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液晶电视产品质量标准
附录二
液晶电视产品质量标准
4.2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能效、环境适用性、信赖性、电气性能等
4.3其它要求
4.3.1垂直倾斜度:主机面框顶部偏离底座中心垂直面的角度α,不论电视尺寸大小,垂直倾斜度规格前倾小于等于1°,后仰小于等于1.8°
前面
(前倾) (后仰)
4.3.2水平倾斜度:主机面框底部左右两侧至水平台面的垂直高度差。
32寸以下机型│a-b│≤4mm,32寸及以上│a-b│≤5mm。
4.3.3用于壁挂安装的固定柱子中的上端两个必须直接固定于液晶面板的钣金上,确保壁挂安装的牢固。 4.3.4摇晃和转动
(1)摇晃:电视主机装上底座,在电视机面壳顶部中央位置施加水平方向推力或拉力至电视机底座刚接近离开支承台面时,撤销推力或拉力,让电视机自由摆动,电视机应在5秒钟内完全停止摆动。摆动过程中,应没有异响。
(2)转动(限于可水平转动的产品):电视主机装上底座,在电视机面壳左右两侧中间位置施加水平方面推力1.0~2.0kgf,电视机应平滑转动。小于下限力和大于上限力转动均视为超出规格。
4.3.5外包装箱手把或手扣必须完好并合上。
4.3.6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白平衡、色调要一致。
4.3.7使用环境温度:-10℃~40℃(液晶面板在0℃以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豁免)。 4.3.8电源使用范围:100-250V/AC。 4.3.9液晶面板等级和缺陷规格: (1)液晶面板等级:A级或A级以上。 缺陷规格
(2)双方约定可以使用A级以外液晶面板时,亮点占生产批次台数的比例<5%。 4.3.10遥控器性能稳定性
遥控器正常使用下的平均无故障为15万次,遥控器P板表面进行抗氧化处理。 4.3.11底座的可装配性和稳定性
(1)底座与主机的组装配合要顺畅,组立简单。 (2)与主机配合牢靠,没有翻倒和固定轴断裂等危险。 (3)满足本附件2.4.2中底座承重试验。
4.4产品本体上的标识。产品本体或后盖铭牌必须有以下项目内容: a.制造商名称:北京 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 注册商标;
c.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d.适用供电电源性质、额定电源电压、电源频率、功耗; e.警告用户防止触电标志;
f.中国国家强制认证(CCC)标志 g.产品序列号、商品编码(条形码) h.生产日期:年、月、日 i.环保使用期限标志:
(环保产品) (非环保产品) 4.5 包装箱上标识。外包装箱上必须有以下项目内容: a.制造商名称:北京 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 注册商标名称及图案 c.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d.生产日期:年、月、日
e.包装件最大外型尺寸,mm:L×B×H f.包装质量:单位为千克(kg)
g.小心轻放、怕湿、向上、堆放码层数极限及其他有关危险的警告标记 h.产品颜色标识
i.显示的有效屏幕尺寸(单位为厘米CM) j.采用技术标准号:Q/SYTF01-2011 k.产品合格证 l.纸箱回收利用标志 m.包装数量
n. 售后服务热线: o.商品编码(条形码) 4.6 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 5296.2、SJ/T 11364和SJ/T 11343附录E的规定。应有以下项目: a.制造商名称、地址、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 c.产品性能特点 d.产品部件 e.使用方法 f.注意事项 g.保养和维护 h.安放和安装
i.其他要求:说明书封面或首页上,应标注如“使用产品前请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书,并请妥善保管”等字样 j.执行标准编号
k.产品参数:
A.最大可视图像尺寸 B.亮度 C.对比度
D.固有分辨力 E.可视角 F.清晰度
G.色域覆盖率
H.运动图像拖尾时间 I.声音特性
J.整机消耗功率 K.质量
「附件」
液晶电视企业标准(摘选)
1 常温主要性能要求
1.2 常温主要性能试验方法
