周期责任归属物资部。 D.1.5 免考需要总工以上公司领导批准。 D.2 奖励方法
D.2.1 鼓励各级生产人员发现设备缺陷; D.2.2 除文明生产类缺陷外,发现缺陷并登录EAM缺陷管理系统者奖励2元/条,对于发现重大缺陷或重大隐患的,按照《托克托发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
D.2.3 对于积极消除缺陷、隐患和减少缺陷发生率的部门、维护部(项目部)和个人,作为绩效管理的亮点可提出嘉奖申请,由部门在绩效管理和评定中给出相应的奖励。 D.3 考核内容和额度
严禁设备缺陷管理中的故意拖延和推委扯皮现象,同时还对设备缺陷管理组织不力、野蛮施工、野蛮操作等行为造成的设备缺陷现象予以考核,缺陷的考核按照缺陷的发生、消缺不力、工单管理、缺陷的重复发生、消缺管理以及缺陷延期等几个方面,对维护部(项目部)、设备部、发电部、物资部等相应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节见下表:
Q/CDT-ITKTPC 207.02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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