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以下称《认定办法》 ) 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以下称《重点领域》 )的规 定,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 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涵及其测度 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特制定《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以下称《工作指引》 ) 。各相关单位应依 据《认定办法》 、 《重点领域》 ,结合本《工作指引》 ,开展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依照《认定办法》 、 《重点领域》 ,结合本《工作指引》所认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称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 一、领导小组和认定机构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 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
— 1 —
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 下称“认定机构” ) ,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及认定机构的主要职责见《认定办法》 。 二、认定与申请享受税收政策的有关程序 (一)认定 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 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 (附 1) ,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 定机构。 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 业。 3.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 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将下列材料提交认定机构: (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附 2)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 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 按实际经营年限)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
— 2 —
项审计报告; ( 4)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 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
表,实际 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 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 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审查与认定 (1)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不少于 5 名相关专家,并将电子材料(隐去企业身份信 息)通过网络工作系统分发给所选专家。 ( 2) 认定机构收到专家的评价意见和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 告后,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上述工作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及颁发证书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上公示 15 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 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 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 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 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
— 3 —
公章) 。 具体认定流程如下图所示:
1、自我评价 2、网上注册登记 3、准备并提交材料 4、审查认定 有异议 5、公示 无异议 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核实处理
6、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二)复审 1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申请书同附 2) ,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
— 4 —
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 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 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 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复审时应对照 《认定办法》 第十条进行审查, 重点审查第 (四) 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加盖科技、财政、 税务部门公章) 。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之 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 初次申请办理。 (三)申请享受税收政策 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 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 (以下称《实施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 (以下称《税收征管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实施细则》 (以下称《实施细则》 )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条例》 、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以及《认定办法》 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 5 —
(四)复核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其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产生争议的,凡 属于《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 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第十条(四)款产生争议的,应 组织复核,即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 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四) 款规定,判别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 三、中介机构和专家 (一)中介机构 1.中介机构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 3 年以上,近 3 年内无不良记 录; ( 2) 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 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 2.中介机构的职责 (1)接受企业委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 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 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中介机构应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发现有弄虚作假等
— 6 —
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网”上公告。 (二)专家 1.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 工作。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重点领域》内相关专业背 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工作有关要求。 2.专家库及专家选取办法 (1)专家库内的专家应具备《重点领域》内相关技术专长。 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相关技术领域内熟悉子领域技术的专家 数量不少于评审所需专家的 5 倍。 (2)建立专家聘任制度,专家库内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并 由认定机构将专家备案表(附 3)统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认定机构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随 机抽取该领域专家开展认定工作。 3.专家职责 (1)审查企业申报的研究开
发项目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及 《工作指引》的要求。
— 7 —
(2)按照独立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及主营业务等进行评价,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专家评价表》 (附 4) ,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 (3)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附 5) , 按要求上传给认定机构,为认定机构提供咨询意见。 4.专家纪律 (1)应按照《认定办法》 、 《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客观、 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 (2)不得压制不同观点和其他专家意见,不得做出与客观事 实不符的评价。 (3)不得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 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 (4)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 业认定提供便利。 (5)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企业调查。 (6)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四、 研究开发活动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 节之一。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 (项目)情况表;同时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经费,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 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一)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 8 —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 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 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 务) ,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 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 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 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 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 ,并 填写附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 目情况表” 。 2.判断依据和方法 认定机构在组织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对企业申 报的研发活动(项目)进行判断: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 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 、 “创造 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 务) ”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 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
