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
电力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自有劳动力不足,需聘请乙方提供劳动力支持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劳务协作性质:短期临时用工。
二、劳务协作用途:仅限于电力工程施工。
三、工作地点: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五马村。
四、工作内容:土石方开挖、变台安装、配电线路架设、电杆架设、材料转运劳务协作以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100日历天,自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有效期可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顺延的; b、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与纪律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人员,甲方有权及时将其请离工作现场并中止其劳务协作关系。 2、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图纸、资料文件,并在工作前进行必要的交底。 3、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签证和验收。 4、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为参加劳务协作的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件和工作经验。
3、乙方进入工作现场前,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勘察,熟悉环境与场地。
4、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做好安全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罚款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规范和技术交底的要求工作,确保工效和质量。
6、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八、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2、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人员在非工作区域内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工作质量验收及质保期
1、工作质量验收依据:设计图纸及国家验收规范。
2、乙方在申请甲方对工作验收前,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资料档案。
3、质保期:按总公司合同为准。
十、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协议价款: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整)。电表60元一只,变台4000元一台,月解80%,剩余按总公司合同为准,材料领取
也按总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兴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乙方向甲方交信誉保证金20000元,立完电杆退换一半,完工后三日内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