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工资发放制度
一、 认真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二、 工资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 职工每月按考勤记录领取工资。 四、 病、事假及其他假事,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 无故矿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10%;无故矿工三天,扣发当月工资50%;无故矿工七天以上,免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 承包班组,每月按考勤记录发放工人生活费,每季度结算一次。 七、 每月支付工资前,先对考勤和工资表进行三天公示,经确认无误,由本人签字后发放。
八、 禁止以包代管,不准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包工头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九、 工资表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建工路桥京旺家园项目部
2010年11月
考勤记录是工人发放工资的有力依据,望各班组认真执行。 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首先及时到劳资报到,办理用工手续,安全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当确认准入身份后,以班组为单位,记录个人出勤情况。 二、各班组应建立准假制度: 1、事假半天由班组长批准; 2、事假一天由劳资部门批准; 3、事假二至七天由项目经理批准; 4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三、病假要有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四、婚、丧及其他假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无故矿工或擅离工作岗位五天,应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通报。
六、考勤应每日记录,经本人确认后,月底把考勤记录上报劳资部门。
建工路桥京旺家园项目部
2010年11月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用工管理。
二、 执行标准计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三、 严格控制加班,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依法享受休息的权利。 四、 工作时间为: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30——5:30 五、 工作时间内不准办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准光膀子、穿拖鞋、穿高跟鞋上班,搞好文明施工。
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切实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建工路桥京旺家园项目部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