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日
05-23
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一、实行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接待时间上午8:30—17:30。
二、在信访接待日期间,当班领导认真负责本镇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
三、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本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推诿、不敷衍。
四、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期限,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五、对每个接访事项要填写《人民来访登记表》,签署处理意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六、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正确处理各类信访事件。
七、信访办每月负责汇总领导接访日处理情况,并上报镇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