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环保志愿者社团章程
兴义市则戎乡安章中心小学
环境保护志愿者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定名为“安章中心小学校园环保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社团类别
志愿服务类
第三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是安章中心小学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受校团委的领导,自愿为学校环境保护工作献爱心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
第四条 社团宗旨
本社团通过组织和指导学生参与校园环保服务活动,培养学
生良好的道德修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业余生活,为学校文明建设协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条 社团精神
碧水、蓝天、绿地;热心,爱心,奉献。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六条 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在校学生
的健康成长。
第七条 改善校园风气,优化校园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入会资格
凡安章中心小学学生且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
认本社团章程,履行本社团义务,提出申请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对本社团工作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会员有权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
(四) 会员有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社团章程,服从组织安排,完成社团交给的任
务;
(二) 积极参加社团的相关活动;
(三) 不得对社团进行无依据的诋毁和其他有损社团形象
的行为;
(四) 会员有选举会长和副会长的义务。
第十一条 会长的选定:
(一) 参与竞选的会员,要有爱心和责任性,工作能力强;
(二) 由会员根据平时表现、能力,投票选举;
第十二条 本社团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主要职责有:
(一) 召集和主持日常会议;
(二) 组织策划日常活动;
(三) 负责社团的其他重要工作;
(四)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十三条 社团活动可由会长和会员提出,并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
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五条 社团活动立足校内,尽我所能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第十六条 社团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
后,方可有效;
指导教师: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