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协议书
06-09
质押协议书
甲方 (借款人) 乙方(债权人) 甲方以持有的下列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质押借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下列银行承兑汇票是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甲方保证对下列质押承兑汇票拥有完全的票据权利(附承兑汇票复印件)。
二、甲方保证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有效,不存在挂失、变造、伪造和克隆行为,也不存在任何经济、法律纠纷。否则,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按照占用乙方资金的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办人、担保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乙方付给甲方借款金额 元整。
五、借款期限为 天。甲方如果能按时还款,到期后乙方则同意将票据(扣除利息后)归还给甲方,甲方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则同意将票据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处理本次甲方用于质押的全部票据。
六、甲方声明:本协议内容经质押人协商并经乙方充分告知、说明,质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七、其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法律纠纷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由甲方、乙方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借款人)签字 乙方(债权人)签字:
联系方式:
担保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