2 试验方法(只列出 内部试验和国家、行业部分试验) 2.1 气候环境试验 2.1.1 低温负荷
样品在温度为-10℃时搁置2 h后应能持续通电工作1 h。并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1的要求。
2.1.2 低温贮存
样品在温度为-25℃时搁置2 h,恢复2 h后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2、5.3和5.4的要求。
2.1.3 高温贮存
样品在温度为55℃时搁置2h,恢复2 h后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2、5.3和5.4的要求。
2.1.4 高温负荷
样品在温度为40℃时应能持续正常工作16 h。并符合SJ/T 11326—2006中5.1的要求。 2.1.5 恒定湿热
样品在温度为40℃±1℃,相对湿度为(90±5)%的条件下搁置96 h,室温恢复4 h后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2、5.3和5.4的要求。
2.1.6 高温老化
样品在40℃环境下累计通电老化500h。每50小时为一个循环,其中40小时为通电,10小时为待机。试验时,还需要调整供电电源电压,电源电压循环:220V/50h→242V/50h→220V/50h→176V/50h。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样品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1的要求 2.1.7 叠加试验
样品按正常包装,在顶部施加质量为P的负荷物,放入温度为40℃±1℃,相对湿度为(90±5)%的条件下搁置72 h,纸箱凸凹≤25MM
P=K ×(H-h)/h×W K─包装劣变系数(=2.0)
H─堆码高度,mm h─包装箱高度,mm
2.1.8高温高湿负荷试验
条件:温度:40℃,湿度:90±5%RH
方法:样品不包装,箱内温度达到40℃、湿度达到90%RH后,产品接通电源开机2H→关机2H
时间:试验时间累计72H
判定: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样品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1的要求
2.2 电源开关机试验
样品分别在常温、40℃、-10℃环境下进行以下开关机试验:
试验过程中和试验结束后,样品应符合SJ/T 11326—2006中5.1的要求。
2.3信赖性试验
2.3.1电源瞬时电压低下保持试验 (1)试验方法
额定电压:220V
低下电压:额定电压的100%/80%/50%(电源:额定电压→低下电压) 低下电压保持时间:1/50~10秒(1~500循环)
(2)判定基准:功能、性能正常,即使暂时降低或丧失,但操作者干预后可恢复。
2.3.2雷击试验 (1)试验方法 SURGE电压:
电源Line~Line间:2KV 电源Line~GROUND间:4KV SURGE极性:+/-
施加的次数:每种状态各2次
SET的状态:正常工作和Stand by状态 ANTENNA的连接:连接和不连接状态
(2)判定基准:功能、性能正常,即使暂时降低或丧失,但操作者干预后可恢复。 2.3.3电源变动瞬断试验(CIS-D-T35) (1)试验方法: -20% 基准电压:V1
-30% -60%
低下電圧:V2
0V -100%
T1 T2 各10个循环
(2)判定基准:功能、性能正常,即使暂时降低或丧失,但操作者干预后可恢复。
2.4 承重试验 2.4.1壁挂试验
样品壁挂安装,将相当于样品自重 3 倍重量的负荷物施加在试验样品 4小时,要求机壳与壁挂架连接处不能松脱、机壳不开裂等。 2.4.2底座承重试验 (1)、试验方法
a.液晶电视机安装好底座,放置于平整台面上;
b.人为或用治具将底座按压,确保施加力量时,底座不离开台面;
c.分别在样机尽可能靠顶部的前面、后面施加水平推力,顶部中心位置施加垂直向下压力,持续时间10秒,各10次。试验2台。
(2)、判定基准
试验结束后,对电视机整体和底座拆卸后进行检查:
a.液晶电视机应平稳放置,前倾、后仰垂直倾斜度小于2.5°;水平倾斜度(主机面框底部左右两侧至水平台面的垂直高度差│a-b│):26”及以下≤7mm, 27~32”≤9mm,32”以上≤12
b.底座和主机接合处及支承力处不应有变形、破裂、发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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