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顿个人自查报告
作风整顿个人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镇机关的安排布置,前段时间,我们认真听取了由单位统一组织的理论课学习。通过学习,我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我自觉对照省《决定》、“十要十戒”要求和《全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从思想上、认识上、作风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落实不是很到位,工作标准不高,喜于沾沾自喜,总认为有点小成绩,马马虎虎、得过且过。
2、工作中,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有关政策不力。例如,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资料审查资格审核工作中,发现个别重领、异地重报现象;未及时做好丧失养老金领取条件人员的注销申报,防止冒领、多领现象发生。
3、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得到群众好评,但存在贪图享受、互相攀比思想。总认为自己工作任务重、工作待遇比别人别部门低,行动上能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但思想上存在不平衡心理。 通过查摆自己的问题,结合单位学习教育活动,让我认识到生活、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为自己自纠找到了方向。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加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具体做到:
(1)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
(2)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违规办事,不以权谋私、以岗谋私。
(4)服从领导,尊重同志,珍视和维护单位团结,不做有损单位利益的事情。
(5)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廉政规定,不断加强党的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严于律己,永葆时代先进性。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领导、同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7)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
(8)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努力提高各种能力,争做学习的模范。
(9)严守党纪、国法、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10)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争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