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吊装培训
起重吊具安全知识
一: 术语解释
1 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我们公司两台行车的额定起重量均为5T,悬臂吊分别为2T,1T,0.5T)
2 极限工作载荷:单肢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 3 吊索: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含上、下端配件)。 4 安全工作载荷: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由特定吊挂方式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5 C形吊钩:端部做成C形钩状,带有平衡重块的吊钩。
6 夹持吊具:通过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7 环形吊索:由一根链条或绳索(含纤维织带)首尾两端连接在一起,形成的环形索套。
二:行车结构
我们公司现在使用的两台行车全名叫做:LD型电动单梁起重机,是一种轻型起重机。 金属结构
主梁是采用钢板压延成的U型槽板,再与工字钢组焊箱型主梁,横梁也是采用钢板压延成的U型槽板,再与工字钢组焊箱型横梁,为了方便储运,他们之间使用高强度的螺丝连接成一体。 运行结构
采用分别驱动方式,即横向有两台用锥形转子异步电动机配合齿轮减速机来完成运动 动作。
横向运动行走一般均设有电气限位开关和机械限位双重保护,地面操作方式,手控器为低压36V.
三:电动葫芦结构
电动葫芦主要有三部分组成:
提升机构;运行机构;电器装置
1提升机构
有电机通过联轴器经减速器空心轴驱动卷筒旋转,使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带动吊钩装置上升或者下降。起升电动机采用较大启动力矩的锥形转子电动机,以适应断续工作中的频繁的直接启动。
卷筒是采用铸铁和无缝钢管制造,利用花键传递动力,卷筒外壳用钢板焊制成的。
卷筒是葫芦的中心部分,其上通过平衡梁与运行机构联接,两端分别与起升减速器,电机联接,
其下通过钢丝绳与吊钩装置联合工作,外罩的前上方,安装有限位器和导杆装置。
2运行机构
有电动小车运行电机,运行减速器,从动小车等共同组成运行机构,悬挂着的主机做往复移动,其运行速度一般为20~30m/min.
电器装置由电器控制箱,手柄式按钮开关限位器及联接导线等组成。
四: 吊钩吊具
1 吊钩
是关键部件,结构材料一般都采用符合GB700中的碳素结构或符合GB1591中的低合金结构钢等。在低温-20℃以下工作的吊具主要承载结构件必须使用镇静钢,并应满足在常温下180°冷弯试验要求。
铸钢件一般应采用符合GB7659、GB11352中规定的铸钢。
用推力球轴承通过吊钩横梁与外壳联接,使吊钩运转自如,5吨及以下采用单滑轮,5吨以上采用双滑轮装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注:焊接的C形吊钩焊缝裂纹修复后达原性能要求的除外。
b.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含进口吊钩)达原尺寸的5%;其它吊钩达原尺寸的10%;
c.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d.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其它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e.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2 夹持吊具
2.1 吊索的下端部如起重钳(吊卡)等的安全系数及验证及试验应符合规程有关规定。
2.2 钳爪对应的夹持点不得错位,钳爪开度应与物品幅宽相适应;板钢坯夹钳的两对爪子间距应可沿坯长方向调整。
2.3 钳爪与物品接触面积、摩擦系数应满足安全吊运的需要。
2.4 钳臂及连杆构件不允许拼接。
2.5 卷材板材夹持吊具应有防止损伤卷材的措施。
2.6 吊具应按要求装设安全防护装置并须在使用中及时检查、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
3 起重电磁铁(电磁吸盘)
3.1 无特殊要求的起重电磁铁额定起重量,应不大于电磁铁起重能力(最大吸力)的一半(安全系数为2)
3.2 电磁铁的所有螺栓连接应能防止自动松脱。
3.3 电磁铁链条应选用M(4)级短环链,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3.4 吸运钢板、型钢的专用电磁铁,应在使用说明书上给出:在不超过额定起重量确保安全作业时,允许吸运的钢板尺寸规格或型钢的长度、数量。
4 吊索
4.1 一般要求
吊索基本结构型式
4.2 单肢吊索(含多肢吊索的各分肢)端部配件的极限工作载荷(额定起重量),应不低于挠性部件的极限工作载荷。多肢吊索主环、中间主环的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本规程要求。
4.3 下端部配件,一般应有自锁倾向或防止吊重滑落性能。
4.4 主环内宽应不小于所用起重机械承载吊钩截面最大宽度的1.2倍(防止摩擦损伤)。
4.5 以环眼吊钩作为下端部配件的吊索,环眼吊钩应与主环(或上端部索眼)相匹配,作业不承载时,应能钩入主环(或上端部索眼)内。
4.6 多肢吊索各分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五:维护
1. 每班使用前空载状态下测试各按钮开关,灵活·正常有效(开机测试)。
2. 检查吊钩吊具吊索完好,没有割损变型脱焊现象(目视检查)。
3. 检查钢丝绳和链条没有断丝脱焊等现象(目视检查)
4. 检查操作手柄控制电缆没有破损裸露短路现象(目视检查)
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对行车及起吊器材熟悉了解方可操作。
2.开启行车时吊物时必须行走畅通通道,同时注意其他人员和叉车进入发生碰擦。
3.在起吊时不管是何人发出停止指令信号,应立即停止起吊作业。
4.起重机在负载运行时,起吊的货物和起吊路线上的物品设备距离至少在半米以上。
5.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报修,不可将就使用。
6.当吊装停止时,应将吊钩收起至地面2米位置如在班后应切断电源。
七:安全操作要点(10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适用于吊装大件视线阻挡需要其它人员指挥配合状态下); 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或者重物埋在地下不吊;
3斜拉重物横拽重物不吊;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
5重物或者行车下站人,重物行越人头不吊; 6 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8有棱有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9身体不适精神不佳不吊;.
10设备故障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