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个人考核评价制度
漳州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成员个人考核评价制度
为建立符合我招生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就办)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规范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我校绩效考核方案文件的主要精神,结合招就办的实际情况,对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积极性、工作实绩给予真实客观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公正的待遇,特制定本办成员个人考核评价制度。
1. 本考核制度每学年总评分为100分,根据各项考核制度标准进行加、减分。年终进行总分考核并按A、B、C、D四个等级,与学校给予各科室自主分配的绩效考评奖挂钩。
2. 成员不得无故旷工,每旷工半天扣1分。
3. 事假月累积3天以内(含三天),每日扣0.5分;超过3天以上的,每日扣0.7分。病假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4. 迟到、早退、溜岗(5分钟以内)月累计4次(含4次),每次扣0.15分,超过5分钟至10分钟,每次扣0.3分,月累计达4次以上,每次扣0.8分。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5. 每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者(30周岁以下10天,31~45周岁15天,46~6周岁20天),从超过之日起每天扣1.5分。
6. 缺席招就办相关会议、业务学习、专题培训的成员每次扣5分。
7. 成员接待来访的服务对象(学生、学生家长、企业招聘人员及相关人员)需热情有礼,服务对象所提出的问题需认真、耐心地做出回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负责及时处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解释,并告知相关部门办理。对服务过程中出现漫不经心、傲慢无礼、不耐烦的成员,扣10分。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成员扣20分。让服务对象满意,受到表扬、赞赏的成员加5分。
8. 定期进行业务测试,不合格的成员扣10分。
9. 参加岗位技能比赛、岗位练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加10分。
10. 成员获得各级别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岗位能手加10~30分。
11. 每学年招就办成员需完成各自招生、就业任务(拜访5家中学,招进10名
学生;引进5家就业单位,提供50个就业岗位)。对于各项任务未能完成的成员,每缺20%扣5分,不足20%以20%计。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成员,每超额20%加5分,不足20%不计分。
12. 对招就办的工作提出建议及意见并被采纳接受的成员加10分。
13. 对于在工作期间有触犯各项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发生工作事故、
工作严重失误的成员,扣30分。
14. 年终考核总分超出100分的成员,超出部分奖金另行计算。考核总分不合格
的成员不参与学校年终考核优秀提名。
15. 本制度于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制定并实施,考勤部分由学校办公室配合执
行,其余部分由招就办相关人员进行监督统计,年终由招就办主任召集所有成员进行审核评定。
16. 本制度由招就办主任负责解释。
漳州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办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