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培训教材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世界伊斯兰发展银行无息奖学金贷款办理时间节点和流程
一、国家助学贷款
每年9月上旬统计所有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学生上学年的学习情况,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挂科3门(含3门)以上学生名单,银行将对有挂科3门(含3门)以上贷款学生本学年的贷款暂停发放,若在本年度补考成绩符合发放条件,学院应及时书面上报并附成绩单,资助管理中心将汇总后上报经办银行补发贷款。
每年9-10月学院应对本学院有意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进行摸底,并将摸底情况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学院应通知申请贷款学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由民政部门开设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1份;(申请贷款当年开设的证明方为有效)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及父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必须用A4纸按身份证原件大小复印,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申请人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即若申请的贷款为几年,最短的有效期也要达到此年份,(例如大一学生申请4个学年的贷款,即提供的本人身份证4年内必须有效)否则要另外提供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3)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书;
(4)申请人书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抬头书写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学籍信息、家庭情况、贷款原因、申请几学年贷款及申请合计金额等,最后结尾必须多写毕业后的还款意愿,保证毕业后按期偿还贷款。落款有本人签名和申请日期;
(5)学院出具的推荐信和证明各一份;(A4纸,学院加盖公章)。
12月前完成申请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填写工作。
2012年2-3月完成2009级硕士毕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2012年5-6月完成2008级本科毕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展期还款协议。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学年9月资助中心凭学生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登录管理系统网上办理录入回执确认工作;
10-12月全国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批将我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贷款划转学校财务处,学院应统计登记生源地贷款学生学校办理的工行卡号报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根据资助中心提交的贷款学生名单抵扣学费后,将结余款转入个人工行卡中;
2012年2-3月和5-6月通知提醒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办理网上毕业信息登记确认工作,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方能为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三、世界伊斯兰发展银行无息奖学金贷款
每学年9-10月凡符合条件的大一和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民族学生都可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就读的大学本科生;
(2)努力学习,各门功课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主要课程或高中最后两学年成绩),学习和品德良好;
(3)须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报陕西省穆斯林对外文化经济促进会转世界伊斯兰发展银行助学基金会审查批准;
(4)本人与贷款助学金管理办公室签订借款合同,并经公证且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同意在就业后按合同规定逐年分期偿还贷款;
(5)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本人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个人还款承诺书一份。
申请材料:(1)填写申请表和所要材料一式二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并英文翻译两份;(3)高中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并英文翻译两份;(4)高中最后两学期学习成绩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5)大学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两份并英文翻译两份;(6)一寸照片8张;(7)体检表复印件两份。
申请金额:学生第一年可以申请全额学费及900美金生活费,第二学年及以后学年只能申请900美金生活费。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