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探析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探析
[摘要]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与确定,国家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在学习了新准则的基础上,为了能够熟练地对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会计核算,本文主要比较了金融资产终止的标准,并通过探讨了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三种情况,以及在各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研究
目前来看,金融资产的转移与终止确认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为了企业能够在新准则下进行金融紫川转移核算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金融会计准则第23号,对转移终止条件的确认和计量做了详细规定。本文主要对转移终止条件和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深入探讨。
一、新会计准则
(一)主要内容
新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金融资产的转移界定、转移形式、转移确认及转移计量。以上是新会计准则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对其进行研究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1、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的非常大的,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程度,能够准确的显示出企业当前的现金流情况,对于实现企业的内部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二,新准则的实施可以有利于企业的资产保全,对企业的资金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三,新准则的实施可以有效的实行新准则利率法,对于折价和溢价进行摊销活动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第四,新准则的实施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制作和资产利润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企业金融资产转移确认条件的探析
(一)金融资产转移的界定和种类
新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的转移主要是指转出方把自己的资产转给资产发行方以外的第三方。”其转移包括两种情况:
1、企业把金融资产拥有权几乎全部的报酬和风险转移给转入方
企业把获取金融资产和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一般的方式是将企业金融资产合法出售或者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转移。因此转入方获得未来待转移金融资产产生的所有现金流量,转出方可以根据报酬和金融资产风险决定是否终止确认。
2、转移控制权
将金融资产的控制权转给其他的第三方,其中不包括收取未来产生现金流量之权利,但要承担一定的支付义务,在此转出方担任了代理人的角色,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资产证券化的情况下。但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当转移金融资产收到了等值现金流量时,方可将其付给收款方。(2)企业不能将该项金融资产出售,也不能将此项金融资产的作为质押物进行担保,即企业不再拥有处置该项金融资产的权利,但资产除外。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解决金融资产转移过程中金融资产是否可以终止确认,或者在什么程度上可以终止确认的问题是金融资产转移确认的主要目标。主要有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