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学校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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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一、消火栓和灭火器配置标准
1.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学校楼房每层应有消防栓,平时要保证有水有压力,每层楼楼梯口应有2个灭火器。没有消防栓的学校应按每48平方米(实用面积)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并放置或安装在合适的位置。
2.食堂:学校食堂应有3个设置点,餐厅2个点,每个操作间1个点,每个设置点应有灭火器2个。
3.图书室、阅览室: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每室至少应配备2个灭火器。
4.微机室:每个微机室配备2个气体灭火器。
5.实验室:每个实验室应2个设置点,配备4个灭火器。
6.配电室:应配备1个灭火器。
7.学校跟实际情况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灭火器。
二、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配置标准:
1.楼道:楼道疏散出口处应有“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
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禁止使用荧光粘贴指示标志。
2.楼梯间:学校楼梯间墙壁应贴有“疏散通道”标志,明确学生上下楼疏散安排,指明紧急疏散方向,疏散走道的
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3.应急照明灯:寄宿学校在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每层楼梯口应设置1个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要保持随时有电,以备急用。一般安装设置在疏散出口的正上方的墙面或顶棚上,与安全出口安装一起。
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交流电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