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湖中心小学教师工作津贴发放方案
朱湖中心小学教师工作津贴发放方案(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类教学、管理及教学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并科学核定教师实际完成工作量,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秉着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形成公平、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教师工作量核定及课时津贴发放实施细则。
一、课时津贴:
1、课时津贴由学校自筹经费,按月计发。
2、教师的课时津贴按其实际在校上课加上担任部门工作折算课时数的总节数计算。
二、课时津贴计算方法:
课时津贴=周工作总量×4元/节×4周 注:
周工作总量=学科周课时×系数+兼职 二、计算说明: 3、各学科系数:
二、教师工作量核定标准:
(二)担任下列职务及有关工作的,折算为任课课时数计入周工作量。
1.校长,任教相应学科任课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一般折算10课时);副校一般折算8课时。
2.校级中层领导(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任教相应学科任课教师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一般折算7课时。大队辅导员和教务折算3课时。
3.班主任折算成1课时。 4.教研组长时折算成1课时。
6.学校出纳折算为3课时、图书阅览室管理1课时、电教、实验室管理折算为1课时、网络管理折算为1课时。其他后勤服务等管理人员可视实际工作量酌情折算工作量;
8.兼任学校多个行政职务的按最高职务折算。
根据学校规模等实际需要,设置校长、教导、总务等管理岗位及实验室管理员、各专用教室管理员等教学后勤服务岗位,并在明确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主要工作及要求的基础上,规定不同岗位的折算工作量。
学校管理岗位折算工作量标准 (单位:标准课时)
七、工作分工组织
1.总负责:肖立楚
2..教学岗位设置、工作量确定及计算:汪兆勇
3.管理及教学后勤服务岗位设置、工作量确定及审核:郑文红 七、附则:
1.本实施细则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校行政会议决定并在教师大会公布后实施,因工作需要新增工作岗位或其他临时工作需计算工作量,也须经校行政会议决定,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无异议后计入。
2.本实施细则自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试行。
朱湖中心小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