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大干60天"活动的通知
鲁路综治[2010]2号
关于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大干60天”
活动的通知
各市综治办:
为扎实推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全省林业改革与发展会议精神,按照促进林业发展与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春季植树造林为主要内容的“大干60天”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和主要内容
活动范围:公路沿线路域两侧和用地范围内绿化。活动的重点是公路沿线路域绿化林带建设、荒山荒坡绿化以及省际边界公路、穿村镇路段、城区路段的绿化。
活动内容:1、公路用地外路域绿化林带建设;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绿化和河道、湖泊的治理。2、公路用地内的路树缺行断垄的补植。
二、整治标准
(一)原则上对高速公路两侧不低于50米、国省干线公路
两侧不低于30米、重要农村公路两侧不低于20米范围内缺行断垄、宽度不足的绿化林带予以补植,保障绿化林带的防护功能。
(二)沿线尚未绿化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防护林带宽度每侧按30-50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到50米以上。
(三)城市规划区外按国家有关路域绿化规定规划设计,可视范围内平原地区要结合绿色通道建设,完善标准的农田林网,山区丘岭要完善地堰植树,荒山荒坡要以生态林为主,宜乔则乔、宜灌则灌。
(四)公路省际交界处可按照城市规划区的标准进行绿化。
(五)以春季植树造林“大干60天”活动为契机,同步推进对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和垃圾堆等全面清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各级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路内路外统筹兼顾、同步治理。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域的补植和绿化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路域环境的绿化工作由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负责,各市综治办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抓住植树良机,迅速掀起植树高潮。
(二)网格化推进,坚决消灭路域植树死角。平原区要坚持高标准绿化,凡未植树的路域、新规划的路域沟渠和需更新改造的植树路域,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做好新增植树、更新植树及“死角”规划,实行乔灌结合、落叶与长青相结合,选择合理树种,特别是路域绿化、荒山荒坡绿化以及省际边界公路、穿村镇路段、城区路段的绿化,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三)提高成效,科学植树,确保栽木成活。要抓住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采用科学的种植方法,加强新植苗木的管护,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防治,有效提高新植苗木的成活率,确保绿化质量。
(四)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各市综治办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主动与当地绿化、规划、建设、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场地、树苗等,认真做好路域植树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确保植树造林任务的按时完成。
四、几点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各市综治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公路绿化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美化、绿化取得明显成效。
(二)积极筹资,保障投入。活动能否取得实效,资金保
障是关键。各市要安排预算资金,多方筹资,保障公路绿化、美化治理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综治办要加大对公路绿化专项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进行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公路路域绿化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推动绿化、美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市综治办要以春季植树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公路绿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巩固和保持综合绿化成果,确保春季“大干60天”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结束后,各市综治办要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与绿化汇总表一并于5月5日前报省综治办路域环境整治部(各旬完成工作量按旬报要求上报)。省综治办将在5月组织的第一次全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评比中一并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宋慧
联系电话:0531-82866200转641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省公路路域绿化汇总表(一)
2、全省公路路域绿化汇总表(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