发布公认的研发
— 9 —
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判断的原则是:获 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 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 。检查研发活动(项目) 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 、计 划投入资源 (预算) ; 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 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 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 3.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 、 采用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 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 目的开发活动。对其判断标准与四、 (一) 、1 及 2 款定义的一般性 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标准相同。 4.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 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 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 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 10 —
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 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 要求进行核算。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
研发项目 累计发生额 科目 研发投入额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 ●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设计费 ●装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内部研究开发各项目费用小计: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总计 A B C D E F G · · · · n 各科目小计
A1 B1 C1 D1 E1 F1 G1 · · · · n1 A1+· · · · +n1 A2 B2 C2 D2 E2 F2 G2 · · · · n2 A1+· · · · +n2 A3 B3 C3 D3 E3 F3 G3 · · · · n3 A1+· · · · +n3 A4 B4 C4 D4 E4 F4 G4 · · · · n4 A1+· · · · +n4 A5 B5 C5 D5 E5 F5 G5 · · · · n5 A1+· · · · +n5 A6 B6 C6 D6 E6 F6 G6 · · · · n6 A1+· · · · +n6 A7 B7 C7 D7 E7 F7 G7 · · · · n7 A1+· · · · +n7 A8 B8 C8 D8 E8 F8 G8 · · · · n8 A1+· · · · +n8 ΣA ΣB ΣC ΣD ΣE ΣF ΣG · · · · Σn Σ A +Σ B +Σ C +Σ D + Σ E+Σ F+Σ G+···+Σ n
合计:A+· · · +n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项目 A B C D E F G · · · · n ●委托外
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额合计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总计+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
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 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 11 —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 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 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 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 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 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 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 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 方法及标准等) 。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 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 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2 —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 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 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 80%计入 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 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 研究开发总费用的 10%,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 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 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 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指标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认
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 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 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 计)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 13 —
(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 实性。 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 站 (http://www.ccopyright.com.cn) 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 标记) ,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其真伪。 本《工作指引》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 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 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 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 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 ,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 护期内。 (二)企业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1.企业科技人员 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 时间在 183 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三类。 (1)研究人员 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 14 —
(2)技术人员 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 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 ——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 ——编制计算机程序; ——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 ——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 ——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 (3)辅助人员 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3.研究开发人数的统计 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 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 作 183 天以上。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 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 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 的收入;
— 15 —
3.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
力和数据系统 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 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 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六、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 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的具体评价方法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 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 分方式,须达到 70 分以上(不含 70 分)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 下表: 序号 1 2 3 4 合计 (一)指标计算与赋值说明 1.四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数值(简称“赋值” ) ;企业不拥有核 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赋值为零。
— 16 —
指
标
赋值 30 30 20 20 100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成长性指标
2.每项指标分数比例分为六个档次(A,B,C,D,E,F),分别是: 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3.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 [例]某指标赋值 20,指标评价档次为“B” ,分数比例评为 0.7, 则:实际得分=20 分×0.7=14 分 4.评价指标以申报之日前 3 个年度的数据为准。如企业创办 期不足 3 年,以实际经营年限为准。 5.各项指标的选择均为单选。 (二)各单项指标的测算依据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 。 □A. 6 项,或1项发明专利 □D. 3 项
[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 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B. 5 项
□C. 4 项, □F. 0 项
□E. 1~2 项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 17 —
最近 3 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A. 4 项以上 □B. 3~4 项(不含 3 项)
