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具体表现
自2001年底加入WTO以来,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排名以每年上升一个名次的速度持续攀升,2006年外贸顺差创下1774,7亿美元的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74%。而当年,中国对美国享有的贸易顺差接近1443亿美元,美国成为中国最大出口市场和顺差来源地。因此在分析世界经济结构变化的模式时,“中国因素”被越来越多地提及,与此同时由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以及贸易顺差不断加大而引发的中国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与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几种具体表现。 一、贸易失衡问题 尽管中美贸易统计存在差异,但贸易失衡迅速扩大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美方的统计,从1991年起,中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对美贸易顺差国,从2000年以后,中国取代日本成为最大的贸易顺差国。在美国原先有一种期望,认为中国“人世”以后美国对华逆差会缩小,但这种情况没有出现。虽然中国“入世”后美国对华出口增长迅速,但中国对美出,增长更快,据中方统计,2002~2005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年均增长38.8%:根据美方统计,2002~2005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年均增长25.7%,2005年美对华贸易赤字占其贸易赤字总额的1/4。2006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更是达到创纪录的2325.5亿美元,占美贸易逆差总额的27.8%。 美中贸易逆差问题不仅引起美国政府的重视,同时也引起美国制造商的关注。2003年5月,美国制造业协会公布了《对华贸易对美国制造业的影响》的调查报告,其中说,根据协会最新的民调,75%受访的美国制造业人士认为,美国制造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64%的受访者认为,中国发展成为出口大国是对他们生存的最大威胁。美国政府将贸易失衡视为“中美经贸关系中的头等问题”,尤其是国会中一些人试图把贸易逆差问题政治化。这种观点的集大成者是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2005年1月11日发表的《美中贸易,1989~2003――在全国和各州对就业和各个行业的影响》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1989年到2003年的14年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增长了20倍,从62亿美元到1240亿美元。这导致美国丢失了150万个就业岗位。中国2001年“入世”后,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增长了一倍多,美国就业岗位丢失的速度也就比先前快了一倍。中国输美的高档电子产品和通讯设备这些高科技产品增长的速度远比劳动密集型产品要快,因此在人们原先以为不会受中国低工资竞争影响的半导体工业现在也受到了贸易赤字的影响,在汽车工业和航空航天工业中国的份额也在增大。 二、反倾销问题 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一百多项反倾销调查,是世界上对华反倾销起诉最多的国家。中国“入世”后,反倾销更是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焦点,美国对华反倾销不仅次数最多,而且金额较大。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至2005年初,国外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涉案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共有六起,美国就占了4起。其中2004年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认定中国家具厂商对美出口的卧室家具价格太低,已经构成掠夺性倾销,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案中涉及的贸易金额一次就高达10亿美元,成为了中美贸易史上最大金额的一起反倾销案。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从2001年到2005年,美国反倾销立案指控的中国产品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涤棉印花布、氯化钴、搪瓷厨具、电风扇、铅笔、大蒜、一次性打火机、浓缩苹果汁等近百种产品,在已经结案的产品种类中有80%左右被美国加征反倾销税。中国已经成为有史以来遭受美国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可以说,美国对华发起的反倾销案件和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数目远远超过任何国家曾经和可能承受的规模。 在1990年至2003年间,在对受到美国反倾销措施调查最多的10大经济体统计分析中,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措施与其他经济体相比,特点非常显著,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1)中国是美国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比位居第2的日本多70%以上。(2)在对中国发起的91项反倾销调查中,被征收反倾销税的有61起案件,占67%,日本比中国略少。(3)以反倾销案件中唯一被调查国家这一指标着,无论以案件总数还是所占比例衡量,中国均为首位。关注这一指标意义重大,因为自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对其反倾销法律修改后,允许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对各进口来源实行数量累计加总,从而增加了美国申诉企业胜诉的可能性。所以,在针对中国的91项反倾销调查中,几乎有一半即41起案件只涉及中国,这一情况的确有耐人寻味之处。(4)美国对中国征收了最高的反倾销税,美国对中国征收的平均反倾销税率(127%)、比位居第2的巴西(76.5%)高66%。当然,比较税率高低可能缺乏说服性,因为两国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不同。但是,在涉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经济体的共23起反倾销案件中,中国产品被征收的平均税率和中位数税率分别是117%及、11%,而其他经济体的两项数据分别是36.4%和32.2%。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比其他经济体高2倍,反映了美国对中国产品的贸易歧视。 三、人民币汇率问题 自2002年底以来,国际上掀起了一场促使人民币升值的国际风波。这场风波不仅引发了国内外学界、政界的广泛讨论,而且也已演变成中国与美日等国的经济摩擦,成为了干扰正常的中美经贸关系的一大问题。在这场风波中,中国政府受到的促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加大,美国是这场风波的主导者。最早提及中国人民币需要升值的是美国摩根士丹利公司首席经济师斯蒂芬,罗奇,他在2002年10月发表了一份题为《中国因素》的报告,该报告称中国正在通过商品出口将自身通货紧缩转向全球。尽管后来罗奇很快就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观点,但该观点已引人注意,成为国际上“中国输出通货紧缩论”和“人民币升值论”的源头。从2003年初开始,美国政界和商界的部分人士将近几年来美国国内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状况,都归因于中国对美国出,的持续增长,并认为“中国的汇率政策使美国产业和工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此时美国一些出口商、劳工组织和国会议员开始指责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认为中国通过这种固定汇率制故意低估了人民币的币值,从而削弱了美国商品的竞争力,增大了美国对华的贸易逆差,导致美国的物质财富不正常地向中国转移,并导致美国丢失制造业的就业岗位。2003年6月,美国最大的工商业集团美国制造商协会牵头、80
