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8)招待费管理规定
08-12
招待费管理规定
1 目的
2 范围 (YN-Z-B108 0/D) 为规范公司招待费管理,控制招待费总额,特制定本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因业务、事务、公共关系及其他事由发生的所有接待及外联工作。 3 定义
3.1本程序术语采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定义。
4 职责及流程图
4.1职责
4.1.1总经理:负责公司总部招待费用的报销批准。
4.1.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业务范围内招待费申请时的批准和报销审核。
4.1.3项目负责人:负责主管项目部招待费用的审批。
4.1.4各职能部门: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招待费申报、支出、报销。 5 程序
5.1业务招待事项申请
接待有关往来单位或个人时,如要发生接待费,公司具体经办人应向本部门主管领导/项目部向项目负责人请示,包括接待费标准,经批准后办理。
5.2招待费报销
5.2.1公司:经办人制单、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报销。
5.2.2项目部:经办人制单、项目经理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财务部报销。
5.3招待费标准
公司招待费不设具体标准,由招待费批准人一事一定,经办人按批准的标准执行。 6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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