□C. 2~3 项(不含 2 项) □D. 1~2 项(不含 1 项) □E. 1 项 [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 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 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
容) 。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 品、样机等。
□F. 0 项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 算体系; ( 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 4)设有研发机构 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 制度。 □A. 5 项都符合要求 □D. 2 项符合要求 □B. 4 项符合要求 □E .1 项符合要求 □C. 3 项符合要求 □F.均不符合要求
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 20)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 率的评价(各占 10 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总资产增长率= 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
— 18 —
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 1。 销售增长率= 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 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用计算所得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分别对照下表指标 评价档次(ABCDE)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 每项得分,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 得分。
成长性指标 (20 分) 得分 指标赋值 总资产增长 率赋值 (10 分) 销售增长率赋 值(10 分) ≥0.35 A ≥0.25 B ≥0.15 C ≥0.05 D
说明: 1.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 的按 0 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 0 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 收入为 0 的,都按 0 计算。 2.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 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
— 19 —
附 1:
企业注册登记表
企业名称 主营产品 (服务)所 属技术领域 法人代码 通信地址 企业法定 代表人 姓 名 电 话 姓 名 联系人 电 话 企业是否上市 □是 □否 传真 企业上市代码 身份证(护照)号 投资额 (万元) E-mail 手机 传真 手机 注册时间 注册类型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E-mail
姓 名 中国 公民
股权结构 (本表可续 加)
外籍 公民 名 称 中国企 业法人 法人代码 投资额 (万元)
外国企 业法人 是否引入风险投资 □ 是 □ 否 投资额(万元)
— 20 —
附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 企业所在地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省 市(区)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21 —
填 报 说 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 (国科发火 [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 [2008]362 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
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 (一) 、1 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 3 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 3 年(不含申报当年) 。 6.“企业近 1 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 1 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 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软件 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 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 ”是指: 企业符合 《重点领域》 要求的产品 (服 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 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 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 和 PS 后取两位数(01、02、……) 。
— 22 —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服务)所 □新材料技术 属技术领域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其他领域 近 3 年内 获得的自主 知识产权数 (件) 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 植物新品种 职工总数 (人) 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第1年 近 3 年每年 销售收入 (万元) 第2年 第3年 近 1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近 3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其中:在中国境内 研发费用总额(万元) 近 3 年每年 总资产 (万元)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其 他 大专以上学历 科技人员数(人) 留学归国人员数(人)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人力资源 情况
管理与研究 开发人员 情况 (限 400 字)
科技成果 转化及 研究开发 管理情况 (限 400 字)
— 23 —
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近 3 年执行的项目,按单一项目填报)
项目编号:RD… 项目名称 技术领域 技术来源 研发经费 总预算 (万元) 研发
经费 近 3 年总支出 (万元) 其中: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起止时间 本项目 研发人员数
立项目的 及组织 实施方式 (限 400 字)
核心技术 及创新点 (限 400 字)
取得的 阶段性成果 (限 400 字)
— 24 —
三、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
编号:PS… 产品(服务)名称 技术领域 技术来源 上年度销售收 入(万元)
关键技术 及主要 技术指标 (限 400 字)
与同类产品 (服务)的 竞争优势 (限 400 字)
产品(服务) 获得知识 产权情况 (限 400 字)
— 25 —
四、近 3 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 序号 授权项目名称 类别 授权 日期 授权号 获得 方式 所属项目编号 PS…(RD…)
— 26 —
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按近 3 年每年分别填报) 年度
研发项目编号 科目 累计发生额 …
单位:万元
RD…
RD01
RD02
RD03
合计
内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人员人工 直接投入 折旧费用与长期 费用摊销 设计费 设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
研究开发投入额(内、外部)小计
企业填报人签字: 日 期:
中介机构签字(公章): 日 期:
— 27 —
附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 专家备案表
工作单位(盖章) : 姓 名:
职务/ 职称: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28 —
姓 名 职 务 基 本 情 况 工作单位、处(室) 单位类别
性别 职称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科研院所 □企业
□行业管理部门 □大专院校 □其他___________ 邮编 ( ) 传 真 手 机
通讯地址 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E-mail ( ( ) )
技 术 专 长
最 终 学 历
专 业 研 究 及 获 奖 情 况 社 会 兼 职 情 况
参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选择所熟悉的技术领域 (例如:所熟悉的技术领域是“一、电子信息技术(一) 、软件 1.系 统软件”中的内容,则可填写为:“一、 (一) 、1.系统软件”。 1 2 3 学 位 起止时间 学校及院系 专 业 (含访问学者) 国内 国外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完成、获奖情况
注: 项目来源指下达或委托任务单位,如国家、部门、地方、企业、单 位自有等。奖励情况以获国家、省(部)级为主。 起止时间 兼职单位 兼职身份
注:如学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各类专家委员会 等。
— 29 —
附 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表
申请企业受理号 职工总数 (人) 研发项目核定数 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 核定数(万元)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核定
数 对企业研究开 发项目及高新 技术产品(服 务)的评价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 人员数(人) 主营业务所 属技术领域 研发人员数 (人)
研发项目经费核定总额(万元)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销售收入核定额(万元)
(依照《工作指引》的要求,简要进行综合评价)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 分) □A. 6 项,或1发明专利 □D. 3 项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 □A. 4 项以上 □D. 1~2 项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分) □A. 5 项均符合要求 □B.4 项符合要求 □D. 2 项符合要求 □E .1 项符合要求 4.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20 分) 总资产增长率: 对企业整体情 况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 销售增长率: □B. 3~4 项 □E. 1 项 □B. 5 项 □E. 1~2 项
得分: □C. 4 项 □F. 0 项 得分: □C. 2~3 项 □F. 0 项 得分: □C.3 项符合要求 □F.均不符合要求 得分:
(依照《认定办法》规定的各项认定指标,简要进行综合评价)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30 —
附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企业名称 职工总数 (人) 研发项目核定数 研发项目经费核定总额 (万元) 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 额核定数(万元) 主营产品 (服务)所 属技术领域 大专以上学历科 研发人员数 技人员数(人) (人)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核定数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 销售收入核定额 (万元)
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近 3 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近 3 年在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比例(%) 近 1 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其中: 综合得分 管理水平得分 成长指标得分 对企业整体情况的综合评价(对照《认定办法》规定的各项认定指标,简要进行综合 评价) : 知识产权得分 转化能力得分
专家组长签字:
日期: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