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协议保证书(初稿)
供应商质量协议书
供应商:
产品 :
日期 :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部门: 部门: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目录
1、质量要求
2、质量保证
3、产品检验要求
4、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5、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6、质量信息反馈
7、不合格品处置及质量改善
8、不良品对应责任
9、产品担保责任
10、其他协议事项
说明: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减少质量损失,降低成本,明确产品供应、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经济责任,特制订本协议,作为乙方批量供货产品时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A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应对其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的要求作出损失赔偿。
B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C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D: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1. 质量要求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经甲
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1.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是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1.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需作产品标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外包
装上标明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合金型号及状态等追溯性标识,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1.4 乙方提供的每一卷料必须配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没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
毛料卷,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1.5 乙方提供毛料卷合金牌号化学成分参照GB/T3190-2008执行,甲方有权
不接受化学成分不符合GB/T3190-2008中要求的毛料卷。
1.6 乙方每次送货时,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
品管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需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与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退货要求。
1.7 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甲方采购的产品完全一致,并
确保按时发到甲方工厂满足甲方采购订单要求。
2. 质量保证
2.1 乙方有义务按照国际标准ISO9001:2008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
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项目标和不断改进产品与服务质量。
2.2 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
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一个过程、或对一个产品进行。在调查期间,乙方应给予充分的合作,并就甲方认可的变动部分给予落实。每年度甲方至少实施一次对乙方的质量管理的审核。
2.3 乙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甲方接近所有的操
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
被甲方接受。
2.4 甲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
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2.5 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因故需
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3. 产品检验要求
3.1 甲方原则上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十天内对其进行检测,并向乙方提
交检测报告。
3.2 甲方根据验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3.3 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并能够按期进行外检,
双方有争议时进行协商并以双方最终认可为准。
4.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4.1 供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4.2 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 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
业指导等, 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 所有质控点乙方应设专人或自动设备进行有效检验, 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 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 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 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稳定性。
4.3 供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需方仓库,应立即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4.4 乙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 如有失控, 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并通
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5 对以上几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
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甲方指出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末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
4.6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结合供方的质量
记录应可以实现可追溯性。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5. 合格质量水平控制
5.1 乙方在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应设立由人员或自动设备进行的有效检验
(全检或抽检)工位, 确保产品质量。
5.2 乙方质检部门在验收其生产的产品时,合格质量水平不低于甲方验收合
格质量水平,产品交甲方时按本协议第1.4条要求,乙方应如实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5.3 乙方若提供库存六个月以上的产品时, 在出货前应对产品进行复检并提
交复检报告给甲方认可, 该批电池应在外包装上特别注明生产日期。
6. 质量信息反馈
6.1 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卷料时,甲方应出具《毛
料检验不合格报告单》及不合格品给乙方。
6.2 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卷料, 甲方出具《质量异议
反馈单》及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6.3 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出评价并知会乙方。
6.4 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信息反馈的处理。
7. 不合格品处置及质量改善
7.1 不合格品处置
7.1.1 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
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
7.1.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
的全部或部分损坏、变质时,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7.1.3 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乙
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退货处理由甲方责任部门负责。
7.1.4 甲方在正常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若严重不合格给予整批次退
货处理,不合格品按程序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将相关质量及不
合格原因填入。经采购部门反馈给乙方,乙方应分析具体原因,给甲方可接受的反馈。
7.2 质量改善
7.2.1 双方应不定时召开质量维护和改善的会议,针对自乙方制造过程
中所得及(或)得自甲方之客户与质量相关的信息,与质量改善策略等议题进行讨论。
7.2.2 乙方产品缺陷重复发生
a) 甲方向乙方发出不合格改进报告要求乙方进行改善并回复,如问
题重复发生3次则要求供应商到我司现场进行探讨确定改善对
策。
b) 连续两个月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对乙方实施工厂审核验证及指
导。
c) 连续三个月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
8. 不良品对应责任
依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对经双方确认属于乙方质量责任不合格品,或产品质量指标未到达本协议的产品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惩罚措施,惩罚措施如下:
8.1 经济类责任
8.1.1 直接经济损失进行100%赔偿,因来料质量不良造成甲方的直接
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产品成本损失、报关、运输、仓储、检验和误工费用等。
8.1.2 间接经济损失赔偿,因乙方产品质量不良而造成物料以外的损失,
主要包括连锁损失、生命财产、市场损失等,具体费用由质量投诉单位核算,由甲方双方共同确认。
8.2 其它类责任
8.2.1 降级接受责任:即代用,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则合同价格应作合理变动,货物的单价和总款应适当降低,货款不按原约定支付,而是“按质论价”支付,货款的减少额应依标准物的瑕疵状况而定,依据瑕疵的具体情况扣除货
款的10-50%。
8.2.2 惩罚性责任:因乙方交付不合格产品,甲方对乙方实施惩罚,根
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当批总货款10-100%。
8.2.3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按国家的质量
法和相关法律处理。
9. 产品担保责任
9.1 乙方应保证产品在材料、制程与人员的技术上无任何的缺陷,并符合规
格书的要求并准时交货。若造成产品缺陷的原因不明确时,双方同意以互信为基础、共同商讨完善的处理协议。
9.2 除非经双方同意,若在交货12个月之内发现该产品任何形式的缺陷,系
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除应依法赔偿甲方的损失,双方应立即协商,依下列事项进行补救措施:
9.2.1 由甲方进行因修复或更换缺陷产品,所发生的成本与费用由乙方
支付予甲方;
9.2.2 由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间内修复或更换缺陷产品,并由乙方承
担所需费用;
9.2.3 如(9.2.1)(9.2.2)皆不可行,甲方将退还该瑕疵商品,乙方
应偿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退运费用及因此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