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信息素养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素养作为现代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并逐渐列入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目标与评价体系之中,成为人才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我国,信息素养的培养既是新世纪推进教育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教育信息化战略、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的一项基础工程。 信息素养是指个体能够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能够检索、评估和有效地利用信息的一种综合能力。信息素养主要由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伦理三部分构成,构成信息素养的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信息意识在信息素养结构中起着先导作用,信息能力是信息素养的核心,信息伦理道德是保证信息素养发展方向的指示器和调节器。1998年美国图书馆协会和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在其出版的《信息能力:创建学习的伙伴》一书中制定了当今青少年的九条信息素养标准,这一标准从信息素养、独立学习和社会责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信息素养在技能、态度和品德等方面的要求:(1)能够快速地、有效地获取信息; (2)能够成功地、批判性地评价信息;(3)能够精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4)能够探求与个人兴趣有关的信息;(5)能欣赏作品并能对信息进行创造性表达;(6)能力争在信息查询和知识创新中做得更好;(7)能认识信息对民主社会的重要性;(8)能履行与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的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规范;(9)能积极参与小组活动来探求和创建信息。从上述有关信息素养的定义、构成和标准中可以看出,信息素养不仅指诸如信息获取、信息检索、信息表达和信息交流等信息技能,而且包括独立学习的态度和方法、在信息社会中合理生活和学习的责任,以及将信息技能用于信息问题解决和进行创新性思维的综合信息能力。从现代信息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出发,根据信息科学发展的规律以及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我们认为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及其能力的培养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营造良好的信息技术学习氛围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前提 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应重视教学环境的建设。学校和教师应努力创造条件,为学生营造一个学习信息技术的良好环境:一方面,要尽可能给学生提供学习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从校园的整体规划到图书馆、计算机房和多媒体教室的建设,都应考虑到信息环境和信息文化氛围的营造;另一方面,要以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为出发点,设计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适应的信息文化环境。例如,学生可以通过在网络上分组讨论、交流进行协同学习,以培养他们合作共事的能力;学生可以使用电子邮件、聊天室等网络工具与教师进行交流与讨论,实现网上辅导和答疑;学生可以利用文件传输资料库下载资料,利用电子表格和数据库统计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等。此外,还应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有利于公民信息素养形成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组织可举办信息素养研讨会,出版有关信息素养的刊物和书籍等,建立信息素养网站,同时向公众开放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科技馆等信息资源,提高公众的信息意识。要让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认识到,他们不仅需要掌握信息技术,更重要的是知道如何从各种信息资源中搜集、整理、解释和评价信息,能有效地作出决定,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生产效率。
二、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是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关键 关于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美国教育科技委员会曾提出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明确其基本概念;(2)能运用有关工具(如文字处理、数据库管理系统、电子表格系统和网络通讯等)来提高工作效率;(3)运用计算机及相关技术来帮助教师在相应年级教学和相应学科获得成功和发展。我国教育部在
2002年3月下发的《教育部关于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中也号召“立足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中小学师资,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信息素养”。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信息素养水平普遍偏低,这将影响到我国中小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提高,因此加强在职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是提高教师信息素养水平的主要措施。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应达到两个目标:一是教师能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教学过程,自己能设计、制作多媒体网络课件,并根据教学需要应用于教学任务;二是教师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创设信息素养的环境,让学生运用自己的信息素养及能力进行自身的建构学习。信息技术培训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做到远程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短期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分散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专门培训机构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初中级培训与高级培训相结合等。培训模式包括以实际操作为主的练习模式、以发展能力为主的任务驱动模式、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以及研究性学习等。总之,通过信息技术培训应使教师具有强烈的信息意识,对信息、信息社会和教育信息化有正确的理解;对信息有较强的敏感度,认识到获取信息资源对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性;能准确、高效地解读信息和批判性地评价信息;能有效地吸收、存储、快速提取和发送信息;能对相关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创造性地使用信息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信息道德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等。
三、通过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及能力 为适应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我国决定从2001年起用5至10年的时间在全国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使全国中小学生能够接受信息技术教育。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入基础教育中并加以整合,这是提高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一个重要举措。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学都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或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技能,使学生具备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形成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为他们适应信息时代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条件。例如,最近由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强调指出,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应结合高中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实际设计问题,让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掌握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鼓励学生将所学的信息技术积极地运用到生产、生活乃至信息技术革新等各项实践活动中去,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信息技术课程还应注重培养学生健康的信息意识和信息伦理道德,使学生能够遵循信息应用人员的伦理道德规范,不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懂得如何防止计算机病毒和其他计算机犯罪活动。在日本,信息道德的培养已成为信息技术课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日本现行信息技术课程改革的重点在于寻求道德培养与知识点学习的一体化,力图形成一种“人类·人生”的教育。总之,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应在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信息素养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四、通过基于资源的学习促进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提高 随着多媒体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普及,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重视。这种理论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获得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情景下借助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源,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即学习是一种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过程,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根据建构主义的理论,原来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必须改革,才能达到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目标。基于资源的学习是指学生借助各种学习资源进行相互作用来开展学习,这种资源包括一切有助于个人有效学习的因素,如信息、人员、教材、设备、技术和环境等。在基于资源的学习环境中,学习资源成为学习过程
的中心环节,而不只是传统教学的附属物;教师成了学习资源的开发者、建设者,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促进者和研究者,而不只是知识的拥有者和传授者;对学生而言,学习资源则成为他们主动猎取的认知对象,成为他们用来获取知识进行信息交流与传递、数据处理及思想表达的手段,成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认知工具。学生主动地探求知识,根据个人情况设计安排学习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调整学习进程,并对自己的学习进行评价。学生既可分散独立学习,也可分成小组协作学习,进行调查、实验、资料搜集和发表意见等,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共同探讨问题。通过这种基于资源的学习,学生的信息素养及能力将会得到较大的提高。
五、通过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的整合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及能力 “整合”是当前教学改革中普遍运用的一个术语,其基本含义是将有联系的不同事物或学科内容综合起来,以便产生较好的效果。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的整合是指在学科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把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的认知工具和教师改革教学模式的工具,为课程提供资源,创设教学环境,使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资源及课程实施等因素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和谐互动的整体。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整合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主动学习,高质量地实现学科教学目标;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能力;培养学生分析和创造性地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交流和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探究的能力;培养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处理、发布和交流信息的能力;同时,通过整合使学生信息素养及能力的培养显性或隐性地贯穿于学校的各科教学之中。美国是世界上较早提出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国家,它在“2061计划”中专门提出了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整合的思想,并于1996年成立了与之相关的评价和监控组织。2000年美国教育技术国际协会在其出版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学生)》一书中明确指出:课程与技术应用的整合在于将技术作为工具引入教学,以提高某一领域或跨学科情境中的学习质量,技术使学生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学习。只有当学生能够选择技术工具来帮助他们适时地获取信息、分析和综合信息,并能专业化地呈现信息时,才能达到有效的技术整合。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的整合是指除了在学校设置信息技术课程,通过信息技术教育来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及能力之外,还应大力提倡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以提高学科教学的质量,这两者互为促进、互相补充。 此外,还应改变以往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只注重获得多少知识和技能的做法,将信息意识、信息伦理道德和信息能力等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重要指标纳入学生学习的评价体系中。通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式,全面考察学生信息素养的养成过程,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帮助他们逐步提高信息素养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