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岭中心小学内宿生防火安全制度
08-09
岐岭中心小学内宿生防火安全制度 安全防火工作,关系到国家财产、学生的生命和财物安全。全体学生和工作人员都要重视安全防火工作,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不允许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带进学生宿舍,更不允许在宿舍内做任何试验。
2、在学生宿舍区内不准焚烧杂物,不准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熄灯后点蜡烛,不准卧床吸烟。 否则,引起火灾将追究当事者全部责任。
3、在学生寝室内,不准使用液化气罐、煤油炉、酒精炉、电炉子、电褥子、加热器、应急灯、台灯等用具。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4、设在学生宿舍楼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要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不论任何原因造成消防设施、 器材的损坏都要按有关消防规定处理。
5、如发现用电设施、线路、设备等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及维修工,以便组织维修。
6、学习消防常识,掌握基本的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如有火灾发生,要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通知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及时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对违犯上述制度者,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