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工作制度
08-21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条 在质控办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医疗、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与考核。
第二条 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
第三条 制定医疗、教学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和评价、检查方法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医疗、教学质量统计分析。
第四条 引进先进的医疗管理方法(参照ISO90001:2000标准)和管理体系,促进医疗各个环节持续有效运行。
第五条 抓好基础质量,重点是督促核心制度的落实。
第六条 协助做好医疗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工作。
第八条 协同有关科室经常督促、检查医疗、教学工作制度,医疗技术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医疗、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质量监督、检查、教育制度
一、教育对象:全院临床、医技及从事业务工作的医务人员。
二、教育方式:对新进人员必须进行质量教育,每年对力量薄弱科室进行强化教育。
三、教育内容:明确质量管理意义、特点、指导思想及任务。
四、进行定期的质量教育,树立“质量第一,一切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五、根据制订的各项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明确质量责任。医务科负责定期检查完成情况。
六、各科室、部门质量管理小组每月对该科室、部门的质量进行考评,结合标准,制订标准化管理方案,组织评价活动。
七、质量管理教育的指导思想要明确,必须是为病人服务的思想,质量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系统管理的思想,标准化、数据化、科学化、实用性。
八、加强医疗质量的评价,重视质量教育,建立质量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