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法兰西内战]
作者简介:朱晓媛,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摘 要:1871年爆发的巴黎公社革命,试19世纪无产阶级革命的最高成就。这不仅是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史上写下的极其光辉的一页,而且也为马克思研究国家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今天我们重读经典,对于正处于政治体制改革瓶颈的今天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着重探讨无产阶级国家形象问题,并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特征,由此阐释巴黎公社对我国政治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国家形象,特征,启示 1871年的3月28日巴黎公社正式成立了,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工人阶级政权,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已经过去了141年了,虽然巴黎公社如同昙花一现仅存72天,但巴黎公社给予我们后人的成功与经验,失败与教训是很多的。巴黎公社受到了马克思的高度称赞,他指出巴黎公社“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今天我们重读《法兰西内战》,品味巴黎公社所展示的国家形象,总结其政治制度的特征,对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马克思对国家形象的初步探索 所谓形象,一般意义上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看法。无产阶级的国家形象是指人民群众对无产阶级国家机关的施政行为所产生的客观实在的主观认识,它是国家机关客观形象和人民群众主观认识相统一的产物。无产阶级国家形象作为无产阶级国家的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客观地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程度。良好的国家机关形象是无产阶级执政合法化和施政权威化的重要保障,是政治稳定和社会团结的基础,是无产阶级巩固政权的关键要素。 (一)巴黎公社的性质 马克思认为公社是帝国本身的真正对立物。巴黎公社不是为了把国家政权从统治阶级这一集团转移到另一个集团进行的革命,而是为了粉碎这个统治阶级本身而进行的革命,这也就说明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性质,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工人阶级找到了在革命胜利时把这一权力保持在人民自己手中的办法,即用他们自己的政府机器去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 (二)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国家机关形象的分析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吸收和发展了空想社会主义和人类文明的一切积极成果,在深刻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公仆理论”,认为无产阶级的人民的公仆,人民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 巴黎公社真正地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想实现的“廉价政府”的梦想,因为它取消了常备军和管理这两项最大的支出。任何巴黎公社人员,不论其身居何职,都获得和工人阶级一样的工资报酬。公社还规定。公社的公职人员兼职但不兼薪,不得享又任何的特权。公社公职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选民可以撤换、罢免违反人民利益的被选举者。 二.巴黎公社政治制度的主要特征 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巴黎公社的政治实践中,公社彻底地拒斥了原有的国家机器,建立了全新的政治制度。对此恩格斯认为,“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由普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六七法郎。同时恩格斯还指出,“这种炸毁旧的国家政权并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已经在《法兰西内战》第三章中作了详细的描述。” 综上我们得出了公社在政治制度上的主要特征:第一,普选制,其成员由巴黎各区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第二,受命代表制,其代表须对选民充分负责、积极回应,随时可被撤换;第三,议政合一,公社并非议会式的,而是监管行政和立法;第四,摒除特权、力求平等,公社废除了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仅支付其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 三.巴黎公社的创举对于我国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启示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所阐述的对国家的批判,以及对未来民主形式的探究,是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民主制应该是为国家这个庞大机器的零件补充和完善。马克思强调的是一切职能收归公社,归于人民。这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因此在我国当前的政治民主改革中应该做到: 第一,公社既是行政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这对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是一种借鉴。而且公社是排斥议会制的,所以在我国的民主进程中应该考虑逐步做到议行合一。 第二,民主政治需要人民的监督,同时需要制度上的保障。巴黎公社对普选权和人民代表的重视,以及对其他社会措施的重视,都体现了民主就其本义来讲就是人民的统治。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民主政治建设更需要制度的保障。 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国家自身的民主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反腐败力度。防止人民代表腐化变质,不代表人民,反而成了人民的主人。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答中外记者时就强调,“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第四,把握公权力,做好社会管理,使政治改造为经济改造服务。公权力的实行,是为了整个社会的需要,并不是哪个阶级的需要,也并不是出于哪个局部利益的考量。中国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稳定是第一位的,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应该是积极的,社会管理的一切职能应该为经济改造服务,这样,人民民主的,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政治改革的前提,应该致力于自身政体的民主完善,党内民主的完善,公仆人员管理的民主等一系列民主制度的完善,这样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中国的真正民主,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人民当家做主。政治改革的推进更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为中国的所有阶层服务的。因此要认识到民主的差异性,才能正确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才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1.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4.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58.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8.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