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最新最全最经典)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①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选拔或缺额职位。 ②初始推荐可采取组织部门 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自荐等方式。除组织部门 根据平时民主推荐、 测评和考核情况进行推荐外, 其它推荐方式须 填写《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 。③组织部门在汇总并分析推荐情况 基础上,到有关单位开展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 推荐),参加推荐人数须达到规定范围三分之二以上。④民主推荐 实行差额推荐, 必要情况下可开展二次会议投票推荐; 换届时实行 全额定向推荐。⑤民主推荐结果一年内有效。⑥个别提拔任职的, 经组织部门多方沟通研究后确定提名人选。 提名人选应多于拟任职 位。 ⑦提名人选属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职务 (含非领导职务转 任同级领导职务)的,由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班子换 届, 由本级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情况, 研究提出考察对象 建议人选, 经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 ⑧原则上选取 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都比较集中的作为考察对象提名人 选。⑨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 察。 市管后备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确定为副处 级考察对象。⑩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一般多于拟任职位 1-2 人。特殊情况下需进行等额考察的,应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 ㈠事前书面报批:①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已明确将离任时提拔调整干 部。②越级提拔。③不经民主推荐确定为考察对象。④县、乡党政正 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 3 年调整的须报更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批。㈡决 定前书面征得同意:①破格提拔,包括基层工作经历不满两年,或缺 少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或不具有大专学历提任副处级领 导职务,或提任正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副职岗位工作不满 2 年 (4 年),或提任上一级副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下一级正职岗位 工作不满 3 年(4 年)。②超过 50(55)周岁提拔为副(正)处级。③从企 业、事业单位调入党政机关任职。④领导干部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 提任。⑤超过任职年龄或规定任期需继续留任。⑥被问责受组织处理 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过拟重新任用。⑦提任有 争议或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严重正核实的干部。㈢双重管理干部主管方 应事先与协管方进行沟通,决定后书面征求协管方意见或备案,协管 方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①对拟提任人选采取 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方式进行公示前谈话 和廉政谈话。 ②拟提任 正职领导的由党委书 记或分管副书记
谈话, 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 话。 ③拟提任副职领导 的由组织部长谈话, 纪 委副书记进行廉政谈 话。 ④不涉及任职前公 示但有职务调整的干 部,正职由党委书记、 其它由组织部长或分
提名人选属正常平级 调整的,进入酝酿环节
①提拔担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 导职务的非选举产生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 期计入任职时间。 ②由党委决定任职(党代会选 举)的,任职时间自党委决定(当选)之日起计 算。③由党委提名、政府任命的,任职时间自 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④由党委推荐提名、人 民代表大会或政协全体会议选举任命的,任职 时间自当选之日起计算。⑤由党委推荐提名、 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 的,任职时间自任命之日起计算。⑥由党委提 名、需按有关章程规定选举的群团组织领导人 选,任职时间自当选之日起计算。⑦制作、签 发任免文件,开具调干通知书、行政介绍信、 调档函。⑧完成全程记实记录。⑨归整考察、 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
报上级审批或征求意见
管副部长进行任职前 谈话。
调整动议
推荐提名
考
察
酝
酿
讨论决定
谈
话
任前公示
任
职
宣布到任
①组织部门根据动议条件提出动议意 见,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启动推荐提名程 序;或党委书记根据动议条件适时提出 动议意见,要求组织部门启动程序。② 动议内容包括原则、职位、条件、方式 等,一般不涉及具体人选。③不得超职 数配备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 级待遇。④一次性提拔超过职数的 10%, 或调整面超过职数 15%, 或一年内集中调 整超过 4 次的,须提前书面征得上级组 织部门同意。⑤除换届、机构改革外, 党委书记任期内调整正职领导一般不超 过三分之一,调整干部数量一般不超过 50%;领导班子一次性调整不超过班子成 员的三分之一。⑥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 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一般不 提出调整干部动议。⑦开始全程记实。
①在一定范围进行考察公示 3-7 天 (个别提拔 任职实行考察预告) 。②民主测评,领导班子 总体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领导 干部总体评价意见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设置 “是否同意 其被提拔使用”等征求意见栏。③民意调查。 评价意见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够满意、不 满意、不了解。④个别谈话。提前向谈话人员 发出谈话预告; 同拟提拔对象谈话一般采取考 察组集体面谈。 ⑤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调查, 在 现单位任职不满 3 年的拟提拔
对象应进行延 伸考察。⑥书面征求纪委(监察局)部门意见, 向检察院、综治、计生部门协审。必要时可委 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调查。⑦查阅干部档案, 核实年龄、学历、简历等信息,看档案是否齐 全。 ⑧实绩分析和综合评价, 考察组集体讨论 评价意见和使用意见, 形成考察材料。 ⑨考察 材料须注明执笔人并由组长签字。⑩反馈。
①组织部部务会听取考察 情况汇报, 集体研究, 差额 提出拟任初步人选。 ②书记 与副书记、 分管组织、 纪检 等 常委 ( 必要 时请人 大主 任、政协主席参加)对初步 人选充分酝酿, 提出拟任建 议人选, 一般应多于拟任职 位 1-2 人。 ③在一定范围内 听取意见、 沟通情况: 征求 分管领导意见; 政府组成人 员和法院、 检察院班子成员 人选应征求人大常委会领 导意见; 非中共党员人选应 征求统战部门或民主党派 等意见。
①属组织部门审批的由部务会集体 研究决定, 属党委决定的提交常委会 表决。 ②常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 常委到会。 ③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 绍拟任人选提名、 推荐、 考察和任免 理由等情况。④与会人员认真讨论, 充分发表意见,对拟任人选逐一表 决。 ⑤以应到会常委超过半数同意形 成决定。 ⑥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 题不清楚的, 暂缓表决。 ⑦党政正职 人选由常委会提名, 全委会无记名投 票表决或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 以超 过全体委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⑧常委 会通过的任免决定需复议的, 应经超 过半数常委会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①拟提任人选通过党报或电视、 网络等进行 公示。 经换届考察公示过的人选可不实行任 职前公示。②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 务、 提任为企业领导职务和任副处职级时间 较长转任调研员的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 ③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 ④公示期间组织部 门设立专门电话、信箱、网站,指定专人值 班、 接待来访, 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核 实有关问题。 ⑤公示期满, 常委会对公示对 象进行复议, 决定是否任用。 ⑥对公示对象 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 暂缓任用, 暂 缓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⑦有群众反映问 题但不影响任职的公示对象, 应视情再次进 行个别任用谈话,督促改正。
①地方党政正职由上 级党委分管副书记或 组织部长宣布到任。 ② 地方党政副职由上级 组织部副部长或委托 地方党委领导宣布到 任。 ③部门正职由组织 部长或分管领导宣布 到任。 ④从外地 (单位) 调入的副职由组织部 副部长或有关领导宣 布到任。 ⑤本地 (单位) 内部职务变动的干部 委托所在地 (单位) 党 委领导宣
布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