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数据大集中下的基层信息化建设
浅议数据大集中下的基层信息化建设
作者:徐育文 日期:2010年10月22日 期刊:2010/10 阅读次数:90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数据大集中必然对原有数据集中模式下的应用体系带来很大的影响。基层税务部门如何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新形势,紧紧依托地税系统的现实状况和发展理念,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机构重组、人力优化、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形成一个集业务数据处理、协同办公和综合纳税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税务征管体系,是目前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
省级数据大集中的内涵
省级数据大集中的内涵可以用8个字来概括,即:数据集中、系统整合。集中是数据的“相对”集中,是主流数据的集中;整合是数据集中基础上的应用整合和系统整合。所谓“省级集中模式”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从业务上进行全省地税系统统一规范,统一实施步骤;二是在系统结构上全省地税系统共享一套软硬件平台,采用统一的技术架构;三是主流数据集中在省局统一处理、存储和管理。
税收数据省级大集中
的基础和条件
要实现省一级的数据集中处理,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包括业务和技术条件,以及有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只有对这些条件或环节进行有效的整合,才能顺利、有效地实现数据的集中。集中一般指逻辑集中,主要包括:规则集中、数据及加工处理集中、程序集中,应用仍然在基层。规则集中是改变传统的“层级式”管理模式,即层层布置、层层汇总、层层报表、层层检查,集中后将规则集中交给信息系统,要系统按照统一规则去监控业务执行;数据加工处理集中是按照统一规则加工处理数据,由于规则是统一的,因此,无论是在哪一级进行,其结果都是一样的;程序集中是软件开发维护等集中在省局。集中必然带来业务的前后端分组,它是形成二元式再造的客观需要。
数据大集中给基层税务部门带来
的各种影响
(一)职能定位上的变化。随着数据大集中工程全面上线,上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信息中心实时获得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大量的信息处理工作也将会由信息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税收管理的分工将越发细致,更加专业化。基层税务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将进一步收缩,管理职能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其服务职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二)管理方式上的变化。随着权限上移,大大地减少了基层管理部门工作的随意性,自主执法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必然要求基层管理部门在管理方式上作出调整,从侧重管理型向侧重监督型转变,导致基层管理机构工作内容的悄然转型。由于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要求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对基层税收管理部门的要求也将更高、更为细致。从这个角度讲,基层税务机构本来原始和粗
放的管理方式将会不合时宜。而同时由于基层分局面临着十分错综复杂的工作任务,以及基层工作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如何实现上下对接,是对基层分局管理能力的一个全新考验。
(三)管理对象的变化。由于网络和现实的必然反差和不对称,基层分局的主要管理对象难免偏重于信息系统中的对象,对现实纳税人反应不再灵敏,导致重信息数据的维护而轻实际情况的调查,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同时,由于大集中系统运行也对纳税人的信息化程度有着较高的要求,推动或改变着纳税人的工作方式。如何跟上纳税人这种变化,也对税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管理条件的变化。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对保障条件的要求较高。一方面是纳税人的信息管理能力和条件。信息化进程每前进一步,纳税人的适应和接受能力就要接受进一步的挑战;也会的问题对基层税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同样存在。数据大集中全面上线后,其信息化处理手段将成为每位税务人员工作的常态和一项基本技能。
(五)数据大集中对基层部门的网络传输能力以及网络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数据大集中,使得基层部门与上级部门的数据联系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密切。因此,日常网络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大,这使得基层部门与上级部门之间的线路运行变得不可间断。随着网络作用范围的日益扩大,网络安全也将受到空前的挑战。
全省实现数据大集中后
基层信息化建设思路
(一)提高认识是推进大集中模式下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税收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指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运用,更重要的是税收信息化所带来的管理思想与观念的转变。紧密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收征管工作,使信息化与专业化紧密结合、相得益彰,已成为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数据大集中实现后所带来的思维方式、管理架构、监督考核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对整个税收征管和整体税收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这种革命性的变革首先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付诸实践,才会释放能量。
(二) 以大集中系统为依托,进一步深化业务流程再造,实现征管职能与信息化手段充分融合,切实推动地税系统从“传统政务”向“现代电子政务”转变
