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研究生报销打印复印装订等费用的规定
河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关于硕士研究生报销打印复印装订等费用的规定
各位硕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
学院对硕士研究生打印、复印、装订学位论文等文件及报销程序做如下要求和规定:
一、打印、复印、装订要求
1、研究生打印、复印、装订材料不得在学校的文印部门记账;
2、研究生记账打印、复印、装订材料仅限于授予学位各阶段学位论文。其他确需集体使用的材料须经院长同意,方可申请打印;
3、在学校打印、复印、装订之前,必须先到科研秘书处登记文印详情单,并由科研秘书签字后方可。无文印详情单的不予报销;
4、文印数量限制:格式审查学位论文1本、送审学位论文2本、预答辩学位论文7本、正式答辩学位论文7本、最终提交学位论文3本(含胶订)。超额自费;
5、研究生可以在“河北大学物理技术研究所”(后简称物研所)、“物理通报”或“惠宝”等单位文印,但每个人需要固定一处文印单位。
二、报销程序
1、研究生到科研秘书处登记并开具文印详情单,由科研秘书签字。
2、研究生持文印详情单到文印单位打印、复印、装订,由文印单位的服务人员计算费用明细,并签字。研究生现场支付全部文印费用,文印详情单由本人保留。
3、研究生毕业离校前持本人文印详情单,到文印单位开具总费用发票,然后持文印详情单和总费用发票到科研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粘贴报销单。
4、研究生持文印详情单和报销单按以下顺序签字盖章:导师签字->科研秘书签字->院长签字->盖研究生财务专用章->盖学院公章。
5、研究生持签字盖章后的报销单到学校财务处出纳科报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10年6月23日 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电话:0312-5079660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