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4.研判报告1
xx镇关于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
分析研判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做好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热难点问题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宗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分析研判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热难点问题,现将要开展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热点、难点工作的调处力度
近年来,xx镇在调处民族稳定热点、难点工作中,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地区群众上访的问题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心协力,积极参与,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通过深入民族地区,做好调研、疏导和反复说服、教育和引导他们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
民族分裂是各民族之祸等工作,使上访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意识形态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排查调处了热难点问题,协调了民族关系,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在工作中始终把各民族的团结、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充分理解和尊重全县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积极引导和促进全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联系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向上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田水利、异地搬迁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正确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群体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凡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问题,都以教育疏导为主,避免因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矛盾。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工作“热点”、“难点”地区的协调工作。几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二、当前全镇主要存在的热难点问题
一是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思想观念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全镇民族工作中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还不够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工作有待加强。
三是林权制度改革期间,由于认祖宗地等历史原因,因山林、土地权属等纠纷有所增多,且成为我镇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热难点的一大问题。
四是时代进步,社会发展。经济领域繁荣,促使外出务工经商人数较多,造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外流增多,造成大龄青年存在结婚难问题。
三、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xx实现跨越式发展中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热点与难点问题存在不少,稳定仍然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而民族工作是一个重要方面。民族问题是一个普遍而又敏感的问题,往往成为焦点而引人注目。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对于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大团结,维护国家安定的政治局面,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从国际形势看,民族工作对于民族团结、国家稳定具有战略性的重要作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消除,经济企
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仍然突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做好全镇民族维稳工作仍然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镇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巩固创建“平安振太”成果,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
(二)认真贯彻“十二五”民族发展规划,着力把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镇活动与当前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和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其发展扩大。对群众的合理反映和诉求要及时受理解决,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法制的宣传力度和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案件、纠纷的发生。
(三)社会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个别村组结合部民族治安问题较多,土地、山林纠纷日益增多且错综复杂,各种利益冲突性矛盾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以及一些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上创新不够。
(四)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坚持
“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加强对影响民族团结“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按什么问题处理,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扩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既要防止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群体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归结为民族问题,又要防止由于处理不及时、方法不得当使个体问题发展成群体问题,使一般性的群体事件发展成影响民族团结团结的问题。要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坚决打击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五)民族工作部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民族工作量大、任务重,而我镇民宗人员编制少,存在工作压力很大,很多时候存在超负荷工作,要打造开放、透明、公正、廉洁、高效的“阳光民族”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有待加快解决。
(六)实行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热难点问题、安全隐患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要实行统一领导,综合治理,各部门齐抓共管,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矛盾才能取得实效。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整改与部门督促相结合,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热点、难点问
题和安全生产工作,互通情况,各部门切实真抓实干。
(七)加强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各村委会、镇属各站所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排查辖区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深层次信息的调研工作,畅通信息渠道。
xx镇民族宗教领导小组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