1.围绕信息化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完成税收业务的重组,实现流程再造。以受理审批、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税务检查、事后监督等为流程节点,以流程导向代替职能导向,以信息化导向代替手工导向,重构征管业务流程,实现信息的有效流转和管理的顺利实现。
2.突破机构职能,优化岗位结构,构造扁平化组织。减少管理层级,消除信息传递失真;调整管理职能,在保留必要制约关系的基础上,取出业务关联性不强的流程,优化岗位配置,细化权限管理评估、监控、预警、防范。
3.建立科学的岗责管理体系。按照分工制约、协作互助、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基层税务机关的业务分工,将基层税务机关所涉及的受理、调查、审批、评估、稽查、执行、复议诉讼等职能分类汇总形成岗位,按照岗位权限之间不交叉的方式赋予岗位对应的操作权限,然后根据工作实际将用户分配到岗位,岗位间形成制约机制。同时,要重视岗责体系的建立和规范。在数据大集中条件
下,业务处理都是在一个系统内完成,这就要求必须坚持岗位驱动流程的原则,跳出机构设置的束缚,克服各地机构设置、岗位界定的差异,整合和规范岗责体系,以确保业务流程的顺利实现和结果的正确产生。
4.建立严密的征管监控体系。通过流程设计上的部门分权加强横向制约,通过加强随机检查、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重点岗位环节的纵向制约,利用大集中平台的痕迹功能,加强对业务处理过程的自动监控,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对税收制法的影响。通过加强对流程重点环节的监控,充分发挥网络巡查的功能,形成预警防范机制。
5.构建岗责考核体系。根据监控指标数据所反映的成绩或问题,对照奖惩标准采取一定的处理措施,包括征管质量考核体系、税收执法责任制及相应的岗位职责体系等。以流程为导向实施业务重组,将税务事项抽象为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七个基本活动单元,这七个基本活动单元是税收事务处理的流程,按照这个主流程,对税收业务进行重新分配,打破以前税收业务条块分割、相互独立的格局,对税收业务进行最大程度的整合和最大限度的简化。
(三)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提高数据分析应用能力
建议设立数据管理中心,加强信息化集成管理。数据管理中心的设立若考虑申请编制较难,也可依现有编制的税收管理分局为基础设置,进行整合,明确各自的职能作用。省局数据管理中心重点负责全省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数据交换,指导全省的管理工作重点,并对职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行处理。省辖市局、县局数据管理中心重点负责基础数据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省局信息数据分析系统的应用到位,并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处理。调整信息处的现有职能,配备少量人员从事申报数据的管理,同时增设专门业务机构(涉税信息处理分析中心)与征管处合署办公,实现信息数据多方采集,集中存储,集中管理,由专业人员从事数据分析加工和整理,形成有利于征管的二次信息。实现从税管员——专门业务机构(涉税信息处理分析中心)——税管员的闭合过程。信息的来源和最终利用主要由税管员完成,处于核心和中枢地位的信息加工和整理由精通业务的专门人员完成,实现信息管税的新模式。
(四)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加快网络增值应用建设
一是通过网络互联,加强与系统外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与工商、银行、国税、海关、社保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社会化的、多层次的协税护税网络,提高税源监控能力。二是充分利用目前开通的对外门户网站优化纳税服务。依托审核审批管理平台,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受理业务;积极探索建立省级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推进自助办税体系,实现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的同城通办;建立网上申报数据库,实现无纸化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三是通过外网网站,加强税法宣传、政策公告辅导,在与纳税人的实时互动交流中提升纳税意识。
(五)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识;二是注重安全规章制度建设,为信息化安全建设提供保证;三是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的计算机上,都必须安装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和桌面管理系统,实现病毒监控功能;四是规范权限管理,对小型机及重要服务器的超级用户密码严格保密,不定期修改密码加强管理;五是对重要的数据必须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数据保密、恢复机制;六是加强网络的安全巡查,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安装对外
门户网站防篡改软件和互联网行为安全审计系统,禁止移动介质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七是建立较为完善的计算机系统应急处理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出现时,根据不同的情况快速做出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技术和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信息技术队伍的健康壮大
信息化建设中,信息是核心,网络是基础,人才是关键。人才是信息化建设之本,推行信息化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才。要完善培训制度,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坚持岗位自学、送出去培训和引进人才“三位一体”原则,以此促进全员科技素质特别是计算机专业队伍素质的提高。同时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学习上关心计算机专业人员,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做到培养高层信息专业人才与培养普及性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税务人员相结合,以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
(宁德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