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职务犯罪忧与思
治·法涉农职务犯罪忧与思
○朱晓华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就业的职务便利,将有财政补贴的劳务培和国家对
“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训业务委托给自己参股的技工学校实施,务犯罪呈增多之势。广西是农业大省,2008之后与校方相关人员共同编造虚假的培训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学员名单,向河池市财政局、自治区财政厅办和预防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申报农民工培训专项补贴款,骗取补贴款的司法保障。
达158万多元,詹某个人从中分获37万多2010年9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元。
区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案原因“由于惠农支农项目和资金大都为国进行了全面深入剖析,有针对性提出了堵家和省级部门拨款,原则上要求下面事前塞管理和制度漏洞、加强源头治理防范的报项目、事后进行财务汇报。一些基层干对策和建议。最近,自治区主席马飚、自治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了达到侵吞专项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等领导对查办和预防资金或者权钱交易的目的,而炮制假项目、涉农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假申请、假名册、假财务,或虚报、夸大数要批示,充分肯定全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额,欺骗上级部门,骗取专项资金。”自治区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做法和成效,提出进一检察院反贪局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步加强查办和预防犯罪的要求。
中心办公室主任梁毅介绍说,这些造假行忧:涉农领域成职务犯罪高发区
为,往往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需要合伙作案,这也是涉农职务犯罪案中窝案、串案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对2008年出的主要原因。
以来全区查办涉农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情“发生在南宁市的涉农职务犯罪,对征况调查显示:2008年1月至2010年11地补偿、
退耕还林、救助款的侵吞和挪用现月,全区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涉农犯罪案象比较突出,这3个领域是重灾区。”南宁件856件1277人,其中贪污案470件816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方良说。
人,占立查案总件数的63.9%;受贿案242方良认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基础设件289人,占14.2%;行贿案24件30人,施建设的力度加大和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占1.1%;挪用公款案98件107人,占展,征地补偿款成为流向农村、农户的巨大15.3%;其他22件35人,占5.4%,涉案总资金流,侵吞、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职务犯罪金额达8559.8万元。
也变得突出。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副处案件中就有,江南区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长吴继合认为,居高不下的案件彰显出涉肖某等人,通过虚构拆迁房屋面积277平农领域已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涉及领域方米,骗取拆迁补偿款43万余元的案件。越来越广,此外窝案、串案多的特点也反映此外,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也让一些人以出涉农职务犯罪性质趋向恶劣。
为有了发财之机,频频伸出贪婪的黑手。如调查显示,涉农职务犯罪的一个明显横县林业局营林站原站长覃某等7人,利的特点是:欺上瞒下,以致假项目、假发票、用职务之便,将退耕还林指标虚列在防城假报表、假名单漫天飞。如河池市劳动和社金城林业有限公司承包坡耕地,套取国家会保障局原副局长詹某,利用分管就业再
退耕还林补助款166.1万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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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显示,不止是南宁市,全区涉农职务犯罪在征地补偿、
退耕还林、救助款领域也是重灾区。在上述职务犯罪调查数据中,发生在征地补偿方面案件128件176人,占所查办涉农案件的13.8%;涉及退耕还林案件148件213人,占16.7%;涉及公共服务和公益救助的案件176件262人,占20.6%,3项加起来比例过半。
查:监管缺失造成涉农职务案频发
从检察机关查办的很多案件中,可以看出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涉农职务犯罪案频发。桂林市临桂县秧塘旧机场土地回收处置指挥部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的四塘乡刘村村民刘某,假冒村民代表,要求领取征地补偿款,指挥部有关工作人员没有进行细致核查,轻率地将69万元财政补偿款转进了刘某的个人账户,被刘某侵占。
“主管资金和项目的一些职务部门和机构把关不严,是造成涉农职务犯罪案频发的主要原因。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梁毅介绍说,检察机关调查案发原因时都能发现,一些职能部门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存在漏洞,有些部门对涉农专项资金存在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自己用的钱懒得去操心”的懒政思想,对下拨的款项缺少跟踪管理,一拨了之;有的部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为争取项目,对下级部门或县、乡政府报上来的项目、花名册不认真核查,甚至睁只眼闭只眼。
种种管理漏洞存在,让一些村、镇干部截留贪污公款、索取贿赂有了便利条件,使得专款变成了“唐僧肉”。
另外,外部监管严重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上级相关部门没有及时了解下拨资金运行情况和检查督促,即使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也是重汇报轻调查,
“
满足于听听汇报,看看台账,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没能深入基层核查。一些市、县、乡镇党委和政府,没有专门的机构或组织专款进行专门的督查、监督,对涉农项目、
使得犯罪人员作案肆无忌惮。
不仅严重干扰了“涉农职务犯罪行为,
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党的惠农政策在落实中打了折扣,侵害了群众的利益,还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造成当地不安定、不和谐的局面。”梁毅对此忧心忡忡,他举例说,来宾市兴宾区城厢乡龙安村委原副主任罗某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尽管涉案金额仅6万多元,但涉及全村300多名群众的利益,部分群众情绪过激,酝酿上访,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做了大量工作,才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三是财务公开。目前,乡镇“七站八所”及村组织的财务管理仍然很不规范,给职务犯罪埋下隐患,同时财务管理混乱,缺一些机关单位、村委虽已建立政乏透明度。
务、财务公开栏,但收入和支出只是公开一内容不详尽,从中难部分,而且数字笼统、以看出“名堂”,容易形成“暗箱”。对此,财政、审计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对下级财务人员的培训,帮助经办单位和村委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乡政府应对每一项涉农资金都要水平;县、纳入视野,定期要求所涉及的单位、村委公布所管理项目、专款的使用明细账。
同时,要做好经常性的检查或抽查工作。负责拨款、发放项目的上级部门以及县、乡政府要强化审查和核查工作;当地纪委、检察及财政、审计部门应适当介入监督,与拨款、项目发放部门建立联席工作机制,互相通报情况,准确掌握信息,及时进对特别容易出现贪污案、大案的项行监督。
目,如征地补偿等,当地政府负责人或纪委、监察、检察、财政部门,应适当走访项目地,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的反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作者单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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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
思:“三公开一检查”必不可少
“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打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仅靠检察机关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它是一个系统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张程。
坚处长认为,这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三公开一检查”工作。
一是政策公开。虽然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支农政策,但由于农村信息传播慢,资讯落后,农民获知渠道极为有限,涉农政专款等情况,农民群众知之不多,也就策、
无法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一些农民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意识较弱,不敢主动去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受侵犯。对此,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的工作,基层部门尤其是乡镇“七站八所”和村组织,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多让惠农支农政策上村头黑宣传栏。板报、
二是政务、指标公开。大多数涉农职务犯罪案作案手段并不复杂,多采取收入不记账、重复支出,或伪造报表名册虚报冒领、直接截留等方式侵吞专款等方式,这些案件既不难查,也不难防范。因此,推进政务公开应成为防范涉农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政务公开要做到:对本单位、本地每一个涉农项目和专款都应该上墙、上网公布,包括这些项目和专款补贴的资金数额、群众受益条件、受益对象名单等;对涉农工程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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