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器材室管理制度
04-17
电教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器材要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必须按规定要求登记造册。
二、 器材应科学分类,合理存放,方便使用,取用应有详细记录。重要器材由专人负责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同意。
三、因教学需要器材,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用毕及时归还,归还时必须结过检查,如有损坏,要明确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时维修,属于借用人责任的应按制度处理。
四、 电教器材专供电化教学、电教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外校借用,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借条,经校长同意、分管副校长批准,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并应督促按期归还,有丢失或损坏的由管理员负责督促、追偿。
五、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电教媒体,应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
六、电教器材室应保持干燥通风,室内应有消防器材。电教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尘、防火、防锈、防盗、防酸碱。每学期应对器材进行检查、清理、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七、全体老师要主动大胆使用电教器材,虚心学习有关知识,使之正确、熟练操作。
八、及时填写电教媒体使用记录表,并检查整理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及时归还软、硬件。
九、电教人员或教师因工作调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电教室、总务处派人审核,按帐点物,逐件移交,最后由三方签字认可。
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各类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并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和龙市头道镇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