多家机构联合组成的“健全美元联盟”召集会议,对政府和国会施加压力。6月25日,美国纺织品生产商协会(ATMI)向美国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听证会提交了题为《外币的人为操纵对美国纺织业的影响》的证词,声称“中国将其货币贬值40%,然后其他亚洲竞争对手的货币也贬值40%,最终导致美国制造业经历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对美国纺织业而言,亚洲货币贬值的效应不亚于一次‘浩劫’”。 2004年是美国的大选年,一些试图在大选中与布什一争高下的民主党候选人和一些利益集团也在就业和人民币汇率问题上纷纷表态,表示要采取强硬态度,美国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对中国的压力持续不减,国会也继续对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进行猛烈攻击。2004年9月底,中国第一次参加西方七国财长会议,美国财长斯诺再次要求人民币升值。进入2005年,美国国内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声音层浪迭起。2005年4月6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关于人民币汇率的修正案,要求中国在6个月内升值人民币,否则将对中国的进口商品课以27.5%的关税。5月1.7日美国众议院又通过了《中国货币法案》,要求政府部门对中国政府是否“操控了货币”进行调查。在国会的强大压力之下,白宫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呼声也不断增强。 2006年3月,一个关于对华征收27.5%惩罚性关税的议案刚宣布推迟表决,美参议院又抛出更具操作性的新议案,要求中国采取与“国际贸易体系相符”的货币政策,并获得布什政府支持。2006年以来,美国更是积极利用国际机构和多边场合增加对华压力,催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加强监督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制度,推动七国财长会议点名要求中国增加汇率灵活性。2006年,中国出台一系列继续改革的措施,人民币汇率对市场反应更加明显,贸易加权汇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0%。实际上,人民币汇率与中美贸易失衡关系不大。据牛津经济预测机构预测,即使人民币升值25%,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总额也最多下降2%。 四、知识产权问题 美国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因是美国认为其经济的发展对知识产权有着很大的依赖性。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最多的专利,技术是美国许多行业最大的竞争优势,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美国政府和公司最关注的问题,版权产业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具有重要地位。美国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Gienspan)说:“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将导致经济的崩溃”。据专家分析,20世纪50年代美国对外出口仅有10%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这个比例上升到50%,现在是65%。美国每年创造的GDP中60%以上与品牌商标有关。据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统计,2002年美国的核心版权产业产值为5351亿美元,占GDP的6%,出口额高达889亿美元。仅美国核心版权这一个产业的产值,就超过了食品、纺织品、飞机、烟草、石油、煤炭等产值之和。美国商业软件联盟说,如果对美国软件的盗版率下降10%,可以增加1420亿美元的GDP,创造13万个以上高技术、高收入的就业岗位,增加230亿美元的税收。 自中美正式建交以来,美国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为由,几次以贸易制裁相威胁,最终通过双方的认真谈判才使得贸易纠纷平息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中之间卷入无休止的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产品贸易的争端之中。美国每年都要发表一份年度特别“301”报告,多次把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最新的2006年特别301报告又将中国列为重点观察名单。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高技术含量出口品比例的上升,中美之间知识产权的纠纷也愈演愈烈。近几年来,美国更多地采用“337条款”对中国制裁。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有权对存在不公平贸易的任何进口行为(分为一般不公平贸易行为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一旦裁定该进口行为违反了“337条款”,ITC就可相对企业或产品颁布普遍进口排除令、有限进口排除令或禁止令。自从1986年12月美国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希腊的皮毛衣产品发起第一起涉及我国产品的“337条款”调查以来,截至2005年,美国共对中国发起了39起“337条款”调查,占美国同期同类案件的13%,绝大部分都采取了最终限制措施。39起调查中只有2起是在1995年之前发起的,其余都是在1995年以后发起的。2003年在国际贸易委员会受理的13起有关美国专利的案件中,涉及中国当事人的有9起,2004年,在23起“337调查”中涉及中国的有10起,可见问题之尖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渐完善,走过的道路是艰难的,取得的进展是巨大的,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中国知识产权的法规已基本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中美之间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发生的日益严重的贸易摩擦,本质上是美国为了长期维护其技术上的垄断地位而对中国技术发展所采取的一种遏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