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请人简况
1. 政治面貌:a. 共产党员 b. 共青团员 c. 群众 d. 民主党派□□(见附表1) 2. 婚姻状况:a. 未婚 b. 已婚 c. 丧偶 d. 离婚 e. 其他
3. 健康状况:a. 健康或良好 b. 一般或较弱 c. 有慢性病□□(见附表2) 4. 国 籍:a. 中国 b. 其他
5. 基础学历教育:(选最后学历)
a. 高中(10~12年) b. 初中(7~9年) c. 小学(1~6年)
二、*护理专业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年 月 院校代码:□□□□□□□□□□□□□□□
6. 学历:a. 中专 b. 大学专科 c. 大学本科 d. 硕士生 e. 博士生 7. 学制:a. 小于3年 b.3年 c.4年 d.5年 e. 大于5年 8. 学位:a. 学士 b. 硕士 c. 博士 d. 无学位 三、*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育累计学分:
四、外语程度(从9-11中选择符合本人情况的条目,将对应的字母填入下表空格内)
9. 语种:a. 英语 b. 日语 c. 俄语 d. 法语 e. 德语 f. 其他 10.*程度(听说读写能力)
a. 精通 b. 熟练 c. 良好 d. 一般 e. 其他
11.*获国家教委组织的大学外语考试级别: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e.6级
12. 国际国内承认的外语考试成绩:
五、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
13. 受聘形式: a. 正式在编
b. 外省市合同 c. 本地合同 14. 工作类别: a.*临床护理 b.*护理行政管理 c.*护理教育
d.*护理研究 e.*预防保健 f.*其他
15. 现技术职称: a.护士 b. 护师 c. 未评定 d. 其他
七、注册机关意见(由注册机关填写)
附表1. 民主党派代码:
附表2. 慢性病代码:
附表3. 隶属关系代码:
附表4. 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表:
(1)如果所在单位为“诊所、卫生所、医务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的编码规则如下:
(2)其他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表:
附表5. 地区级别代码表:
附表6. 工作科室代码表
附表7. 所有制分类代码表:
填表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 、b 、…)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 ”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单位识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行业及单位分类代码、地区级别代码、所有制分类代码及高中等医药院校名称代码,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 “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
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执业证书编号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 “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 “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护理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
累计学分数。
4. “外语程度”部分:
“外语程度”项目中:精通是指对该种语言有很强的阅读、听力、会话、写作的能力(写作包括该种语言文字与本人主要使用语言文字之间的互译及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文稿等)。熟练是指可以熟练地
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对该种语言有较好的听力和会话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文字起草一些简单的文稿等。良好是指有一般的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的能力,并能用该种语言进行一般性简单会话。一般是指能借助词典阅读和笔译该种语言文字资料等。
获国家教委组织的大学外语考试级别是国家教委对非外语专业大学公共外语基础阶段标准化考试。
EPT 是国家教委组织的公派出国英语考试。
LPT 是卫生部组织的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 5. “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工作科室是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护士按当前所在工作科室依照科室附表6中列入的项目填写,未列入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药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护龄的计算方法按卫生部(85)卫医字第34号《关于表彰长期从事护理工作人员的通知》中第二项计算。“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院护理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预防保健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预防保健的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中,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6. “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